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和两位好友相继指出我对《老子》的解读有误,认为老子并不主张“报怨以德”,这一点跟孔子的“以直报直,以德报德”思想是相同的。
因此他们认为我的“版本”有问题,并说他们的参考书原文第79章是“和大怨,必有余怨,报怨以德,焉可以为善”,就是说:老子认为“报怨以德”不是化解大怨的好办法。

一开始我不以为然,我请他们对照原文。他们先后回复说:查看原文的确如此。我请他们发来原文,今天发来的原文是河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内容果真如此。
我觉得这是很值得探讨的问题。
因为至少在我所接触的《道德经》版本里,第79章是不会在“和大怨,必有余怨,焉可以为善”中间有一句“报怨以德”。对照《中华道藏》诸家版本,无论是王弼本、河上公本、严遵本、傅奕本这些“传本”,还是帛书甲本、乙本、汉简本这些“出土本”,79章都没有“报怨以德”。

那么,“报怨以德”在63章是什么意思?79章到底有没有“报怨以德”呢?
63章说:“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大小,多少,报怨以德。图难于其易也,为大于其细也。天下之难作于易,天下之大作于细。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夫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是以圣人犹难之,故终于无难。”
对于“以德报怨”的解释,大多不离恩德化解之说,或者本无恩怨之分,都有道理。但结合前后文意,圣人为“小”、为“易”、为“德”,因此就不会有“大”“难”“怨”的存在。

为什么呢?因为“天下之难作于易,天下之大作于细。是以圣人终不为大”,圣人防患于未然,根本不存在冤仇。
所以在79章才会说“和大怨,必有余怨,焉可以为善”之说:仇怨也有从无到有,积小为大的过程,如果在冤仇“未兆”之时就已化解,哪里会有大的冤仇呢?何况大的冤仇一旦结下,是不容易化解的?
但是河南大学出版社的《道德经》原文却在“和大怨,必有余怨,焉可以为善”中间多了个“报怨以德”的句子,不知是无意“误窜”,还是故意为之,也许是想以孔子的“以直报怨,以德报德”,来协调老子的“报怨以德”的思想冲突?

但不管出于什么原因,第79章的“报怨以德”在正统《老子》文本里都不存在。更重要的是:“报怨以德”是“圣人执右契,而不责于人”的“有德司契”,是老子的正面主张,而不可能在后面的论述中,自相矛盾地提出“报怨以德,安可以为善”的结论。
因此,如果老子没错,那么就是后人编校文本造成的错误。那么到底是谁的错呢?
从理性上说,《道德经》这样的思想作品,不可能出现相互抵牾的明显失误,没有是非善恶之分的道家的圣人,他是“恒善救人”的,“善者善之,不善者亦善之”,不可能对“报怨以德”发出“安可以为善”的反问,这从根本上肯定了“报怨以德”的主张。

何况奉行“无为之治”的圣人“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未雨绸缪,不会坐视事态恶化!故曰“有德司契”,他早就堵塞了怨恨发生的源头。
两个案例
西汉刘向在《新序·杂事四》中有一个“梁亭夜灌瓜”的故事,讲的就是以德报怨的道理。
梁国(魏国)与楚国边界都种瓜,梁国勤于灌溉,瓜苗生长旺盛,楚人嫉妒,就毁坏梁国人的瓜田。梁王不报复,就让人秘密灌溉楚瓜使其长势改善,楚王得知后以重礼谢罪并与梁国建立友好关系。
刘向感慨道:“老子曰‘报怨以德’此之谓也。夫人既不善,胡足效哉!”别人做的不好,你为什么要效仿呢?

曼德拉的“和解与宽恕”也是“报怨以德”的现实案例,他被关押27年,出狱后,他邀请虐待过自己的种族主义者参加就职典礼,并向他们鞠躬致敬,推动了种族和解。
面对个人苦难,曼德拉选择了宽恕而非报复,展现了超越仇恨的力量,这才是一个真正的强者姿态。老子说“知其雄,守其雌”,“胜人者,有力也;自胜者,强也”,强大并非表现抱怨与武力上,真正的强大是内心不怯弱的自信,是对战胜强敌的坚定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