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电视剧《重器》,“乔至良案”似乎是显而易见的“冤案”,但和原型案例“台安徐军案”一对比,就会令人十分愤怒[发怒]其本质和《监狱来的渣渣》一个套路——“偷换叙事”“颠倒黑白”:
把被告的身份,由“厂长”换成“乡村教师”(弱势化);把受害人锁定为“乱伦通奸”,并虚构“情书”为证(污名化);甚至为了凸显律师的“正确”,还删除了被告狱友的“串供举报”、又虚构了“群众围攻”的情节(排除争议、污蔑群众)[6]和《监狱来的》唯一的区别就是,没有“真名真姓”,只是“参考改编”,所以隐蔽性更强[吐彩虹]
依法治国,确实是应当“疑罪从无”,但很多案子不能定罪,也只是“疑罪从无”,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