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也不能全信!”北京,一男子花钱请了位月嫂,照顾刚出生的女儿。孩子出生20天后,突然出现了便血的情况,男子认为孩子生病了,可月嫂却说这是“假性例假”,女孩身上很常见,不用担心。孩子奶奶不放心,带孙女去医院检查,发现孩子患上了结肠炎、肝功能损害、病理性黄疸需住院治疗。男子认为是喂养不当导致的,向法院起诉了月嫂,法院判了! 2025年9月23日,北京三中院对外公布了一起月嫂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和讨论。 北京的赵先生(化名)在女儿阳阳出生前,为了能让妻子得到更好的产后照顾,也为了孩子出生后能获得专业照料,提前两个月就开始挑选月嫂。 他们跑了好几家月嫂机构,最终选定了“高级月嫂”的杨某(化名),当时月嫂机构负责人称,杨某不仅是高级母婴护理师,还有产后修复师等多个资质证书,有多年照顾新生儿和产妇的经验, 赵先生对其进行面试时,杨某对育儿相关的基础问题应答流畅,双方很快签订了《月子服务合同》,约定服务费12420元,杨某负责产妇和新生儿的日常护理。 女儿阳阳出生后第三天,母女平安出院,杨某也按约定上门开始服务。 最初一周,杨某表现得还算勤快,给产妇做营养餐、帮阳阳换尿布、哄睡,赵先生一家对杨某十分信任,很多照顾阳阳的细节都交由她负责。 可谁也没料到,这份安心在阳阳出生第20天时被彻底打破。 凌晨1点32分,妻子用吸奶器吸出母乳后,杨某没有及时喂养,而是将母乳直接放在房间里,直到清晨5点多,才把放置了近4个小时的母乳喂给阳阳。 当天上午9点23分,杨某在给阳阳换尿布时,发现孩子大便里有血色物质,可她却跟妻子说“这是假性例假,女宝都可能出现,不用在意”。 妻子虽然心里有点犯嘀咕,但想着杨某是专业月嫂,应该不会看错,就暂时放下了顾虑。 可到了下午3点10分,阳阳再次排便,大便里的血色物质更明显了,阳阳奶奶看到后,立刻紧张起来,拉着妻子和杨某一起查看。 妻子怀疑这是血,想要带着女儿去医院检查一下,可杨某还是坚持自己的判断,语气笃定地说不是血。 阳阳奶奶越看越不放心,反复确认后,肯定那就是血,不等杨某再做其他反应,阳阳奶奶抱着孩子就往医院赶。 到医院急诊后,医生立刻对阳阳进行检查,最终确定阳阳患上了新生儿结肠炎,同时伴有肝功能损害、新生儿贫血和病理性黄疸,必须马上住院治疗。 接下来的10天里,阳阳在医院接受一系列治疗,直到9月3日才顺利出院,出院医嘱里特别强调要“合理喂养,预防感染”。 看着病床上瘦弱的女儿,赵先生又心疼又气愤,他想起杨某之前的种种操作,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开始怀疑是杨某的不当护理导致孩子生病。 之后赵先生仔细梳理了事发前后的细节,发现除了放置母乳不当,杨某在喂养频率和喂养量上也存在问题。 阳阳奶奶曾私下跟赵先生提过,感觉杨某给阳阳喂奶太频繁,有时候孩子已经表现出饱腹的迹象,还在继续喂,可当时杨某辩解称“只有孩子吃不饱闹的时候才加奶粉”,因为信任,他们也没再深究。 之后赵先生开始收集证据,其中包括医院的诊断报告、医药费收费票据、事发当天的监控视频、杨某的资质证书复印件,还有证人证言等,随后将杨某和月嫂机构一起告到法院。 面对起诉,杨某却拒不承认责任,她辩称没有充分证据证明阳阳的便血是后天喂养导致,就算和喂养有关,也可能是奶粉质量有问题、孩子对奶粉过敏,不能把责任都推到自己身上。 月嫂机构也表示,他们只是居间介绍,杨某的服务问题应由其个人承担,机构不应负责。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核查了双方的合同约定、事发时的监控记录以及阳阳的医疗材料。 从医疗诊断来看,阳阳的疾病并非胎生,结合发病时间与出生间隔,后天喂养或照料不当导致患病的可能性极高。 而事发前后,阳阳的主要照料者是杨某,她作为专业月嫂,本应具备识别新生儿异常症状的专业能力,可在阳阳两次出现便血时,她不仅未及时发现问题,还以“假性例假”误导家属,延误了最佳就医时机。 此外,赵先生夫妇作为阳阳的法定监护人,即便聘请了月嫂,也不能免除自身的监护责任,此次事故也是他们疏忽大意导致的。 最终,法院综合各方过错程度,判决杨某赔偿赵先生经济损失20000元,月嫂机构退还服务费10000元。 对此,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信息来源:剧目新闻——2025-09-23 《月嫂未及时处置新生儿便血还称“假性例假”,法院判其赔2万》)
“骨子里的坏!”9月22日河北一女子让外甥到自己卧室看刚出生的3只小猫,谁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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