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心!杨有林30年贪了22亿,结果把自己“贪”上了刑场。
官方通报一锤定音,南京经开区前官员杨有林,六罪并罚,死刑。这判决,没人觉得冤。22亿,够买多少条命了,可惜他自己的那条,是买不回来了。
细想更让人唏嘘:整整三十年,他把贪污干成了“主业”,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比上班还准时,比加班还拼命。这份“敬业”,若用在正道上,怕早已功成名就;可惜,全填进了私欲的无底洞。
可讽刺的是,贪两千万和贪二十二亿,对个人“财务自由”而言,本质上没有区别,都是花不完的钱,都是再也无需为生计发愁。但他敢花吗?不敢。我猜他平日里,装得比谁都简朴,比谁都清廉,生怕露出一丝破绽。
不敢吃山珍,怕引人注目;不敢穿名牌,怕惹人怀疑;更不敢大额消费,怕留下痕迹。那这22亿,于他而言,究竟算什么?就为了在账面上堆出一个惊天数字,满足某种扭曲的成就感?
都说“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可到了他这儿,这句老话得改改了:钱,确是生不带来,但如今,却成了催他“早死早托生”的催命符。一辈子为数字而活,最后也为数字而死,这大概是最荒诞的报应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