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女子和3岁女童争风吃醋,争夺男人的关爱,狠心将女童用塑料袋捂 死。为了掩盖真相,匆匆将女童下葬。女童的父亲为了查明真相坚持报了警。女子:我不是故意的,我没想害她。
女童的父母早就离婚了,她一直跟随父亲尹先生生活。尹先生找了个女朋友邱某,孩子由邱某照顾。尹先生平时很疼爱女儿,为了让邱某对女儿好一点,会把挣的钱都给她。
“她就是嫉妒我太关心女儿,所以才下此毒手!”尹先生想到女友的狠毒,就咬牙切齿。
可是明明他早该能想到这个结果,却没有阻止。尹先生平时在外工作,女儿跟着邱某生活,身上经常有伤,甚至出现过骨折的情况。每次邱某都找理由说是女孩自己磕碰的,尹先生也不以为然。
尹先生要是早能察觉到不对,看到邱某的蛇蝎心肠,孩子就不会这样了。女儿跟着后妈生活,怎么会舒心呢,尹先生心太大,敢把孩子交给外人。
案发当天,邱某拿着B超单子,高兴地和尹先生说自己怀孕了!尹先生听后也十分高兴,和女友交往这么多年,一直没给她名分,既然怀了孩子,婚礼就得提上日程了。
其实尹先生一直没有和邱某结婚,有部分原因也是因为女儿太小,想让她俩好好相处一段时间。邱某早就知道是女孩的存在,影响了她上位,所以对她非打即骂。
当天早上6点,女孩睡醒后哭闹,吵到了邱某。邱某听到动静,心情格外烦躁,冲着女孩一顿骂。女孩被责骂后,吓得哭的更大声,而邱某的脸色越来越阴沉。
邱某看了看女孩,又摸了摸自己肚子,心想要是女孩在,那么自己的孩子生出来就会被分宠。尹先生平时对女儿又很好,邱某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存在。
她产生了一个可怕的念头,直接用手捂住女孩的口鼻,随后又拿起一个黑色塑料袋,反复扣在女孩的脸上,直到女孩哭闹的声音彻底消失。
眼看女孩没了动静,邱某给外地的尹先生打去电话,故作悲伤地表示女孩自己玩塑料袋,把自己捂死了!
邱某不等尹先生和女孩的生母陶女士赶来,就把孩子匆匆下葬,生怕对方看出什么。可是尹先生太了解女友,又联想到之前女儿受伤的情况,觉得有问题,坚持报警处理。
开棺验尸后查明了真相,女孩是被外力压迫窒息死亡,凶手不言而喻,就是邱某。
邱某还狡辩说,自己不是故意的,没有想害她,只是想阻止她哭闹而已,不小心失手了。可是尸检结果就是真相,她无从辩解。邱某态度非常不好,至今没有向女孩道歉。
尹先生太自责,他没想到自己的女友将女儿送入地狱。面对女友怀孕的情况,尹先生表示孩子没做亲子鉴定,不一定是我的,哪怕是我的,我也不会要了!
陶女士理解不了邱某,怎么会对孩子下手,她表示要是嫌弃女孩,完全可以交给她,而不是将她害了!
事情已经如此,一切都无法挽回了。案发时邱某处于怀孕状态,如今尚且在哺乳期,不能进行关押,只有等哺乳期结束后,才可以收监候审。
根据《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邱某长期打骂折磨女孩,在女孩不具备反抗能力时,用塑料袋反复按压致离世。情节特别严重,而且事后没有悔过,还想着掩盖真相,认错态度差,主观恶意太大。邱某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起步10年。
哺乳期不是她永久的保护伞,邱某早晚会被收监,承担自己的责任。陶女士已经放弃了民事赔偿,强烈要求刑事处罚,绝对不会谅解邱某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邱某当时处于怀孕状态,无论情节多么严重,都不会判死刑的,法律会保护她未出生的孩子。
可怜了三岁的孩子就这么死于邱某之手,幸好尹先生坚持报警,没有被女友蒙蔽,揭露了离世的真相。女童幸福的是个爱她的父母,不幸的是爱她的父母离婚了,才导致了最不幸的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