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个过目不忘的学习法则:》
1.如果你想要让自己的头脑记住新知识,有两种方法:多次重复和高强度刺激。关于多次重复,比如你的电话号码。在开始的时候,你很难记住这一串无意义的数字。但是,在重复告诉朋友100次之后,你就再也忘不掉了。相比之下,如果你在街上,遇见一个美丽的女孩(或者你喜欢的男明星)。一次短暂聊天之后,她开心地给了你电话号码,并希望你能够打来电话一起出去吃饭,那么你一定立刻就能记住。这就是多次重复和高强度刺激的例子。
2.这个世界上的老师,所教授的知识,大多都是相似的。之所以有的老师更优秀,而另外一些则相对平庸,是因为前者能够使用一种创造性的方式,给学生高强度的刺激,在短时间内,让他的学生记住最重要的知识,并终生难忘。我记得在《创意的粘性》这本书里,讲述过一位新闻学者依弗朗的经历。有一天,他的老师走上讲台,告诉所有的学生最近发生了一个很枯燥的新闻(如果下面这一段,你读不下去也没关系,略过也没什么):贝弗利山高中校长肯尼思·彼得斯今日宣布,全体教职员工于下周四前往萨克拉门托参加一项新的教学方法研讨会。与会发言者包括人类学家玛格丽特·米德、芝加哥大学校长兼教育家罗伯特·梅纳德·哈钦斯以及加利福尼亚州州长埃德蒙·布朗。接着,她要求每个同学,给这个新闻写一个导语。同学们按照基本的新闻元素,把这条新闻通过人物、地点、事件、时间、原因,概括成一个又一个的小句子。比如:「州长布朗、玛格丽特·米德、罗伯特·梅纳德·哈钦斯周四将于萨克拉门托向贝弗利山高中全体教师发表讲话」。但老师把所有人的导语收上来之后,很快地扫了一眼,就把作业放在一旁,停顿了片刻后说:「这篇报道的导语应该是“下周四不上课”」。依弗朗说,当老师讲出这句导语的时候,整个班级都沸腾了。这次的课程,像个炸弹一样,在他的脑子里炸开,再也忘不掉。他明白,仅仅知道新闻事实是不够的,他还必需知道这条新闻对人们到底有何意义。后来这位同学成了有名的剧作家,最有名的作品是《西雅图不眠夜》。
3.在求知的时候,要记得,你不是只有「多次重复」——也就是所谓的死记硬背这一条路可以走。当然,如果你意志坚定,可以做到,也是很好的。但至少大部分人没有,或者需要把有限的意志力用来做其他事。你还可以去寻找那个给你电话号码的美丽女孩,寻找一个可以告诉你「下周四不上课」的老师。但也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运气。你还可以自己创造高强度的刺激。比如把你想要学习的知识,和你的欲望联系在一起。不断地让自己想象,通过学习这些知识,你可以得到什么。在完善这些想象的过程里,你自然就会把知识记得更牢。但你还有另外一条路可以走:把兴趣当作老师。学习那些你本就可以过目不忘的知识。是的,你不是做到了「过目不忘」。你只是学会了,在自己的生活里,有意识地发掘那些过目不忘。什么知识引起了你强烈的好奇心,你就去涉猎相关的知识。不要强迫自己去关注那些你吸收起来会感到乏味的事。因为所谓高强度的刺激,本质上还是多巴胺的大量分泌。在学习知识这件事上,如果难度太低——比如让你去学1+1=2这种知识,因为太过无聊,你的多巴胺分泌就不足。因此会感到乏味。但如果在你毫无基础的前提下,去学习微积分,你还是会学不下去。因为难度太高了。只有那些,稍有难度,但又不至于让你束无策的知识,你才会产生兴趣。关于这一点,学校里的学霸其实体验最深刻。他们大多都不是强迫自己学习的,只不过学校里所教授的知识,恰巧就在他们的甜密点:既不是没有难度,又不是难度过高。而其他学生,要么因为难过太低感到乏味。要么因为难度太高望而却步。这听起来有些不公平。但就像世界上的其他事一样,但只要我们创造了统一的规则,就总会有人因为先天的种种条件更适应这些规则而胜出。
4.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学会在它的指引下学习,对什么知识感兴趣,就认真地钻研。如果一本书,你还读不进去,就意味着你们之间的缘分还没有到。那么就不妨去另外换一本你能够读得下去的书。兴趣所带来的能量,会让你乐此不疲地吸收着知识。你会发现,在这种高浓度多巴胺的状态下,你根本不需要费力去记忆。你只要读过,就能够记得住。你的印像就是比死记硬背要更深刻。当你的前置知识吸收得足够多,也许曾经那本对你来说困难的书,就成了踮踮脚尖就可以够得到的存在。只有到了这个时候,你才可以打开它。你读起来如有神助,废寝忘食。在和别人复述的时候,也可以滔滔不绝。但这并不是你神奇地拥有了「绝对记忆力」。你只是学会了,如何臣服于自己内在那个被称之为兴趣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