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记者那些年主要的领域就是公检法司,天天跑这几家单位,总体来说司法厅司法局去的最少。
公检法司,你可以这样理解,公安是负责买菜的(侦查调查),检察院是负责做菜的,法院是负责品菜定价定保质期,司法局,主要说监狱管理局负责啥的?负责储存菜。
监狱里的犯人都是终审定罪的,监狱的工作考核指标就是看管好犯人,带领他们改过自新。
至于当年案情的细节,管教和监狱领导换的一茬又一茬,犯人那么多,他们了解的非常有限,也就知道个罪名差不多了。他们也没必要知道太多,跟工作无关。
电影摄制组去监狱采风,这注定了对当年案情的细节了解会非常有限,判决书为基础,其他主要是听犯人自己讲。
犯人相当于被告兼被告律师,其陈述的并不能全当真,因为犯人必然有美化自己的动机,以此寻求内心的精神安宁,博得管教的同情,争取获得减刑。
这是基本的动机逻辑。
监狱方也不会在乎犯人怎么美化自己,没人有功夫较真儿,反正判决就在这了,你只要守规矩听话就行,监狱就关心这个。
赵箫泓(赵晓红)在长期的服刑过程中,她因为表现得非常好非常配合,获得了更多跟监狱管理层接触的机会,这些年早就给监狱方洗了脑,把自己洗成了遭家暴反抗的受害者。
制片人和导演,他们最大的错误,是应该到当年的公安机关申请调取案卷材料,人可以说谎,客观证据说不了谎。
很显然他们没有这样做。
当然支持犯人积极改造回归社会,但具体到赵箫泓这件事,故意伤害判了十五年是顶格,2009年那时对女性的家庭犯罪早就很谨慎了,对从轻的情节只要合理的都会采纳,能判到15年,说明赵箫泓根本就没有家暴或自卫的切实证据,司法证据里没有家暴受伤,证人证言没有家暴,验伤什么的都没有。
证人证言里倒是有赵箫泓从来不干家务。
人人反对家暴,这已经形成了超级政治正确。但副作用就是家暴概念被少数人滥用,什么事都往家暴上硬靠,连杀人犯罪的判决都能变相推翻,杀人犯自己演自己,演成国际影展的影后。
先出口再转内销,骗过层层审核。
这次真的太过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