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这起家暴案,扒光了婚姻的遮羞布。
一个月薪两千的穷小子熬成远洋船长,工资飙到六万。休假五个半月,足足四个月都在疯狂毒打陪他吃苦的老婆。
理由荒唐得令人发指:嫌原配胖,带出去丢人。
这案子我反复看了好几遍,越看越觉得脊背发凉。
邓女士跟这个男人过了15年。前12年,丈夫就是个普通海员,月薪两千,全家五口人连饭都快吃不上,全靠娘家贴补才撑过来。她一个人拉扯三个孩子,还要上班赚钱,丈夫一年有十个月不在家,家里家外全压在她一个人身上。
她没抱怨过。因为她觉得,日子总会好起来的。
三年前,丈夫升船长了,月薪从两千暴涨到六万。邓女士以为苦日子终于熬到头了。结果等来的是什么?
是拳头。
丈夫回家休假五个半月,打她整整四个月。嫌她胖,嫌她吃得多,嫌她配不上现在的自己。钱一分不给花,家里的开销他都不乐意掏,好像这个家跟他没关系似的。
更让人心寒的是那个画面,邓女士的母亲跪在地上求女婿别打了,他愣是没停手,拽着头发又扇又捶。一个长辈跪在面前,他眼睛都不眨一下。
女儿站出来护着妈妈,说“不允许你诋毁我妈”。这当爹的怎么回的?“我告诉你,老子下次还敢。”
这话从一个父亲嘴里说出来,你品品。
以前婆婆在世的时候,还会说几句话。虽然说的是什么“他一个月赚五六万,你忍忍”这种话,但好歹算个“靠山”。前年婆婆脑梗走了,邓女士连个说话的人都没了。
一个陪他吃了12年苦的女人,在他富贵之后,成了出气筒。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注意到一个细节。这个男人不仅打老婆,还嫌自己女儿长得丑、瘦小,说女儿“让他抬不起头、不给他长脸”。这是一个当爹的人说的话?
他还要孩子们只准听他的话,不准听妈妈的。分居之后,强行把两个儿子带走,不让邓女士见。
这是什么?这是典型的“控制”。不光是身体上的暴力,还有精神上的摧残、经济上的封锁、亲子关系上的割裂。
最高人民法院今年3月刚发过一批反家暴典型案例,明确说了——长期对配偶谩骂诋毁、经济控制、限制正常社会交往,都属于家庭暴力。不是只有打出伤才算。
这个人把“控制”玩到了极致。掐断你的经济来源,切断你和孩子的情感连接,再用拳头让你闭嘴。三管齐下,目的只有一个:让你乖乖听话,别给他“丢人”。
可他忘了一件事。
那个被他嫌弃“又胖又能吃”的女人,在他月薪两千、连饭都快吃不起的时候,没跑。在他一年十个月不着家、孩子哭老人病的时候,没跑。在娘家贴补了十几年、自己硬扛着把三个孩子拉扯大的时候,也没跑。
她跑了15年,跑的是全家人的生计。他跑了15年,跑完回来第一件事,是打她。
目前公安已经立案,妇联也介入了。按最高法的最新司法解释,家暴是法定离婚事由,施暴方在分割财产时会被少分,还可能面临离婚损害赔偿。同时,有家暴行为的一方,争取孩子抚养权也会处于劣势。
他以为月薪六万就能横着走。法律告诉他,不行。
说句实在话,这件事最让我难受的不是那个男人的嘴脸——这种人哪里都有。最让我难受的是,邓女士忍了这么久。婆婆让她忍,说一个月挣五六万不容易。她自己也不愿意离婚,怕孩子缺爹少娘。
忍到最后,换来什么?岳母跪在地上都没用。
有人说得对,钱是一面照妖镜。没钱的时候,什么苦都能一起吃。有钱了,有些人就觉得自己“配不上”过去的日子了,连带着也配不上过去的人。
可别忘了,那个陪你吃过苦的人,不是因为你将来会有钱才陪你的。她陪你的时候,你什么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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