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终于介入“婚外胚胎案”了。但我这个局外人,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8月13日,上海徐汇区检察院正式受理朱女士的刑事立案监督申请,对“假结婚证仅行拘5日”提出监督。男方在同一天主动撤回了离婚诉讼。
全网都在说“正义来了”。可我想问一句扎心的:检方介入,到底能改变什么?
第一,三个月答复周期,等得起吗?
检察院受理的是“刑事监督申请”,接下来是三个月的审查期。三个月后决定是否刑事追责。可这三个月里,胚胎早就被男方单方面销毁了,财产转移恐怕也已完成。等检方“监督”出结果,黄花菜都凉了。
第二,伪造结婚证仅行拘5日——这本身就是问题。
一个男人伪造国家证件,骗过三甲医院,和第三者培育出“合法”胚胎——代价只是5天行政拘留。5天换一个婚外后代,这“性价比”高得让人脊背发凉。检方现在“监督”的,恰恰是这个荒诞的处罚本身。换句话说:错的不是作恶的人,是罚得太轻的法律。
第三,也是最残酷的一点:法律讲证据,不讲眼泪。
朱女士2019年确诊肺癌,丈夫在此期间出轨、伪造证件、培育胚胎,甚至在开庭当天收到离婚传票。她持真实结婚证要求销毁胚胎,医院一句“没有权限”就把她挡在门外。
可在法律眼里,她没有提供遗传物质,就不享有胚胎处置权。丈夫伪造证件是“行政违法”,与她无权销毁胚胎是两码事。法律是冰冷的,它不因为你患了癌症就网开一面。
所以我的观点很刺耳:检方介入,看起来是“正义的曙光”,实际上可能只是一场“程序上的安慰”。
三个月后,检方大概率会给出一个“依法处理”的结论。可胚胎没了,婚姻碎了,朱女士的肺癌还在。违法者付出的代价,可能依然只是那5天拘留。
真正的正义,不应该是“监督一下”,而是让伪造国家证件的人坐牢,让协助造假的三甲医院担责,让每一个试图用违法手段践踏婚姻的人付出不敢再犯的代价。
可现实是,我们连胚胎被销毁时朱女士有没有在场都不知道。
这不是正义。这是对正义的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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