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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鱼悟道:一缸天地见乾坤》 一缸涵万象,清浊自分明。 水草摇生意,沙石隐机衡

《观鱼悟道:一缸天地见乾坤》

一缸涵万象,清浊自分明。
水草摇生意,沙石隐机衡。
天道无亲疏,平衡即至情。
鱼知江海阔,岂识掌中瀛。

(开篇)

余尝于书斋之隅,置方寸琉璃之缸,蓄数尾锦鲤,植几丛绿藻,铺薄沙为底,架潺潺之滤。日夕观之,不觉三载。初以为玩物适情耳,孰料某一夕忽如电光石火,心头豁然——此小小鱼缸,竟是天地之缩影;我之为主,恰似那冥冥中不可名状之“天道”。
鱼游其间,争食斗勇,或怯或勇,岂非人间万象?由是悟得:天道忌满,人道忌全。不敢藏私,录之于左,以俟君子正之。

一、天道无形,持衡而已

缸中之治,不在一鱼之乐,而在众物之安。

余为鱼缸,择水草之柔韧者,铺沙石之匀细者,设过滤之周流者。三者备,而后鱼入焉。初时,鱼各寻其位,弱者在草间避锋芒,强者在中流展鳍尾。余但观之,不置一喙。有客问曰:“某鱼日被欺凌,某鱼独占饵食,子不怜弱者乎?”余笑答:“此鱼道也,犹人世之竞逐。吾若强扶弱抑强,则鱼失其天性,缸失其生机矣。”

然有一日,见一鱼狂噬水草,根叶飘零;又有一鱼疯翻底沙,浊浪蔽天。缸中顿失清明,众鱼惶惶,水色昏昧。余乃执网捞之,置于别器,三日乃归。自此,缸复澄澈,鱼复安堵。

余于是悟得:天道之要在“不过”。 水草可食,过则毁其根;沙石可翻,过则浊其流。鱼之过,非有罪也,而失衡必至;天道不责鱼之善恶,但护缸之存续。正如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风雨雷电,非有喜怒,然万物不得其平则不生。

二、人道有欲,其病在“全”

鱼之扰攘,皆因欲求太满。

细察缸中诸鱼,其勇者欲据中流,其黠者欲夺众食,其弱者欲藏无遗。每投饵时,争相逐之,鳍翅翻飞,水花四溅。有一鱼尤甚,腹饱犹啄,口含复逐,竟欲尽占天下粮。然缸小食有数,其欲无尽,于是弱者愈饥,强者愈戾,争斗日甚。

余叹曰:此非人之写照乎?人间富贵者欲更富,权势者欲愈尊,才智者欲尽显。一人欲全占名、占利、占功、占势,则他人无地自容,终至怨起争生。“全”之一字,乃人道大患。 鱼欲全其食,则众鱼不饱;人欲全其利,则众人不安。昔者范蠡三徙成名,张良从赤松子游,皆因知“全”之不可恃,留一分以与天地。

三、天道与人道:一双手,两条路

余之手,即天道之象;余之不为,即人道之域。

当缸中平衡未破,余袖手旁观——此天道的“无为”。鱼自争斗、自觅食、自繁衍,任其生发,天道不扰。但当某鱼之欲越界,破坏了水草、浊乱了沙石,余便出手——此天道的“有为”。然余不为罚鱼,而为救缸;不评鱼之善恶,而维系之根本。

呜呼!此中深意,几人识得?人间的法律、道德、风俗,何尝不是那只看不见的“天之手”?它不问你初心是善是恶,只问你的行为是否动摇了群体存续的根基。贪官污吏,非因其心黑而受罚,因其破坏了社会的“水草与沙石”;仁人君子,非因其心善而受赏,因其滋养了众人的“生态与平衡”。

天道无情而有则,人道有欲而当止。 鱼不知有吾,吾犹天道;人不知有天道,天道自存。鱼以为争胜可得利,不知越界必遭遣;人以为机巧可欺天,不知平衡不可破。

四、忌满忌全,留白乃生

满则倾,全则毁,此天地不易之理。

观月之盈亏,知满即缺;察花之开落,知全即谢。鱼缸之妙,不在水满,而在气通;不在鱼众,而在相安。余常于缸中留一隅空阔,不植草不置石,让鱼可游可憩。这“空”,恰是生机所在。

人之一生,何尝不是如此?求财留几分与人,则人不嫉;求名留几分与后,则名不堕;求智留几分与愚,则智不刻。昔孔子删述六经,不没前贤;老子言“知足不辱”,皆此理也。人道之慧,在知“不可全”;天道之慈,在不使“过满”。

余今观鱼,如观天下。鱼缸虽小,可悟乾坤;水族虽微,可见大道。自此书斋之内,琉璃缸前,一盏茶,一卷书,看鱼游来去,心与天游。

结语:

或问余曰:“子以鱼缸悟天道,天道果如缸主乎?”余曰:“天道非人,无手无心,然有则。缸主犹有偏私,天道一无所好;缸主犹有懈怠,天道刻刻不息。吾所悟者,譬喻耳。若执以为真,则又堕‘全’字之病矣。”

合卷之际,缸中锦鲤悠然摆尾,水草青青,沙石历历。窗外月华如水,洒在缸面,碎作万点金鳞。余忽觉,我观鱼时,鱼亦观我;我为主时,谁又为主?噫!此中真意,欲辨已忘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