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四川,一对新人办婚礼,仪式还没开始,酒店婚宴门厅轰然坍塌,尘土碎石飞溅,宾客吓傻眼,这场婚宴消费68790元,新人只交了4000元定金,剩下64790元尾款说什么都不肯付。酒店直接把新人告上法庭。法院判酒店赔偿新人5000元精神损失费,可新人依旧要支付57911元尾款!
2026年1月31日,李某某提前和当地某酒店,签下婚宴预定协议。
一共预定68桌正餐,6桌备餐,每桌999元。整场婚宴合计总费用68790元。
李某某预先交了4000元定金,约定剩下的尾款,婚礼办完之后结清。
婚礼当天,亲朋好友陆陆续续赶来。红毯铺好,现场鲜花布置到位,宾客陆续签到入座,就等着仪式正式开始。
就在这个关键时刻,只听“轰隆”一声巨响!酒店正门的门厅,突然整体坍塌。
碎石、尘土四处飞溅,现场瞬间乱成一锅粥。
不少宾客吓得慌忙躲闪,还有几位亲戚受到惊吓,有人轻微受伤。
好好一场喜庆婚礼,一下子变成事故现场。
原定的仪式直接被打断。后面饭菜虽然勉强端上桌,但是全场气氛压抑。
新人满心欢喜的大婚之日,留下难以抹去的阴影。
婚礼结束算账的时候,矛盾一下子爆发。
酒店拿出结算单,总消费68790元,扣掉已经交的4000元定金,李某某还欠尾款64790元。酒店多次上门催这笔钱。
李某某说什么都不肯付尾款,在他看来,这场事故,完全是酒店场地安全不过关造成。
酒店毁了自己一生一次的婚礼,责任全在酒店,尾款一分钱都不该再拿。
他还提出反诉,要求酒店赔偿28000元精神损失费。
酒店这边却不认可,酒店认为,大部分菜品都已经备好并且上桌,宴席服务基本已经完成。
门厅坍塌只是突发意外,新人不能以此为由,一分尾款都不付。
双方谈不拢,酒店直接把李某某起诉到法院。
消息一出来,网上吵翻了。
很多人站在新人这边:婚礼都被你搞砸了,凭什么还要给钱?
也有人觉得,菜确实吃了,不能完全白吃。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酒店门厅坍塌,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属于履约存在瑕疵,要承担10%的违约责任。
婚礼对新人有着特殊纪念意义,事故给新人造成巨大精神打击,判决酒店赔偿李某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但是,酒店已经完成大部分菜品供应,宴席的主要服务已经履行完毕。
酒店属于瑕疵履约,不是完全没有履行合同。
新人不能直接全部拒付尾款。扣除定金,再抵扣相关责任金额之后,李某某仍然需要支付婚宴尾款57911元。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遵守诚信原则。
新人跟酒店,签订的是餐饮服务合同。
酒店主要义务,就是提供酒席、场地服务。虽然门厅坍塌打乱仪式,但是大部分菜品已经制作并且上桌,宾客也就餐了。
酒店主要的餐饮服务已经完成。所以新人不能直接拒绝支付全部款项。
《民法典》第1138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婚礼承载很强的情感纪念意义。酒店门厅突然坍塌,现场碎石掉落,亲友受惊受伤,喜庆氛围彻底毁掉。
酒店也要做好场地安全检查,婚礼是人家一辈子的大事。安全第一,千万不能让喜事变成糟心事。
对此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