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5月17日报道,河北承德,一男子与女网友见面,两人在车上亲热一阵后,又发生了关系,可没想到,事后女网友报警说自己被强奸,男子被刑拘,但她收到男子母亲30万后,又几次改口说自己是自愿的,最后又重新坚称自己是被强奸的!
当时单身的王某和刘某在网上认识,聊了三个多月感觉还不错。2025年1月26日,王某从外地回承德老家过年,两人约好第一次线下见面。晚上九点多,王某开车接上刘某,把车停在了一个停车场里。
一开始气氛确实挺暧昧的,两人在后排搂抱亲吻,还发生了一些更进一步的亲密行为。之后两人还一起下车去附近的药店买了避孕套,这时候王某提出去酒店,被刘某当场拒绝了。
就是从这里开始,两人的说法出现了第一个分歧。刘某说,回到车上后她再次明确表示不愿意发生性关系,但王某按住她的脖子,打了她两巴掌,还骂她,强行和她发生了关系,导致她手腕、胳膊和小腿都有淤青。
而王某的说法完全相反,他说双方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事后因为避孕套的问题吵了起来,反而是刘某先动手掐他脖子、打他脸,他只是用手挡了一下,根本没有施暴。
冲突结束后,刘某直接在车里拨打了报警电话。
第二天,王某就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了,后来还被批准逮捕。这一关就是将近11个月,直到2025年12月底才取保候审。
在这期间,王某一直不认罪,他觉得自己太冤了,明明是你情我愿的事,怎么就变成强奸了?
案件的第一个大转折发生在2025年3月21日。王某的母亲为了能给儿子办取保候审,多次上门向刘某及其家人赔礼道歉,最终支付了30万元现金作为补偿,刘某当天就签署了刑事谅解书。
从这之后,神奇的事情发生了:在接下来的四个月里,刘某先后五次跑到公安机关改口,说自己和王某发生性关系是自愿的。
她当时解释说,当初报警是因为吵架太生气了,情绪激动才乱说的,后来了解到强奸罪要判好几年,觉得王某太可怜了,而且两人见面后相处得还不错,本来就有往情侣方向发展的意思,所以才来更正口供。
就在大家以为这案子要反转的时候,第二个大转折又来了。2025年7月24日,刘某再次推翻了自己之前的说法,重新坚称自己是被强奸的。
这次她给出的理由更离谱:她之前法律知识不够,错误地认为签署了谅解书就等于承认双方是自愿的,现在才搞明白两者不是一回事。
这个解释一出来,全网都炸锅了,很多网友调侃说:"30万都收了,现在说自己不懂法?早干嘛去了?"
2025年12月25日,承德市双桥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虽然刘某的口供有反复,但结合她身上的伤情、案发后第一时间报警等证据,能够认定王某在刘某明确表示不愿意的情况下,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
考虑到王某家属已经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谅解,法院酌情从轻处罚,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一审判决下来后,王某不服,立刻提出了上诉。2026年3月30日,承德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但没有当庭宣判。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最终结果还没有出来。
这起案件之所以引发这么大的争议,核心问题就在于女方多次反复的口供和那30万元的谅解书。
很多人觉得,收了钱就改口,不收钱就不改口,这很难不让人怀疑她的动机。但也有人认为,不能因为收了钱就否定强奸的事实,很多受害者在压力下都会选择和解。
其实法律上早就明确了,谅解书只是量刑时的从轻情节,不是定罪的依据,更不能等同于"自愿"。
这起案子也给所有网恋奔现的人提了个醒:网络交友有风险,尤其是涉及到亲密关系的时候,一定要明确边界,尊重对方的意愿。不要以为之前有过亲密行为,对方就一定会同意发生性关系,只要对方在任何时候说"不",就必须立刻停止。
同时,也不要试图用金钱来解决法律问题,这样做不仅可能人财两空,还会让案件变得更加复杂。
至于王某到底冤不冤,现在还不好下结论,我们只能等待法院的最终判决。
但可以肯定的是,无论结果如何,这起案件都会成为一个典型的普法案例,让更多人了解强奸罪的法律边界,也让更多人在网络交友中学会保护自己。
对于此事,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信息来源:《性侵迷局:双方在车内有亲密行为,女方收取30万元后多次改口称“自愿”,法院一审认定强奸罪成立 | 刚调查》新黄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