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一男子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女子,对方温柔细腻、长相甜美,男子当时就产生了好感。之后还互相加为好友,男子多次跟女子表达爱意,女子也表示“我想你了”,以此回应男方的告白。女子丝毫不没有拒绝男子的追求,甚至接受了男子在直播间里的打赏,男子一共付出了178万元,包括直播间167万元的打赏、私下11万元的转账。直到最后才知道,这个女的已经结婚了。 网络真真假假,要谈恋爱,尽量还是回归到现实,握在手里,那才是真的。男子感觉被骗了,想要上诉追回钱款。可惜的是,最后的判决让男子很震惊。 红网·红视频3月15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来自成都的瞿先生表示,最近他遇到了烦心事。 事情就源自于,他在网上看上了一个美丽的女网友,几乎是一见钟情,之后也疯狂给好处,高达178万元,但是还是没能换回女子的心意。 瞿先生平时很喜欢上网、刷视频,这一天,他刷到了陈女士的视频,要说瞿先生自见到陈女士的这一刻,他就一眼沦陷。 视频中的陈女士,温柔似水,说话细腻,整个人给人的感觉就是,太适合做女朋友了。 而瞿先生也单身,正是适婚的年龄。此刻的他心想:要是找女友,我就要这样类型的,甚至直接就可以是她! 心动不已的瞿先生,不断跟陈女士互动,二人经常后台聊私信,之后直接就加了联系方式,二人成为了好友。 互加好友之后,瞿先生跟陈女士的聊天频次逐渐增多,语气也变得很暧昧,两个人每天都会有互动。 在确定气氛到了的时候,瞿先生就表达了自己的爱意,并且主动告白。 “我只肯对自己的女友好,你要跟我谈吗,跟我谈恋爱,你就是我的全世界。”瞿先生一直表达自己的心意,这些言语其实目的都很明确,就是希望陈女士可以跟自己谈朋友。 而陈女士也表示了回答,她的回答都是:“宝宝,我知道的。”“我想你了。”这一类的。 就因为有这样的表示,瞿先生误以为陈女士答应自己了,之后就是男女朋友的关系了,瞿先生甚至已经开始为未来考虑了。 为了可以讨“女友”的欢迎,瞿先生不断的给陈女士打钱。包括在直播间打赏,或者就是转账,发红包。 次数越来越多,金额也越来越大。 而逐渐疯狂的瞿先生,竟然开始四处借钱,就是为了留住女友的心,一定要坚持到最后。所以瞿先生一直在给陈女士转钱。 疯狂花费178万元的背后,就是瞿先生每天只花50元生活费的代价。 宁愿自己节省一点,也要给陈女士转钱,“我不能让你受苦!”这是瞿先生对陈女士的承诺。 直到后来有一天,瞿先生跟陈女士私下里见面的时候,他意外发现,他心爱的“女友”陈女士竟然已经结婚了,这是让他没有想到的。 但是之前,陈女士跟自己的关系一直很暧昧,甚至都没有提过一个字,就是她已婚。 瞿先生非常崩溃,他感觉自己被欺骗了,立刻就跟陈女士断绝了联系,之后还把陈女士给上诉了,要求退还打赏钱,转账的钱也要一并退还,合计178万元。 陈女士抗辩称:她一直都认为两人是普通朋友,都是瞿先生自己主观认识,其实二人并非恋爱关系。 相关部门是怎么判定的呢? 工作人员查询到,瞿先生也给其他的人转账过,包括520红包、888元转账,可见他的“暧昧表达”并不专注。 另外陈女士认为这些都是作为成年人的瞿先生个人自愿行为,不存在欺诈或者诱导,她自己没有义务披露自己的婚姻状况。 判决下来了! 经过审核判定,私下的转账需要返还,打赏的款项无需返还。判决要求陈女士返还给瞿先生11万元转账,直播打赏的167万元无效返还。 这一份判决也是划清了两条界限:私下里暧昧,钱可以退;直播间里刷的,一分钱退不了。 根据《民典法》规定,成年人在直播平台的打赏行为,通常会认为是网络服务合同关系,属于自愿消费,不能因为情感落空而反悔。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也有所规定,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达真实、不违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在平台上打赏,充值,意思表达真实,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打赏人也是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撤销这类款项。 所以说,女网友的温柔乡,都是明码标价的。如果想要以此交友,还是多多谨慎为好啊!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