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说字有相貌筋骨神韵,就像人有相貌筋骨精神
毛泽东指出:“人有相貌、筋骨、精神,字也有相貌、筋骨、神韵。”
他觉得书法作品和人的身体一样,有好几层东西可以看。
相貌是指字的外形和整体样子,筋骨是指字的力度和结构支撑,神韵是指字的气韵和内在品质。
这种把人跟字对比的观点,把书法的外在形式和内在涵义统一起来了。
他要求临帖“最初要照原样写,以后练多了,要仿其形,取其神”。
所谓“筋骨”,就是字的形貌、气势和力量。古人谈书法,北边的碑刻讲究骨力,南边的法帖讲究神采。
毛泽东则主张两方面都要。他进一步说:“字和人一样,也有筋骨和灵魂。练久了,就会找到筋骨,写出神韵。”
这种认识把书法从单纯的技巧训练提升到了跟人格修养相关的层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