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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伙老伴每月要我三千生活费,不给就分手值吗? 我今年65岁,老伴去世五年了,

搭伙老伴每月要我三千生活费,不给就分手值吗?

我今年65岁,老伴去世五年了,一个人过日子太孤单,就通过朋友介绍,找了个比我小五岁的搭伙老伴,没领证,就是一起过日子。刚开始相处得挺好,她做饭洗衣,我陪她遛弯聊天,日子过得还算舒心。可过了半年,她突然跟我说,以后每个月要我给她三千块生活费,不给的话,就分手各过各的,我一下子犯了难,不知道该不该给。

我退休金每个月就四千五百块,除去自己吃药、日常开销,也就剩三千多。她自己有儿子,儿子每个月也给她零花钱,她就是没退休金而已。我跟她说,平时家里的买菜、水电费全是我出,逢年过节我也给她买衣服买礼物,这就够了,为啥还要单独给三千块生活费?

她说,她跟我搭伙,不是来当免费保姆的,每天伺候我吃喝,就得要钱,三千块不多,外面保姆都比这贵。还说她身边的搭伙老伴,男的都给女方钱,我不给就是小气,不真心对她。可我觉得,搭伙过日子就是互相照应,不是买卖,我管吃管住管开销,已经尽到责任了,再给三千,我自己的日子就没法过了。

我跟她商量,少给点,每个月给一千五,她死活不同意,说少了三千就散伙。现在我俩天天因为这事吵架,她也不做饭了,也不收拾屋子了,天天跟我冷战。我心里纠结得很,一个人过吧,太孤单;给她钱吧,压力太大,而且总觉得这日子过得变味了,不像搭伙,像雇保姆。

老伙计们都说,搭伙过日子谈钱伤感情,可她就认钱,不给就不过。我就想问问,这样的搭伙老伴,每月要三千生活费,不给就分手,我到底该给吗?这样的日子,还有必要继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