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翻了!”贵州,女子买了一套二手房,搬进去不久从邻居口中得知,前房主的爸爸在这个房间里因病过世,女子觉得这是“凶宅”很不吉利,就找对方要求退钱退房,但对方却坚持这房子很“很干净”,女子只好将他告上法庭,法院最终这样判了! 买房这件事,对谁来说都不是小事。 拿出积攒多年的积蓄,甚至背上几十年的贷款,图的就是一个安稳。 可要是住进房子才发现,这房子里藏着自己不知道的过往,心里总会打个疙瘩。 最近两起和“凶宅”有关的纠纷,就把买房时可能遇到的糟心事摆在了大家面前。 2024年10月,杨女士用自己积攒多年的积蓄,买下了这处二手房,想着有了自己的一个家。 为了这个家,她挑了新家具,弄了新装修,家里的方方面面都藏着自己的心思。 刚住进去那几天,每天醒来都觉得日子有了奔头。 可这份踏实没持续多久,和邻居熟络起来后,一句悄悄话让她浑身发冷,前房主74岁的老父亲,就是在这房子里因病走的。 从那天起,杨女士晚上再也睡不踏实了。 一关灯就觉得屋里不对劲,总好像有什么东西在飘。 她找到前房主梅先生,对方说老父亲是寿终正寝,属于自然规律,算不上什么大事。 杨女士感到十分委屈,自己想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温暖的家,没想到会买到凶宅,倒不是嫌晦气,而是自己心里毛得慌。 梅先生也觉得无奈,杨女士在买房之前确实问过“干不干净”,自己打扫得仔仔细细,房子当然干净,哪曾想是因为这个。 两边说不通,杨女士只能去法院起诉,要求退房退钱。 差不多同一时间,北京一位女士的购房经历也让人揪心。 2023年9月,她花七百多万万买了套房,签合同前特意强调,绝对不考虑曾经不正常死亡的楼栋。 交了定金和中介费后,才发现自己买的这栋楼里,之前发生过凶杀案件。 她当即不想买了,可中介不乐意,最后也闹到了法院。 这两起纠纷,核心都绕着“凶宅”两个字转。 有律师解释,一般来说,得满足两个条件才算,一是死亡事件发生在房屋的专有部分,二是死亡方式是非正常的,比如自杀,他杀或者意外死亡。 像贵州杨女士遇到的情况,老人因病自然去世,在法律上通常不被认定为“凶宅”。 这就牵扯出一个问题:卖家到底有义务说清楚房子里死过人吗? 法院在审理贵州案子时提到,法律确实要求卖家告知影响交易的重大信息,但自然死亡要是没在合同里特别约定,卖家没义务主动说。 而北京的案子里,中介隐瞒的是非正常死亡事件,法院认为这属于故意欺诈,所以判中介赔偿。 这里面的区别,普通人可能一时转不过弯。 为啥都是死过人,结果却不一样? 其实关键就在“是否影响交易”上。 非正常死亡事件往往会让房子价值大跌,买家知道了很可能就不买了,这就属于必须告知的重大信息。 而自然死亡是生命的正常过程,对大多数人来说,可能没那么大影响,所以法律没强制要求卖家说。 可老百姓买房,哪会先研究这么多法律条文? 更多时候是凭感觉。就像杨女士,她介意的不是法律怎么定,而是自己心里那道坎。 哪怕知道老人是正常离世,住进去还是膈应。这种心理感受,法律很难完全照顾到。 中介在这些纠纷里的角色也很关键。 北京那起案子里,中介明明知道买家的底线,却故意隐瞒楼栋里的事,最后不仅赔钱,名声也受了影响。 其实对中介来说,诚实比什么都重要。 一开始把话说清楚,哪怕生意黄了,也比后面吃官司强。 现在二手房交易越来越多,类似的纠纷可能还会出现。 对买家来说,除了看地段、比价格,最好把自己在意的点都写进合同里,别不好意思提。 对卖家和中介来说,换位思考很重要,别觉得“这不算事”就不说,万一碰到在意的买家,最后只会更麻烦。 说到底,买房是为了安家,谁都不想花钱买糟心。 法律能划清底线,但人心的感受千差万别。只有把规则讲明白,把信息说清楚,才能让买卖双方都踏实,少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我现在住的这个房子就是死过人的房子。二手房,原房主是抑郁症在这个房子跳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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