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赤壁,57岁男子在家庭聚餐散场后,见10岁的侄孙女落单,便以顺路为由,把孩子抱在腿上,结果,竟趁车内其他亲友不备,对孩子实施了猥 亵。孩子虽然害怕,但碍于对方是长辈,不敢声张,谁知,他还不知收敛,晚上又上门踩点,趁孩子独自在家,再次对孩子伸出魔爪。孩子吓坏了,这才哭着把事情告诉了爷爷奶奶。老两口瞬间气炸,马上报警。
10岁的小花,单纯又乖巧,全家人都把她捧在手心里,宠爱的不得了。
57岁的李某,是小花爷爷的亲弟弟,按辈分来算,小花是他的侄孙女。
2026年2月21号傍晚,亲戚们聚餐吃饭,大家热热闹闹的。吃完饭大家准备坐车回家,小花动作慢了一点,没来得及上车。
坐在车后排的李某看见孩子落单,立马主动喊她上来,还装出一副疼爱小孩的样子,伸手把小花抱到自己腿上坐。
车上虽然还有别的亲戚,但大家各忙各的、没人留意后排。
万万没想到,趁着没人注意,李某胆子瞬间变大,竟然把魔爪伸向了小小年纪的小花,对她实施了猥 亵。
小孩子根本不懂这些,只觉得难受、别扭,害怕又害羞。但对方是长辈,她不敢喊、不敢闹,只能硬生生憋着委屈,不敢声张。
本以为这件事到此为止,谁知道李某根本不知收敛。
晚上八点多,他专门溜到小花家门口,探头探脑往里看。看见小花身边还有别的小朋友在看电视,他不敢动手,默默走开了。
等小伙伴一走,屋里只剩小花一个人,李某立马折返回来,大摇大摆坐到客厅沙发上,再次对孩子实施猥 亵。
短短半天时间,连续两次伤害同一个小孩。
小小年纪的小花,被自己信任的长辈两次欺负,又怕又慌,晚上终于忍不住哭着把所有事情告诉了爷爷奶奶。
老人听完瞬间气炸,立马找李某对峙。可李某脸皮极厚,死活不认账,百般抵赖。
家里人为了保护孩子、讨回公道,不再姑息纵容,在2月24号果断报警。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法律对被侵害的小朋友是特殊保护的,就算没有暴力逼迫,只要实施猥亵就构罪。
法院审理明确,李某专门猥亵未满12岁的幼童,还是亲属作案、两次作案,性质恶劣,本该重罚。
而且他虽然主动到案,却一直避重就轻、不老实交代,根本算不上自首。
最后,法院综合所有情节,依法判决:李某构成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家长一定要提前给孩子普及自我保护意识。
不管是谁,哪怕是亲戚长辈,不恰当的触碰一定要立刻拒绝、马上告诉家长,千万不要让孩子受伤害。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