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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之璋:李零对老子的批判准确到位——老子比法家的愚民伎俩更高

台湾学者武之璋先生,对《老子》误解甚深,竟将老子视为中国 “愚民思想总根源”,认为老子毒害中华文明,法家、兵家、术数家的

台湾学者武之璋先生,对《老子》误解甚深,竟将老子视为中国 “愚民思想总根源”,认为老子毒害中华文明,法家、兵家、术数家的害民之术皆出于老子。

他见到北大李零教授《人向低处走 —— 老子天下第一》一书,如获至宝,以为李零 “揭批老子愚民”,便借题发挥,大加附和。

李零对老子第六十五章 “为道者非以明民也,将以愚之也” 的解读是:

老子主张愚民,道治不是让百姓明白,而是让百姓糊涂;百姓难治,就是因为他们有头脑、有想法;以智治国是国之贼,以糊涂治国是国之德。他更直言:老子的愚民伎俩,更狡猾、更高明。

武之璋据此发挥,将《老子》斥为后人编造的伪书,理由是书中无具体人物、无真实事件。

然而,无论李零的个人解读,还是武之璋的借题发挥,都背离《老子》文本、违背历代注疏、不合逻辑常识,所谓 “愚民”,纯属误读。

一、“非以明民,将以愚之”:不是愚民,是去伪归朴

老子原文:

为道者非以明民也,将以愚之也。民之难治也,以其知也。

李零、武之璋望文生义,将 “愚” 理解为愚弄、愚昧、愚笨,这是根本性错误。

老子的 “愚”,不是愚民,而是返朴。

老子说:

俗人昭昭,我独若昏呵。俗人察察,我独闷闷呵。

我愚人之心也哉!

这里的 “愚”,是圣人自况,不是对百姓的要求。

圣人自己 “愚人之心”,无知无欲、无分别、无机心、不尚智巧,这是自守其朴,不是让百姓变傻。

再看历代大儒注解,无一将此视为 “愚民”:

王弼:“明,谓多智巧诈,蔽其朴也。愚,谓无知守真,顺自然也。”

明 = 智巧诈伪;愚 = 守真归朴。

司马光:“去华务实,还淳反朴。”

苏辙、王夫之等,亦皆以此章为去智巧、弃伪诈、复自然之论,与愚民无关。

何谓“明民”?即用礼、法、名、教、智巧,把百姓教得机心四起、分别心重、争名夺利;

何谓“愚之”?即去其机心、弃其智巧、复其素朴,让百姓回归生命本然,不被权谋、教化、欲望所裹挟。

这叫复朴,不叫愚民。

二、民之难治,不在民智,而在君有为

老子说:

民之难治,以其智也。故以知知邦,邦之贼也;以不知知邦,邦之德也。

李零、武之璋理解为:百姓太聪明、太有智慧,所以难治;必须把他们变傻。

但老子的逻辑完全相反:民之难治,不是百姓有智,而是对人君用智的回应。

苏辙:“吾以智御人,人亦以智应之,而上下交相贼矣。”君用智巧,民必以智巧相对;上下相贼,天下大乱。王夫之:“有为者上,而难治者民。”人主有欲、有为、有心机、有手段,百姓自然跟着伪诈、机变、对立。

百姓的 “智”,是被统治者“设计”出来的。所谓“智”是上下相贼的智巧之术。若为治者“虚心弱志”,“塞兑闭门”,“夫孰敢矣”!

以智治国 = 以权术、心机、诈伪治国 → 国之贼。

以不智治国 = 无为、守朴、无欲、不尚奸 → 国之德。

三、“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不是物极必反,是与世俗相反

李零将 “与物反矣” 的 “反”,解为物极必反、循环往返,并与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混为一谈,这是概念混乱。

老子的 “反” 是相反:

相反:“道”之运作,与世俗价值取向相反。世俗尚明、尚智、尚巧、尚争、尚礼、尚名。道则尚昏、尚朴、尚拙、尚不争、尚无为。用之于“物”,则有“返”意:特指万物复归于根。

“与物反矣” 的意思是:

玄德的境界,与世俗人心、世俗价值完全相反。

而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是形容道的广大、周遍、不离万物,不是 “物极必反”。

李零将二者混同,是对老子核心概念的错位解读。

四、《老子》无人物,不是伪书,是哲学本性使然

武之璋、李零以 “《老子》无具体人物” 为由,暗示其为后人编造,这是逻辑硬伤。

《论语》是语录体、对话体、经验伦理学,必须依托人物、事件、场景。《老子》是形而上学、政治哲学、宇宙论,道无形无名、超越时空、独立不改。一旦绑定具体人物,反而局限道的普遍性。

纵观中西哲学:《老子》《庄子》,《公孙龙子》,以及柏拉图《理想国》、笛卡尔《沉思录》、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

哪一部以 “真实历史人物” 为骨架?哪一部是 “伪书”?

以 “有无人物” 判真伪,私下里开个玩笑还说得过去,若是以此当真,岂不是笑话?

五、结语:道治天下,本在无为,不在愚民

老子全书,一以贯之: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圣人以百姓之心为心;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他反对的是:统治者的有为、多欲、智巧、权谋、礼伪、刑暴;他主张的是:统治者自愚、自朴、无欲、无为、守弱、处下

所谓 “愚之”,是去智巧、弃诈伪、还淳反朴;

所谓 “民之难治”,是上有好者,下必甚焉;

所谓 “与物反矣”,是道与世俗价值相反。把 “去智归朴” 歪曲为 “愚民政策”,把 “无为治道” 抹黑为 “害民之术”,既不尊重文本,也不尊重历史,更不尊重老子“道法自然”的真精神。

老子不愚民,愚民者,自有后来人。

正像胡适当年所感慨的那样:有些问题已经不是考证的方法所能解决的,因为人一旦确立一个类似宗教信仰的观念,无论多么有力的证据在信仰面前都无济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