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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教坊司:官办妓院里那些被毁掉人生的美丽女人? "抬出门去,着狗吃了。钦此。"

明朝教坊司:官办妓院里那些被毁掉人生的美丽女人?
"抬出门去,着狗吃了。钦此。"这不是小说,这是大明永乐皇帝朱棣的亲笔批示。
一个56岁的老太太,因为丈夫得罪了皇帝,被扔进官办妓院折磨至死。死后连口棺材都没有,朱棣的批示是——拖出去喂狗。
这件事记在《国朝典故》里,鲁迅在《病后杂谈之余》中也引用过。而做出这番批示的朱棣,正是后世口中"雄才大略"的永乐大帝。

先说教坊司到底是个什么地方。名义上,它隶属礼部,职能是管国家礼乐——逢年过节、接待外宾,搞搞乐舞表演。听起来挺体面?但实际上,教坊司还管着另一摊事:官妓。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上台后,干了一件事——在南京秦淮河畔建"富乐院",又建了十六座酒楼,统称"金陵十六楼",专门安置官妓。这些官妓从哪来?

《三风十愆记》记得很清楚:"明灭元,凡蒙古部落子孙流窜中国者,令所在编入户籍。其在京省谓之乐户,在州邑谓之丐户。"前朝俘虏的后代,第一批。
祝允明《猥谈》说得更直白:"其始皆宦家,以罪杀其人而籍其牝。"
翻译一下:本来是当官的人家,男人犯了罪被杀,女眷被没入乐籍,逼着卖身。
而且不是你一个人卖。是你、你女儿、你孙女、你曾孙女——世世代代,永远是妓。
这叫"乐籍"。一旦入了乐籍,子孙后代全部锁死在贱民身份里,不能读书、不能科举、不能嫁良人。
直到清朝雍正年间才废除。

算算时间——从明初到雍正,这套制度整整运行了三百多年。
但如果说朱元璋建这套系统还有"收税充国库"的算盘,那他儿子朱棣,就纯粹是拿它当刑具了。

1402年,朱棣打赢靖难之役,从侄子建文帝手里夺了皇位。
登基第一件事——清算。
凡是当年替建文帝打过仗、说过话、递过奏折的人,统统算账。其中有个叫铁铉的官员,他是建文帝的忠臣,曾死守济南城,差点把朱棣堵死在山东。
朱棣恨他入骨。铁铉被抓后,朱棣下令凌迟处死。
但这还没完。《国朝典故》记载——"铁铉妻杨氏,年三十五,送教坊司。"铁铉的妻子杨氏,35岁,被扔进了教坊司。同案的茅大芳,他妻子张氏,56岁,也被送教坊司。56岁。

一个56岁的老太太,被丈夫的政治对手扔进官办妓院"接客"。这不是惩罚,这是羞辱。是朱棣要让所有敢跟他作对的人知道——你死了不算完,你老婆、你女儿、你全家女眷,都得生不如死。
张氏很快就死了。

教坊司官员安政跑到奉天门汇报。
朱棣的批示只有一句——"分付上元县,抬出门去,着狗吃了。钦此。"

鲁迅后来引用这段时,特意加了一句评论:这位雄才大略的永乐大帝,内心极其阴暗。
而铁铉妻杨氏35岁进去之后的命运呢?
史料里没有再提她。
35岁进教坊司,后来怎样了,没人关心,也没人记。
她连"被喂狗"的待遇都没得到——因为连死亡的记录都没有留下。

教坊司对官妓的管控有多细?《明史·舆服志》规定:"教坊司乐艺戴青卍字头巾,系红线褡膊。""教坊司伶人常服绿色巾,以别士庶之服。"意思是:官妓必须穿特定的衣服,走在大街上一眼就能被认出来。更狠的是对她们丈夫的规定——
《清稗类钞》引明代教坊规条碑拓本:"官妓之夫,绿巾绿带,着猪皮靴,出行路侧。至路心被挞勿论。老病不准乘舆马,跨一木,令二人肩之。"
翻译:官妓的丈夫必须戴绿帽子、穿猪皮靴、走路靠边走,走到路中间被打了白打。生病不能坐轿子,只能骑根木头让两个人抬着。

对,"绿帽子"这个词的来源之一就在这里。
谢肇淛《五杂俎》说得更直接:"今时娼妓满布天下,其大都会之地,动以千百计。其他偏州僻邑,往往有之。终日倚门卖笑,卖淫为活。"

最扎心的不是朱棣这种暴君。而是这套制度,从洪武年间一直运行到清朝雍正废除乐籍——整整三百多年,没有一个皇帝觉得有什么不对。龚自珍在《京师乐籍说》里写了一段话,算是给这套制度下了个定论——京师设乐籍,让这些女子"目挑心招,捭阖以为术",好处是什么?是"可以钳塞天下之游士"。
说白了:用美色消磨读书人的斗志,花光他们的钱,耗废他们的才华——这样他们就不会议论朝政了。
一套官办妓院,既能惩罚政敌,又能收税充库,还能腐蚀知识分子。
而那些被籍入乐户的女人呢?
"年八十余尚在"——八十多岁还在从业。不是因为热爱,是因为乐籍锁死,想脱都脱不了。一辈子。

铁铉死的时候,史书给了他八个字的定论——"忠烈千秋,名垂青史"。但他妻子杨氏,35岁被送进教坊司之后,连名字都没有被记下。历史记住了忠臣。历史忘了忠臣的妻子。
而这,也许才是教坊司最残忍的地方——它不只是毁掉一个人的身体,它是把一个人从历史中彻底抹掉。
【主要信源】
《国朝典故》(明代官方档案汇编),引自鲁迅《病后杂谈之余》
祝允明《猥谈》,明代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