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李教授建议“取消私生子的继承权!”他认为,非婚生子女如果能够继承财产,就等于在变相鼓励婚外情。这种做法对合法配偶不公平,也会动摇社会对婚姻的正确认知。 李教授认为,当前的法律规定让非婚生子女拥有继承权,实际上降低了婚外恋的代价。如果一个孩子出生后就能自动获得父亲的财产份额,这无疑是在为不忠行为提供一种“保障”。 在他看来,取消继承权能够直接切断这种经济诱因。如果女性知道孩子将来无法分到任何财产,愿意冒着风险生下非婚生子女的人可能会大大减少。这种做法的最终目的,是要维护婚姻的严肃性,保护合法配偶和婚生子女的权益。 但这个提议很快遇到了强烈的反对声音,很多人认为,孩子是完全无辜的,他们没有选择自己的出生,却要为成年人的错误买单。剥夺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等于让最没有反抗能力的孩子,承担了父母道德失误的后果。 反对者强调,孩子既然已经来到这个世界,就应该和其他人一样,享有从亲生父母那里继承财产的权利。这种观点的核心,是基于对孩子基本权益的保护,以及对公平的坚持。 为了平衡这两种对立的立场,有人提出了一种折衷的办法:把孩子的抚养责任和财产继承权分开处理。 也就是说,孩子的父亲需要承担法定义务,确保孩子能健康长大,但这份责任只限于支付一笔符合当地生活水平的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为止。 至于家庭的财产,则应该完全留给合法婚姻中的配偶和子女。这种方案既能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又避免了非婚生子女对原有家庭财产的分割,维护了婚姻家庭的完整性。 如果把视角放大到整个社会,这种争议的背后,其实还隐藏着更深层的问题。一些人担心,如果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完全一样的继承权,会在无形中模糊合法婚姻的界限。婚姻作为一种法律契约,本应有其独特性。 如果婚内婚外的孩子在财产分配上没有任何差别,婚姻的严肃性可能会被削弱。这甚至可能让更多人钻法律的空子,通过非婚生子女来谋取经济利益,最终导致家庭矛盾和社会不稳定。 不过,追根究底,这一切的根源还是那个背叛婚姻的人。正是因为某个成年人在婚姻中做出了错误的选择,才让孩子、配偶和第三方都陷入了痛苦的漩涡。 继承权的争论,不过是这种不负责任行为带来的后果之一。无论法律怎么规定,都只能在事后尽力修补,却无法从根本上阻止因个人道德缺失引发的悲剧。
“太寒心了!”上海一位老人去世后,远在国外的女儿火速赶回,直奔法院要求继承全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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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神2
请问婚外情产生的孩子哪里无辜
雪龙2
一鸣还想多要几个
用户22xxx63
正确!
刺猬一样
结婚证有啥用
雪尘
父母犯的错为什么要子女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