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血缘的重要性!”北京,女子带着儿子嫁给一男子,婚后都住在女子的房子里,后来这里拆迁,夫妻俩用补偿款买了2套房子,一套给儿子做婚房用。后来女子突然去世,继父态度大变,说房子是他们夫妻买的,让继子重新过户给他。继子没同意,怎料男子又提出房子可以给继子住,但继子每月要给3500元租金。面对劝和,男子说:他是继子,永远不会跟我一条心。 在北京的一家法院里,一对闹上法庭的当事人让不少人唏嘘,原告和被告是父子关系,却因为两处房产吵得不可开交,甚至到了对簿公堂的地步。 可很少有人知道,这对父子并非亲生,而是继父和继子,这场房产纠纷的背后,还藏着一段跨越二十多年的家庭往事。 事情得从二十多年前说起,当时一位女子带着和前夫所生的儿子,与现在的丈夫重组家庭,两人婚后又生了一个女儿,一家四口住在女子的房子里。 这套房子是女子当年和前夫离婚时,通过财产分割拿到的,对她来说意义特殊,从一开始就计划着,等儿子长大后,把这套房子留给儿子当婚房。 就这么过了几年,一家人的生活还算平静,直到这套老房子赶上拆迁,按照拆迁政策,夫妻俩拿到了一笔补偿款,用这笔钱加上一些积蓄,买了两套房子。 一套是价值 55 万元的房子,办理了 30 万元的贷款,另一套是平房。 刚好那段时间,继子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急需一套婚房,女子想着自己早就有给儿子留婚房的打算,就和丈夫、女儿商量,把那套价值 55 万元的商品房给继子当婚房。 当时丈夫和女儿都没提出反对意见,觉得这是合理安排,继子也顺利搬进了新房,一家人的生活似乎会就这么安稳继续下去。 可谁也没料到,平静的生活被女子的突然离世打破了。 自从女子去世后,继父的态度发生了 180 度转变,先是找到继子,说那套给继子当婚房的房子是他和女子婚后共同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现在女子不在了,房子理应由他来处置,他提出让继子把房子重新过户到自己名下,还说等他老了,谁对他好,就把房子给谁。 继子听到这话,当场就拒绝了。 在他看来,这套房子本来就是母亲早就计划好留给自己的婚房,当年母亲和继父商量时,继父也没反对,现在母亲刚走,就要求过户,实在说不过去。 而且房子是母亲用拆迁款买的,拆迁前的老房子本就是母亲的个人财产,自己没理由把房子交出去。 见继子不同意过户,继父又提出了新的要求,房子可以继续给继子住,但继子每个月要给自己 3500 元租金。 他说自己每个月只有 6000 元退休金,既要还那套商品房剩下的贷款,又要供正在上大学的女儿读书,日常开销很大,手头特别紧张,急需这笔租金补贴家用。 继子考虑到妹妹还在上学,继父确实有经济压力,就主动提出,自己可以承担妹妹上大学的费用,这样就能减轻继父的负担。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即便提出了这样的解决方案,继父还是不同意,态度特别坚决,就是要把房子过户。 虽然两人不是亲父子,但是好歹也一起生活了二十多年,如果父子俩能各退一步,就不会因为房子伤了感情。 可不管大家怎么劝,继父都油盐不进,还当着众人的面说,他是继子,永远不会跟他一条心,这房子必须握在自己手里才放心。 这句话彻底寒了继子的心,也让调解彻底陷入僵局。 本来是好好的一家人,母亲在世时相处和睦,可母亲刚去世,就因为房产反目成仇,连最基本的亲情都不顾了。 事情曝光后,有网友说,继父有点太固执了,继子都愿意承担妹妹的学费了,已经算是有担当了,没必要揪着房子不放。 也有人说,母亲留下的婚房,换谁都不愿意轻易让出去,重组家庭的矛盾就是多,一旦涉及到财产,很容易就闹得不可开交。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BRTV第三调解室——2025-09-13——《继父子相处二十多年,为何一朝对簿公堂》
四川,50岁的男子董先生,在儿子因车祸去世后,为延续血脉找上29岁的女子方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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