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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眼人都看出来了,LV起诉国知局,最慌的不是国知局,而LV的代言人! LV刚走

明眼人都看出来了,LV起诉国知局,最慌的不是国知局,而LV的代言人!

LV刚走完与茉莉奶白的商标侵权一审程序、拿到千万赔偿判决,转头就因商标纠纷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两场关联官司接连发酵后不难发现,作为被告的国知局本身并无所谓“慌乱”可言,真正陷入进退两难境地的,是LV在国内签约的一众代言明星。

此前苏州中院就LV起诉茉莉奶白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茶饮品牌使用的四叶花卉图形与LV经典老花图案构成近似,判令茉莉奶白赔偿1030万元。

判决一出便引发全网热议,不少公众的争议核心在于,四叶花、宝相花本是流传千年的中国传统纹样,属于公共文化范畴的常见元素,大众很难接受这类图案被外资品牌独占商用,因此普遍对国货品牌抱有共情,LV的国民好感度也随案件宣判出现明显下滑。

此次起诉国知局,本质是一起常规的商标授权确权行政诉讼。

事件起因是一名自然人注册了一枚箱包类四叶图形商标,LV认为该商标与自家注册商标近似,向国知局申请无效宣告。

国知局经审查认为,两枚商标在花瓣造型、整体构图上有明确区分,不会造成普通消费者混淆误认,同时LV相关四叶纹样本身包含公有领域的传统花卉元素,商标的专属保护范围不应无限制扩大,因此驳回了LV的无效申请。

LV不服该裁定,便依照法定程序提起行政诉讼。单看法律流程,这是商标纠纷中很常见的救济渠道,但结合此前的茉莉奶白案,公众普遍解读为LV正在全面收紧四叶相关纹样的商标权利,试图垄断这类图形的商业使用空间,相关负面舆论也进一步升级。

对国知局而言,这类行政诉讼是商标审查工作中的常规环节。每年都有大量不服商标裁定的市场主体提起诉讼,国知局只需正常出庭应诉、履行司法程序即可,最终判决结果也只是对个案商标效力的认定,不会对机构本身造成实质影响。但对LV的签约代言人来说,品牌引发的舆论反噬,却需要他们直接承接。

目前已经有不少网友聚集在LV相关代言人的社交账号评论区,喊话艺人与品牌解约。

国内艺人的商业价值高度依赖国民好感度,尤其是多位头部代言人本身主打正能量、亲民国风的公众形象,继续为陷入争议的品牌站台,很容易被贴上“只顾商业利益、忽略公众情绪”的标签,不仅会消耗积累多年的路人缘,还可能波及自身的影视项目、其他商务合作,甚至影响官方类资源的对接,对长期事业发展存在明确的潜在风险。

但主动解约同样需要承担沉重成本。顶奢品牌的代言合约条款普遍严苛,按照行业惯例,艺人单方面无正当理由解约,通常需要赔付已收取代言费的30%至50%作为违约金,头部艺人的长期代言合约金额不菲,这笔违约金本身就是不小的开支。

更重要的是背后的行业连锁影响,LV所属的LVMH集团是全球最大的奢侈品集团,旗下覆盖美妆、时装、珠宝等数十个高端品牌,一旦与LV单方面解约,几乎等于失去整个集团体系内的合作机会,其他国际奢侈品牌也会考量艺人的合约稳定性,对于看重高端时尚资源的艺人来说,这种长期资源损失往往比一次性的违约金更难承受。

一边是国内公众的情绪压力和长期口碑风险,一边是实打实的违约金与行业资源损失,LV的两起商标诉讼,把一众代言人架在了两难的十字路口。

对LV而言,诉讼只是维护全球商标权益的常规商业操作,无论输赢都伤不到品牌根本,但对需要扎根国内市场的艺人来说,每一步选择都牵一发而动全身,这也正是这场舆论风波里最现实的矛盾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