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论治是祖国医学精华之一,是通过长期的医疗实践逐步形成的。辨证的方法包括有八纲房证、气血津液辨证、脏腑辩证、六经辨证、卫气营血辨证、三焦辨证等。
八纲辨证,是概括性的辨证纲领,它能概括病变的大体类别(阴证或阳证)、部位(表证或质证),性质(寒证或热证)和邪正盛衰(虚证或实证)等总的情况。八纲之间并不是各自孤立的,而且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在辩证运用时,既要首先掌握每一纲的特点,认真分辨其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相互错杂、证候真假的关键所在,又必须结合运用脏腑辨证,气血津液等具体辨证方法,才能确定具体的病因、病位、性质和正邪斗争情况,从而明确诊断,为治疗提供可靠依据。
气血津液辨证,是以气血津液的生理病理特点为基础,结合脏腑的生理病理去认识病证的一种辨证方法,这一辨证方法只是对气血津液的病变所发生的各种证候,给以提纲挈领的概括,以便于学习脏腑辨证等内容。
脏腑辨证,是以脏腑学说为指导,临床上应用最广泛的一种辨证方法。它和八纲辨证、病因辨证、气血津液辨证等辨证方法紧密结合在一起,用以分析判断疾病的病因、病位、性质和正邪斗争的具体情况,从而作出比较全面而具体的诊断,能够反应或接近于疾病的本质。脏腑辨证中,重点叙述了五脏的证候,对六腑证候叙述较少,这是因为腑的功能多属于脏所主。
六经辨证,是用于外感热性病的辨证方法。它以六经的名称把外邪侵袭机体,引起的气血、脏腑、经络的病理变化,概括为六类证候和六个不同阶段,说明其发生发展和转归。六经病证是以气、脏、经络的病变为基础的,因此,它不仅是外感热病的辨证基础,而且对许多内伤杂病的辨证也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并在临床实践中广泛应用。然而,六经辨证在理论和实践上均有一定的局限性,后世发展的卫气营血与三焦辨证,便弥补了六经辨证的不足,使外感热病的辨证论治方法更加完善。
卫气营血辨证和三焦辨证,二者同是外感温热病的辨证方法。卫气营血辨证是温热病发生发展过程中,根据病位深浅、病情轻重和传变情况,划分为“卫分病”、“气分病”、“营分病”、“血分病”,以指导温热病的辨证论治。其中以分辨热势的轻重,损伤津液的程度最为关键。而三焦辨证,则是根据温病过程中脏腑病变的重心所在及其传变关系,而划分为上焦病、中焦病、下焦病。说明温热病在其发生发展过程中的初、中、末三个不同阶段的病理变化。三焦辨证是在卫气营血辨证的基础上发展的,它在方法与内容上均补充了卫气营血辨证的不足。
综上所述,八纲辨证是所有辨证的总纲,任何一种辨证都不能离开八纲辨证而单独存在。气血津液辨证和脏腑辨证则是辨证的基础,因为任何病变都不能离开气、血、津液与脏腑而存在。至于六经、卫气营血、三焦等辨证方法,对外感热性病中的伤寒,温热,虽各有所偏重,但它们并不是孤立的,而是互相有内在联系的。
上述辨证方法,在临床运用时,既要掌握各个辨证的特点和应用范围,又要根据病情灵活选用,互相联系,互相补充,才能对疾病的诊断做到准确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