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万买二手车,开了一年才发现可能被坑了,结果车主拿到了102万元退赔。
这事不是段子,是苏州姑苏区法院刚刚审结的一起真实案件。
很多人觉得,二手车买卖只要合同写了“表显里程仅供参考”,车商就能免责。
但这起案子告诉我们,这套老把戏在法律面前,根本站不住脚。
先看事实。
2024年4月,小李花26万买下一辆二手车,合同里白纸黑字写着“表显公里数仅供参考,出卖人对真实性不做保证”。
一年后他自己检测发现,仪表显示10万公里,而ABS数据记录的实际里程约20万公里,整整差了一倍。
司法鉴定确认,车辆在车商控制期间被篡改了里程。
最终法院判决:退还折损后购车款24万元,外加26万购车款的三倍赔偿,合计102万元。
为什么这个判决值得所有人记住?
第一,行驶里程是决定二手车价值的核心信息,车商有法定的核查和如实告知义务,这个责任不能靠一句格式条款甩掉。
第二,那句“仅供参考”属于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的格式条款,车商又没用加粗加黑显著提示,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直接认定无效。
第三,作为专业经营者,车商拿不出证据证明调表与自己无关,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认定为消费欺诈。
对比北京大兴另一起案子,同样买到调表车,因为卖家是个人不属于经营者,三倍赔偿就没获支持。
差别就在“经营者”三个字上。
所以提醒大家两点。
买车优先选资质齐全的正规车行,提车前务必查清里程、维修和事故记录。
而对车商来说,靠调表赚的钱,迟早要连本带利吐出来。
诚信经营,才是真正能跑长远的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