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朝为什么要把朝廷分成南北两套班子
草原上养马放牧的契丹人,和燕云十六州里耕田交税的汉人,生活方式完全不同。辽朝的办法,是把朝廷从牙帐开始分成南北两套班子,各管各的。
这套制度正式成形于辽太宗取得燕云十六州之后。会同元年(938年),辽朝据有燕云,开始“官分南、北”:北面官沿用契丹旧制,处理宫帐、部族、属国和游牧渔猎事务;南面官仿照中原官制,管理汉人州县、租赋和军马,官员也大量参用汉人。辽人自己概括为“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
后世常把这套制度追溯到辽太宗之后。到辽世宗天禄元年(947年),朝廷先后设北院、南院枢密使,分别统管契丹事务和汉人事务,北南两套行政系统才更清楚地分开。
这不只是给汉人一点面子。契丹统治下的汉人按州县编户,要收租赋、派徭役;契丹和其他游牧部族仍按部族组织生活,遇战事出兵、逐水草迁徙。硬用同一套规则,等于让牧民按田亩纳税,让农户按部族出征。于是辽朝把北面官设在皇帝牙帐以北,管契丹和属国;南面官设在牙帐以南,管汉人州县。两套机构并行,向同一个皇帝负责。
这种分法甚至写在城市里。辽上京临潢府遗址呈“日”字形,契丹人住北面的皇城,汉人和其他民族住南面的汉城,皇帝的大内偏在皇城中部偏北。辽朝虽然有五京,皇帝却常随四季捺钵巡行,不在京城久住,南北两套班子也随行处理各自事务。
所以辽朝不是简单地把契丹人和汉人分开,而是针对两种不同的生产与治理方式,各给一套可以运行的管理系统。这套“因俗而治”的设计,让辽朝同时统辖游牧部族和农耕州县,也成为辽朝长期统治的一种制度底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