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非法收购50多只野生鸟类获刑# 法官在其家中宣判: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老人收购野生鸟类获刑法官在家宣判# 9月1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陕西省西咸新区法院了解到,该院于9月16日宣判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被告人张某某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该案判决书显示,2022年以来,被告人张某某在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沣东新城等区域的鸟市,以贩卖鸟笼为主要生活来源,期间,其多次通过现金付款、微信转账、以鸟笼交换等方式收购野生鸟类,并饲养在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三桥街道暂住房内。
西咸新区法院认为,张某某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对其进行社区矫正,可适用缓刑。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
在此案审理过程中,张某某的辩护人辩称其有立功、退赃退赔的情节,但经法院核查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并未采纳。但张某某主观恶性较轻,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的从轻处罚情节,建议对被告人判处缓刑的相关辩护意见,经查属实,法院予以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