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的教师节礼物分明成了“糖衣炮弹”。背后是谁在犯规?
9月11日,陕西延安市宝塔区第二中学高一某班,由4名家长代表在群内私自收取每人200元,采购蛋糕、鲜花、水杯、水果、零食。其中鲜花、水杯赠予班级任课教师,蛋糕、水果、零食,供班级学生集体食用。经专项调查情况属实。
有人痛恨家委会“多事”,拿着大家的钱送“人情”,其实还是学校和老师给了家长们一个有机可乘的机会。
这些教师节礼物是怎么带进学校内的?门岗怎么放进来的家长的?学生一般都是住宿生,只能说明延安市宝塔区第二中学这事呈普遍现象。
作为老师们,在这敏感的节日,敢接受水杯和鲜花吗?这是一个班级的现象吗?学校管理有问题。
一出事学校就像是无辜的,其实就是学校风气不正,即使退还了200元,对这个班的老师们进行了批评教育,但学校也已经出名了。
家委会收取任何费用必须向老师报备,没有老师的授意授权,不能私自提议收费。
老师要明白,教书育人是份内工作,家长的心意可领会,物质奖励一律免收,免谈。
学校是校风清净、教风清正、学风清新的育人环境。杜绝一切不正之风才能赢得人们的认可。
家校共育永远是一个教育里绕不开的常青话题,家庭和学校各自发挥优势,劲儿往一处使,共同托举孩子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