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先救火而不是先救人?对于网友的质疑,连云港消防救援支队的负责人向外界做出解释,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下面的绿化带,二是有一排变电箱。由于条件受限,所以无法铺设气垫,也不能使用举高车和云梯车作业。
从现场图片来看,他们也采取了一些补救措施,比如拉了床单和被褥等,但因为在坠落过程中,掉在了三楼的挑檐上,下坠时改变了方向。
从事发现场来看,这些解释相对而言比较符合逻辑。对于专业消防救援队伍来说,这些基本的设施或施救措施,我们能想到的,他们肯定也会有所准备。
这起悲剧最让人伤心的地方就是,被困者只是在四楼上,距离地面并不高,看上去应该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施救,但最后却眼睁睁的看着她们母子坠落,让人心有不甘。
退一万步讲,如果她们是在十几楼,或者二十几楼被困的话,救援的设备难以达到要求,超出力所能及的范围,还可以理解。但是她们在四楼上,最高不会超过十五米,看上去垂手可救,可还是发生了让人痛惜的一幕。
正常来讲,所有小区必须有能够直达楼底的救火通道,以便消防和救援车能够到达,不知道这个小区实际情况如何。
另外,像这种低层救援,是不是可以考虑一下长臂吊车。有些人可能会说,吊车太大进不去,但实际上,能够进去消防车的地方,一般性的吊车也能进得去。如果吊车进去,伸个长臂能不能起到作用?
通过这个悲剧,消防救援的思维也应该开拓一下,以后的救援不能仅仅依靠地面,是不是可以考虑一下空中救援。据我了解,现在很多城市的应急部门,为了森林防火都配备了直升机,而且灵活性很强,悬挂的水袋可以直接从湖中取水。如果遇到连云港这种情况,空中救援的灵活性和时效性就大大加强了,可以避免地理限制,也能快速争取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