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一张佛山12345的投诉单,这两天在网上传开了。 投诉单上写着:一个老病患,给

一张佛山12345的投诉单,这两天在网上传开了。

投诉单上写着:一个老病患,给医院药房工作人员梁某递了罐蜂蜜味健力宝,售价为1.9元。梁某推辞没成,收下了。没过多久,这个老病患打了12345,举报他违规收礼。
卫健局查了,结果挺意外。
 
禅城区卫健局的回复说得很客气:该名工作人员未主动开口索取,主观认为这是老病患对于医务人员的感谢,因盛情难却而接收。送赠汽水行为为患者个人主动行为,医院无权强制医生退还相关物品。医院已对该医生收受市民物品的行为进行严厉批评,并对全院人员多次进行廉洁培训。
 
梁某被批评了。可网友的矛头全指向了举报的患者。“建议以后10块钱以下的东西均不构成投诉,否则人人设防,严重破坏医患关系。” 一条高赞评论这么写。
 
这事最荒诞的地方在于,一瓶1.9元的汽水,走完了12345受理、转派、卫健局调查核实、医院批评教育、全院培训的完整流程。耗费的人力物力,远远不止1.9元。有网友说得很直接:“两块钱的问题,但是医院和投诉中心却要花大量精力去处理这个投诉。”
 
更深一层的问题,是举报这个动作本身的性质。律师付建的评价是四个字:诱导式投诉。举报人主动送出财物,刻意制造违规场景,再发起举报,属于滥用公共投诉资源。你先把东西塞到人家手里,人家推辞不掉收下了,你转头拿起电话举报。这套操作里,送是假的,举报是真的。
 
可医院的处理方式,也暴露了另一个层面的问题。禅城区卫健局的回复里有一句:“医院无权强制医生退还相关物品。” 这话在法律上没错,东西是患者主动送的,医生退不了。可“退不了”不等于“不该退”。山西省卫健委2024年发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受“红包”处理办法》写得很清楚:在不知情或不可抗情况下收到“红包”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后24小时内报告本单位行风管理机构,两个工作日内主动上交。一罐1.9元的汽水,梁某“盛情难却”收下了,然后呢。有没有报告,有没有上交。卫健局的回复里没提。
 
医院最终对梁某“严厉批评”。批评的理由不是“收了一罐汽水”,是“收受市民物品的行为”。按照《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严禁利用医疗资源或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收受好处,不收受患者红包等财物。一罐1.9元的汽水,算不算“财物”。严格来说,算。可严格来说,如果连一瓶汽水都要上纲上线,那医患之间最后那点人味,也就没了。
 
患者送汽水的时候,大概没想那么多。梁某收汽水的时候,大概也没想那么多。可举报的人想了。他送的时候想了,收的时候想了,举报的时候更想了。他赌的就是梁某会收,赌的就是医院会批评,赌的就是12345会受理。他赌赢了。梁某被批评了,医院被折腾了,卫健局被占用了。他赢了这场1.9元的赌局。
 
可他也输了。他输掉的东西,比1.9元贵得多。
 
每天更新,欢迎关注,喜欢文章的可以帮忙点个赞留条评~

评论列表

王雨
王雨 2
2026-10-14 22:19
应对该投诉处理相关人员造成的国有资金流失进行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