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歹毒了!”2014年,山东一宝妈在给10月大的女儿洗澡时,惊讶地发现孩子屁股上竟插着一根钢针。送到医院就医发现孩子体内居然还有!
2014年10月,山东聊城高唐县,一名11个月大的女婴被送进医院。
影像检查显示,她的臀部、腹部和骨盆附近散布着12根钢针。
此前几个月,母亲已经从孩子身上拔出4根,意味着这个尚不会清楚表达疼痛的婴儿,体内外曾出现过16根针。
孩子名叫范子萱,最早发现异常时,家人并没有立刻意识到这是一起人为伤害。
她经常哭闹,身体上出现小红点,母亲先后从皮肤里发现普通缝衣针、折断的输液针等异物。
直到2014年10月20日拍片,隐藏在身体深处的钢针才集中暴露出来。
当地医院难以处理,家人带着孩子辗转来到北京儿童医院。
部分钢针靠近重要脏器,位置又会因体位变化而发生偏移,手术的难点不是简单地“拔出来”,而是先准确找到每一根针,再尽量减少对婴儿身体的二次损伤。
2014年10月28日,北京儿童医院组织6个科室、9名专家实施手术。
医生借助B超定位,用3小时40分钟取出了剩余的12根钢针。孩子随后度过危险期,并在恢复后出院。
身体里的针取出来了,案件却没有因此得到一个完整答案。
当地公安机关随后发布信息称,范子萱的舅妈刘洪云有重大作案嫌疑。
但在调查期间,刘洪云服用农药,经抢救无效死亡。
公开信息中没有出现她的正式供述,也没有经过法院审理形成生效判决,因此案件最终停留在“重大嫌疑”层面。
网上后来流传出许多戏剧化细节,包括所谓询问中的异常对白、隐藏动机和复杂家庭矛盾。
这些说法缺少可靠记录支持,可以确认的是,嫌疑人的死亡让正常刑事程序难以继续,范子萱的家人最终没有等到一份经过法庭认定的完整事实。
这不是当时唯一一起震动社会的针扎女婴案件。
2013年8月,黑龙江一名出生仅两个月的女婴先后两次被送进医院,医生从她体内取出4根缝衣针,其中部分已经伤及肝脏、肾脏。
警方后来查明,作案者是孩子的亲生父亲殷志贺。
殷志贺供述,他因怀疑女儿并非自己亲生而产生恶意,先后三次将钢针刺入孩子身体。
2013年12月,黑龙江省北安农垦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0年。
与范子萱案相比,这起案件形成了侦查、供述和判决相互衔接的证据链。
两个孩子面对的是相似的伤害,案件结局却完全不同。
一个有明确作案人和司法判决,另一个随着重大嫌疑人死亡,留下无法由审判回答的疑问。
把它们简单归结为某一种家庭观念,或者给没有证据的动机强行下结论,都可能偏离事实。
真正相同的地方,是受害者都太小了。
成年人能够说出哪里疼、谁接触过自己,婴儿只能通过哭闹、拒食、睡眠异常和身体上的细小伤口发出信号。
可这些表现又很容易被理解成生病、长牙或者普通磕碰,伤害因此可能在最亲近的生活环境里持续发生。
范子萱从母亲发现第一根针,到影像检查确认体内还有12根,经历了数月时间。
并不是家人不在乎孩子,而是婴儿无法描述经历,细小的针孔又容易被衣物遮住。
这正是针对低龄儿童的家庭伤害最难发现的地方:实施者可能就在照顾者之中,而孩子完全没有求助能力。
今天,我国已经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医疗机构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相关从业人员,如果发现孩子存在多处异常损伤,疑似遭受虐待、殴打或其他不法侵害,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
这项制度的意义,是把发现问题的责任从家庭内部向外延伸。
医生看到不符合正常疾病规律的伤情,不能只处理伤口。
学校、托育和社会服务人员发现异常,也不能因为“这是别人家的家事”而保持沉默。
对父母而言,警惕并不意味着怀疑所有亲属,而是不要轻易忽略孩子持续、反常且无法解释的痛苦。
发现不明针孔、瘀伤、出血,或者孩子接触某个人后反复出现强烈恐惧,应及时就医并保留检查记录。必要时报警,让医学检查与专业调查尽早介入。
范子萱体内的12根钢针最终全部取出,但一场手术只能修复肉眼可见的创伤。
谁实施了伤害、为何伤害一个没有反抗能力的婴儿,这些问题没能走进法庭,也就很难获得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答案。
这些旧案真正留下的警示,不在于渲染亲情背后的阴影,而在于提醒整个社会:越是不会说话、无法自救的孩子,越需要成年人认真对待每一次异常。
钢针藏得再深,伤害也不该被一句“孩子爱哭”轻轻带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