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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正治邦,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被误解两千多年

老子在《道德经》第57章,揭示了一个被世人最核心的道理:“以正治邦,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然而,从河上公、文子开始,

老子在《道德经》第57章,揭示了一个被世人最核心的道理:“以正治邦,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

然而,从河上公、文子开始,再到今天的陈鼓应、傅佩荣、南怀瑾等今人,几乎都陷入了同一个认知误区——将“以正治邦”解读为执政者的正面准则!

这完全背离了老子的原意:“以正治邦”本身就是一个陷阱,真正赢得天下的,不是自以为是的“正”,而是“无事”。

原文(传本与帛书版有一些文字差异,解读中会有说明):

以正治邦,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也哉?夫天下多忌讳,而民弥叛;民多利器,而邦家兹昏;人多知,而奇物滋起;法物滋章,而盗贼多有。是以圣人之言曰:我无为也,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民自富。我欲不欲,而民自朴。

两千年来解读的“重灾区”,就连文子、严遵、河上公都陷入“以正治邦”的泥潭

老子感慨:“人之迷也,其日固久矣”——人们对“以正治邦”的迷惑,已经太久了。这种迷惑,从战国至今确已很久,其根源就在于儒家伦理政治学的渗透。

《论语·颜渊》有云:“政者,正也”,《论语·子路》亦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孔子将“政治”定义为“以正治国”,强调执政者自身端正、推行正道,百姓自然服从。

汉武帝以来,读书人皆以儒家“五经”为蒙学根基,这种“以正为治”的思想,自然而然地渗透到《老子》的解读中,将“正”理解为堂堂正正、合乎礼仪法度的治国之道。

比如河上公:“使正身之人有国,使诈伪之人用兵,以无事无为之人取天下为之主”;

严遵更是长篇大论正心、正身、正家、正法、正名、正国,完全将老子所否定的“正”,等同于儒家的“修身正己”。

到了近现代,此种解读更为普遍。南怀瑾认为,这三句话是“政治的三大原则”,治国用“正”、用兵用“奇”、取天下用“无事”,与河上公的解读一脉相承;

陈鼓应、傅佩荣、任法融、王蒙、郭继承等人,均深陷其中,将“以正治邦”解读为执政者应坚守的正道。

以《老》解《易》的哲学家王弼,没有那么多的“政治顾忌”,他斩钉截铁地指出:“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不足以取天下!”

王弼破局:“以正治邦”是陷阱,而非准则

王弼认为:道治之下,无“正奇、善妖、阴阳”之分,老子下一章强调自问自答:“孰知其极?其无正也!正复为奇,善复为妖”

道治社会没有“正奇”之说,强调“正”,则奇诡、伪诈相伴而出,“正”反而沦为妖异。

何谓“其极”:“惟无可正举……是其极也”——不确立所谓“正”的标准,不强行推行“正”的准则,这才是道治社会该有的样子。

他指出:“以道治国则国平,以正治国则奇兵起也……故以正治国,则不足以取天下,而以奇用兵也。夫以道治国,崇本以息末;以正治国,立辟以攻末。”

“立辟以攻末”:“辟”即立法,《尚书》中“大辟”便是极刑,“立辟以攻末”,就是通过设立法令、定立框框、禁止言行来治理天下。

其实在汉代,班固就已在《汉书·艺文志》有专论说:“权谋者,以正守国,以奇用兵”。

这种“以正治邦”就是“其次畏之”的治理模式,是典型的权诈“有为”之治,最终必然走向混乱。老子强调的是“有国之母”(治理天下的根本),而不是舍本逐末。

此后,唐玄宗、李约、林希逸、吴澄、王夫之、魏源等人,都跳出“正名”的影响,以老解老,其中王夫之的解释最为直白:“‘以正治国’者,将以弭兵而兵愈起”——试图以“正”治国,本想平息纷争,最终却会引发更多的战乱与动荡。

“正”与“奇”,跟“美恶”、“善不善”一样,都是人们为了理解复杂的社会现象而人为贴上的认知标签,在“道”的层面,并无二元对立思维,更不存在所谓的对立统一观念。

为什么“以正治邦”不足以取天下?

老子明确给出了否定“以正治邦”的理由,“吾何以知其然哉?”之后的论述,就是对这个陷阱的具体说明:

第一,“天下多忌讳,而民弥叛”。“天下多忌讳”,就是权力者强调的“正义性”,设立的各类禁忌与条条框框。

周厉王让人监察天下言论导致“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剥夺了百姓的自由,最终引发“国人暴动”,被百姓驱逐——为了他心中的“正”,结果把天下人都给“正”到了对立面——“奇”。

正如王夫所说:“以‘正’正其不正,恶知‘正’者之固将不正邪?故‘正’必至于‘奇’,而治国必至于‘用兵’也。”

第二,“民多利器,而邦家兹昏”。此处的“利器”,并非沈善增所曲解的“民间高效器具”——老子主张姓“民自富”,绝不反对百姓使用高效工具。

河上公、唐玄宗、苏辙等人理解“利器”为权谋、算计,王弼理解为“利己之器”等,皆是私欲之器。若权力不压榨,百姓就不会为生计而暴乱。

廖名春提出“民”当读作“君”,虽有道理,但各版本原文均作“民”,核心仍是执政者“以正”施政,导致百姓不得不为生存而动用心机。

第三,“人多知,而奇物滋起”。部分版本写作“人多伎巧”,只是为了文字整齐,并不影响表达。

大意是说:“以正治邦”的有为之治,忌讳之多让民众为寻得一线生机,而应之以智巧丛生、伪善盛行——这不是百姓的过错,而是迫于生存的无奈。

第四,“法物滋章,而盗贼多有”。多数通行本将“法物”改为“法令”,出土各本均为“法物”,“法令滋彰”与前文“天下多忌讳”重复,与行文逻辑不符。

而“法物”指贵重器物,多为帝王仪仗、祭祀所用,与“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表意一致。

河上公注曰:“滋生好物,则农事废,饥寒并至,而盗贼多有也”——这也是“以正治邦”、推行有为政策的连锁反应。

终极答案:以正以奇都不可以取天下,只有以无事才能取天下

老子否定“以正治邦”,反对以己之“正”,“正”人之不正。他借圣人之言中:“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以无事取天下”——以正治、以奇用,都不能“取天下”,“取天下”是取信于民、赢得天下民心。“无为、好静、无事、无欲”,是对执政者的核心要求:

“无为”不干预,不造作施为、不设立禁忌,百姓便能自主发展、各得其所;

“好静”守静不生事、不扰民,百姓无需外力约束而自正;

“无事”安民,不生事暴敛,给百姓足够的自由创造空间,百姓自然富裕;

“无欲”不贪求、不垄断利益,百姓便能回归淳朴本性,不被贪欲裹挟。

这就是“无为而无不为”的真义:我无为不干涉,让百姓“自化、自正、自富、自朴”——百姓“无不为”,天下自然安定,这才是治理天下的根本之道。

本章总结:跳出“正”的陷阱,以无事赢民心

本章并非论述“治国、用兵、取天下”的所谓三大原则,而是在揭示一个真相:“以正治邦”是一个陷阱,它将导致“以奇用兵”的奇诡之术,引发社会动荡、百姓反叛。

老子的核心逻辑始终一致:道治之下,无正无奇、无善无妖,不设立人为的“正”的标准,不强行推行有为的治理措施,才是理想的治理状态。

所以说:“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不足以取天下”,唯有“无事”、清静、无为、不扰民生,才能真正赢得天下民心,实现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