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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是非之相》 蚊蚋吸血存天性,洪涛漫野亦滋萌。 美恶从来相对出,是非元自一心

《破是非之相》

蚊蚋吸血存天性,洪涛漫野亦滋萌。
美恶从来相对出,是非元自一心生。
执著两端迷本相,放开双眼见澄明。
风过疏竹声自了,云开月朗万山平。

世人皆困于是非网,而不知网乃自织。

一、天地不言,而美恶自生

昔老子有言:“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美与恶、善与不善,本非天地固有,乃人心分别而后有。
譬如蚊蚋叮人,于人则害,于蚊则生;雨水润物,于田则益,于野则灾。同一物也,立场异而判断殊,判断殊而是非起。
《庄子·齐物论》云:“物无非彼,物无非是。彼出于是,是亦因彼。彼是,方生之说也。”彼与此、是与非,相依而生,相对而立,无彼则无此,无是则无非。世人执一端的,便以己之是为是,以彼之是为非。殊不知,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

二、今人尤甚,困于二元之阱

观今之世,科技日新而人心愈躁,信息山积而判断愈狭。社交媒体之上,一言不合则拉黑取关;职场之中,一派既立则异己尽斥;家庭之内,代际之间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人各是其是而非其非,如同身处环边,随之旋转,疲于奔命。
此非今人之智不及古人,实乃二元对立之习气浸染已深——非黑即白,非友即敌,非对即错。然《周易》云:“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相推而生变化,阴中有阳,阳中有阴,未有独立而孤居者。事理亦然,对中有错,错中有对,是非缠绕,本难截然两分。

三、执两用中,照之于天

然则何以处之?《中庸》载舜之大智:“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两端者,过与不及也。执两而用中,非折中骑墙之谓,乃跳出两端之执,从更高处俯瞰全局。
庄子谓之“照之于天”——不以一己之成心判是非,而还事物以本来面目。又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置身环心,则环上两端俱在目中,左旋右转皆可从容应对。
王阳明亦云:“无善无恶心之体。”心体本无执着,善恶是非皆意之动。若返观心源,不思善、不思恶,则本来面目自现。
恰如《菜根谭》所喻:“风来疏竹,风过而竹不留声;雁度寒潭,雁去而潭不留影。”事来则应,事去则空,不滞不留,方是真自在。

四、破相之后,万象皆春

破是非之相,非谓是非可淆、善恶可混。蚊蚋吸血,雨水成灾,物理昭然,岂可颠倒?所破者,乃心中之执——执一而为绝对,执己而斥万物。
昔苏轼有诗:“庐山烟雨浙江潮,未到千般恨不消。到得还来无别事,庐山烟雨浙江潮。”未到时千般执念,到后方知山还是山,水还是水。是非之相亦复如是——未破时搅得周天寒彻,破之后方见天地本自清明。
甄士隐悟彻《好了歌》,叹曰:“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甚荒唐,到头来都是为他人作嫁衣裳!”世人终日争是非、辩对错,到头来,不过是一场你来我往的热闹。


是非之相,非在外物,而在内心。心若不执,则蚊蚋无害、洪涛无灾,庐山烟雨依旧是庐山烟雨,浙江潮水依旧是浙江潮水。君若问如何破相?且先放下手中那把“对错”的尺子——世间本无绝对的标准,只有你贴上去的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