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额付了2400万,工人却还在讨薪?”上海,6名工人干完活,却一分钱没拿到。他们愤怒的围堵企业大门,讨要血汗钱。可企业却一口咬定,全额付了2400万。警方一查惊呆了,发现这个工程竟4层转包:甲方→A公司→B公司→C施工公司。项目2024年完工验收,甲方、A公司、B公司都按合同支付了工程款。问题出在C公司恶意拖欠工人工资。网友:这样转来转去才有钱赚,苦了工人,肥了中间人!
6名工人干完活,却一分钱血汗钱都没拿到,这可是天大的事。
因为这6名工人身后,是6个家庭,家里有老有小,都张着嘴等着吃饭,他们这才累死累活出来打工。
可汗流了,活干了,到头来白忙活,谁能不愤怒?
他们一气之下,直接堵了甲方企业的大门要血汗钱。
可人家甲方一口咬定,2400万工程款早就全额付出去了,半毛钱没欠。
6名工人只能报警,警方顺着资金流一查才发现,这个工程居然前后转了4次手。
甲方、A公司、B公司全按合同把钱打足了,唯独最后接活的C施工公司,把工人的工资钱私自挪走了,恶意拖着不给工人发薪。
工人们完全不知道,中间转了这么多手,以为最顶上的甲方没结款,才直接跑到厂区门口聚集讨薪,把人家正常的生产秩序都搅乱了。
原来,这起钢结构工程2021年就从甲方手里发包出去,之后一路转手,从A公司到B公司,最后落到了C施工公司手里,前前后后4层转包关系。
项目2024年就已经全部完工通过验收,甲方、A公司、B公司这3家,全都按照合同约定的节点,把该付的工程款足额打了过去。
剩下没付的,只有还没到期的合规质保金,根本不存在拖欠工程款的情况。
问题全出在最底层接活的C施工公司身上。
他们明明已经收到了前面转过来的全部工程款,却擅自把专门用来发工人工资的专项资金,挪作他用,恶意拖着6名一线工人的薪资不肯发放。
这些常年泡在工地上的工人,根本搞不懂工程圈里层层转包的弯弯绕。
他们也查不到上游每一层的资金流水,只知道自己跟着干活的活,是甲方厂区里的项目。
所以,他们理所当然就把讨薪的对象,对准了最上游的甲方企业,直接跑到人家厂区门口围堵讨要工钱。
警方启动了“三所联动”,经过多轮协商调解,各方最终敲定了解决方案。
B公司先把手里的18万元尾款拿出来,这笔钱专款专用,一分不留全部用来结清6名工人的欠薪。
剩下的6万元,继续留作工程质保金,等合同约定的到期时间再正常兑付。
最后6名工人的血汗钱,一分不少全部拿到手。
2025年,江苏苏州某市政绿化项目,甲方已全额支付1200万工程款,项目却经过3次转包,落到了无资质的施工队手里。
实际施工的12名农民工干完活,拿不到工资,误以为甲方拖欠款项,直接到某服务中心门口聚集讨薪。
相关部门介入核查后,认定中间转包方没落实农民工工资专户监管要求,责令先行垫付全部欠薪,同时对层层转包的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最上游的甲方明明一分钱都没欠,最后却平白无故被工人堵门讨薪,这是多层转包的信息差,闹出来的乌龙。
工程圈里这种层层转手的操作,就是每过一层都要扒一层皮。
到最后,真正落到工人手里的工资钱,很容易就被中间环节挪用截留。
工人根本没能力查清楚好几层的资金流向,最后只能找最显眼的甲方维权,既耽误企业正常生产,也让工人的讨薪路绕了大弯,就是工资专款的监管完全没跟上。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30条规定,分包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具体到本案,多层转包下,中间转包方没落实工资资金监管责任,由他们先行垫付工人欠薪。
这既保障了工人拿到血汗钱,也守住了上游企业的合同履约。
对此,你怎么看?
案例来源:上观新闻2026-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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