广东深圳一男子与朋友的女友相识,一周之内发生两次关系,此后女子多次想与男子发生关

晨凯看世界 2025-08-09 07:43:34

广东深圳一男子与朋友的女友相识,一周之内发生两次关系,此后女子多次想与男子发生关系,都被男子拒绝。

​女子的男友觉得受到了侵犯,将男子控告强奸未遂,判刑10个月。

​此案被称为“深圳强奸未遂案”,男子认为自己无罪,与检察院 appealed,此后经过4年漫长的官司,终于在再审中被判无罪。

​此案引发热议,网友认为应该追责诬告者,也应该追责判错的法官,并且要赔偿无辜被判刑的当事人。

​案件发生的很复杂,网友仅仅从道德和法律层面进行讨论。

0 阅读:3414

评论列表

原来是呢称

原来是呢称

8
2025-08-09 08:15

同样的案例,这是我看到的第二个情节了

聚散两依依

聚散两依依

2
2025-08-09 08:24

这男子难道不知道不能违背妇女意愿吗?要是随了妇女的心愿,也许就不会惹上官司[滑稽笑][滑稽笑]

上帝的礼物

上帝的礼物

2
2025-08-09 08:24

有毛病吧,颠倒是非,随意误导别人,是为男的白吧?是男的戴帽到对方家,女的发现拒绝发生关系,被其男友发现,协商不合,被告强奸被抓的。

猜你喜欢

晨凯看世界

晨凯看世界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