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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避险转移立法落地,“听劝撤离”已是法定义务 ——从彭水山体崩塌之殇看重庆专项

重庆避险转移立法落地,“听劝撤离”已是法定义务
——从彭水山体崩塌之殇看重庆专项立法的时代价值

《重庆市自然灾害避险人员转移条例》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于8月1日正式施行。作为全国综合性自然灾害避险转移领域走在前列的地方立法,这部法规将灾害避险转移从基层劝导的柔性举措,升级为全民必须遵守的法定义务。回望彭水“7·17”山体崩塌灾害,牺牲的网格员、不幸遇难的群众,无不印证:敬畏预警、听从撤离安排,从来不是小题大做,而是守护生命的底线。

惨痛教训:侥幸心理是防灾最大天敌

山城多山地丘陵,暴雨极易诱发山体滑坡、崩塌、山洪等灾害。此前永川特大暴雨中,基层干部提前组织转移,实现零伤亡;可彭水山体崩塌事故留下沉重遗憾。险情来临之际,网格员逆行入户反复劝说群众转移,成功转移大批人员,自身却因公牺牲,灾害依旧造成人员离世。

悲剧背后,是部分民众根深蒂固的侥幸心态。有人笃定居住多年从未出事,无视地质风险预警;有人贪恋家中财物,拒不配合撤离;还有人觉得暴雨转移太过繁琐,甚至抗拒劝导、转移后私自折返危险区域。基层工作人员苦口婆心劝说,不仅耗费大量应急精力,还会错失黄金避险窗口期。柔性劝说只能劝住愿意配合的人,却约束不了固执的侥幸心理,这也是重庆推动专项立法的现实动因。

立法亮剑:听劝撤离不再是选择题

此次出台的条例,核心变化便是厘清权责,把避险转移划定为法定责任。以往“我不想搬就不搬”的想法不再成立,当气象、地质灾害预警生效,政府依法组织避险转移时,配合撤离是每位市民的法定义务,拒不执行、擅自返回危险区域,都属于违规行为。

法规既为群众生命兜底,也给基层工作人员撑腰。面对拒不撤离人员,应急队伍可依法开展处置,不用反复劝说延误防灾时机。从“人情劝说”变为“法治约束”,本质是用制度堵住侥幸漏洞,不让基层人员冒着风险劝导,不让网格员的逆行付出白白落空。

全国示范:山城立法经验具备借鉴价值

放眼全国,多数省份仅在防汛法规中零散提及人员转移规则,仅有少数省份出台单一防汛避险条例。重庆立足山区、库区地貌特点,覆盖暴雨、山体崩塌、泥石流等各类灾害,是国内综合性避险转移立法的先行探索。市人大紧扣防灾刚需推动立法落地,兼顾法理硬度与人本温度,做法极具参考意义,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生命永远赌不得运气。立法约束行为,更唤醒防灾意识。法规落地之后,“听劝撤离”不该只是一句倡议,更应内化于心。摒弃侥幸、敬畏预警,主动配合避险转移,才能筑牢山城安全防线,守护自身与他人平安。重庆身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