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构成陪睡成立也应该平台去陪睡,榜一哥因女主播不陪睡告上法庭,榜一哥打赏1000万给女主播,女主播只拿到300万,其余700万平台分成了。
辩,控双方辩论焦点在女方是否构成口头承诺?如果确定女方承诺那就构成诈骗罪吗?
假设一个场景,女专业陪睡者在陪睡场所收了钱后拒绝陪睡,这个场景诈骗成立,通常不会有纸质合同作为陪睡付款证据,而专业陪睡者和陪睡场所抵赖不掉。
女主播这事即使有口头承诺的证据还要有一个陪睡购买的证据才可成立,不然如何确定你是购买陪睡而不是主动打赏呢?
榜一哥,女主播双方都有家庭,现在法无禁止即可为这句话被喊的震天响。婚姻道德被抛的远远的,有人还拿这种失德行为来炫耀?
如果鼓励法无禁止即可为而不顾及道德,那整体社会失德行为的根源在哪?好歹给婚姻法留点余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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