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老一辈的中国人来说,“工分”曾经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分数”,这代表着他们的劳动能力、劳动收入,工分的多少直接决定了他们的收入水平。
工分是新中国成立后农业生产合作社、人民公社计算社员劳动报酬的单位,曾经是农村里使用频率最高的词,现在还有很多人对“工分”年代记忆犹新。有人曾回忆称,当时大家劳动一天只能挣到几毛钱,甚至是几分钱,因而当有人提出,自己所在的生产队一个劳动日可以开出一元钱时,大部分人的第一反应就是“不相信”。
一天一元钱,意味着收入跟当时的工人差不多高了,那么,上世纪70年代,真的有生产队一个劳动日开出一元钱的报酬吗?
· 难以忘记的“工分”年代
在我国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探索时,曾进行过人民公社的建设,当时,社员取得劳动报酬的依据就是“工分”,工分的多少决定了社员可以获得多少报酬。
按照当时的相关规定,一个劳动日满工分为10个工分,但不是每个社员出勤一天都能拿到10个工分的——实际上,能够拿到10个工分的社员寥寥无几。因为只有年富力强的劳动能手才能被评定为底分10分的“足工”,这些人不仅力气大,干活也熟练,不管是插秧、割稻子还是干其他农活效率都比别人高,甚至一个人可以顶2个人使用。
而一般的男性劳动力,则只能拿到8-9个工分的底分,年纪偏大的老人或者妇女则只能拿到5-6个工分的底分,当然,有一些妇女的劳动能力也很强,但就算是这样,这些妇女也只能拿到最多7个工分的底分。
此外,因为当时学生的学业并不是很重,学生放假时也会帮家里干一些农活,这些学生出勤时也能够拿到工分,不过一般只有2-3个工分。
那么工分是怎么评定的呢?一般而言,是由生产队在年初的时候集体评议的,年初的时候,生产队会集体开一个会,对每个人出勤一天应该拿多少工分进行集体评议,接下来的一年,这就是队员结算劳动报酬的依据了。
此外,有资料显示,一些公社还曾实行过工分的“自报公议”制度,即社员先自己评定自己应该拿到的工分,再由集体评议决定最终的工分,而且,这种评议有可能几天评一次,有可能一个月评一次,在一些极端的生产队里,甚至一天就要评一次。可因为这种评议方法不仅浪费时间,还很容易在社员之间制造矛盾,因而,没过多久,这种评议方法就被放弃了,大部分生产队还是每年评议一次。
每个生产队都会有一个专门的记分员,他们会根据社员上工的时间、有没有迟到早退,或者中途有事等情况来给每个社员记分,如果遇到要给社员扣分的情况,那么到底要扣多少分也要集体商量决定。如果在农忙时刻,大家加班出工,记分员自然也要把工分给社员加上。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特殊的记工分方式,比如农家的栏粪等挑到集体土地上使用,就可以按量折算工分;比如包干计分,就是将一定的生产任务包给社员完成,如何完成任务和分配工分则由承包任务的几个社员自行决定。还有就是补贴计分、误工计分等,即社员承担了其他的工作任务,比如民办教师、赤脚医生或者被抽调去修水库等,都可以被另计工分。
到了年底,公社会按照每个人的工分来进行分红,一般而言,在会计核算好一年的收入、每个工分值多少钱之后,就会按照每个人的总工分制进行结算和分配了。
不少老人回忆称,当时一个劳动日如果按10个工分算,那么一天就是2-3角钱的收入,而效益好的生产队一个劳动日则可以折算为5-6角钱。
甚至有网友表示,在上世纪70年代时,一个棒劳力一天能够挣到1元钱左右,一个月就能挣大约30元钱,这话一出,很多人都感到“不可思议”,他们认为当时的1元钱价值还是很大的,一个农民一天根本不可能挣到一块钱。
· 一元钱的巨大价值
有网友反驳称,在上世纪70年代,中国农村还是很贫穷的,且不说一个工分到底能值多少钱,实际上大部分社员在年底根本拿不到分红。因为在年终结算分红之前,要先扣掉每个社员这一年吃饭口粮的钱,在一些贫穷的生产队里,口粮都不够吃,年底根本拿不到分红。
比如,在福建省的某个生产队里,“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单身汉年底都拿不到分红,更别说那些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了,他们一年下来还要倒欠集体的钱。
那么,当时的农民真的不可能1天挣到1块钱吗?
在探讨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知道,那个年代的1元钱是一个什么概念。现在的我们看来,一块钱已经是“掉在地上都懒得捡”的程度了,但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1块钱还是很值钱的。
媒体报道显示,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一个人一个月能挣100块钱以上,已经属于高收入了。上海的一个青年工人在学徒三年期间只能拿到17.84-21.84元/月的工资,满师后才能拿到每月36元的工资,另外还有5元的奖金。
而且当时,上海里弄生产组的计时工资也只有0.7-0.9元/天,星期天还没有工资,也就是说,当时上海的一个工人的工资每天也只有一块多钱,甚至还不到1块钱。
相对而言,当时的物价也比较便宜,一只大饼只要三四分钱,油条则是4分钱一根,吃一碗菜汤面则是1角5分钱。
米面油的价格也比较低,比如,当时的大米价格大约为每斤1角5分,盐也是每斤0.15元。如果要吃零食,那么赤豆棒冰的价格是4分钱/支,水果糖是1分/颗,当然,那时的人们还可以选择花3分钱买一包盐津枣吃。
所以,在那个时候,一块钱还是可以买很多东西的,这么看起来,如果农民出工一天就可以挣一块钱,确实已经很多了,那么,那个时候的农民,可以挣到这么多钱吗?
· 确实这样的生产队
不可否认的是,当时大部分生产队一个劳动日的分红确实很低。比如,根据《今日建德》的报道,当时建德荷花村的两个生产队到年底核算时,一个劳动日折合人民币大约0.7元左右,而当时隔壁效益比较差的生产队,一个劳动日只能“折两三毛钱”。而且,确实,在减去预发的口粮钱之后,好几户人家不仅领不到现金,还会亏空几十元。
更重要的是,我们要记得,一个劳动日的满分是10工分,只有满工分才能获得0.7元左右的收入,大部分社员出勤一天是没有10工分的,可能只有八九分,甚至是五六分,这样一来,一个劳动日的收入还要“打个八折”甚至是“打个对折”,一天可能只有四五角的收入。
这么看起来,一天挣1元钱,确实是很困难的。不过,资料显示,在上世纪70年代,确实有一些公社的收入很高,生产队之间的收入差距用“天壤之别”来形容也不为过。
而那些挣得多的生产队,一个劳动日折合人民币确实能拿到超过1元的收入,当然这是建立在“田间副业”的基础上的。比如,上世纪70年代,浙江省的石塔大队就能拿到那么高的收入。
资料显示,石塔大队共有3400多人,分布在35个生产队之中,其中第27生产队里年轻人多、外出搞副业的也很多,收入也就很高。
据称,第27生产队的年轻人干农活的技术高超,而且勤劳肯干,他们不仅插秧行云流水、快速高效,还在大路边铺设试验田,就20多个水稻品种进行“产量实验”,希望选出产量最高的水稻进行种植。
为了提升生产效率,第27生产队还引进了当时先进的抽水机、机动打稻机等机械设备,比人力打稻的效率高出许多,也让整个生产队的劳动日值水涨船高。
不仅如此,生产队里的年轻人在农闲时还外出搞副业,妇女、老人则会编制草帽或是加工蜜枣、南枣来增加队里的收入,在集体的努力下,第27生产队的劳动日值在1978年时就超过1元钱,也就是说,大家出工一天最多可以拿到1块多的收入。
此外,在龙山镇凤浦岙村的生产队,一个劳动日值也可以达到1块钱,这同样也是队里社员齐心协力、大家还一起干副业所得到的结果。
简单而言,确实在上世纪70年代,有的生产队一个劳动日可以开出一元钱的报酬,但那属于少数,也不是单纯依靠种地可以达成的,大多数生产队中,一个劳动日值只有几角钱,很多农民忙活一天,也挣不到多少钱,生活质量也很低,这可能也是很多人不相信“一个劳动日可以开出一元钱”的原因吧。
参考资料:
“工分”年代
记工分——乡村记忆之五十八
回忆七十年代、八十年代的工资与物价
那时候为什么贫穷,主要问题蒋该死禽兽种,它给中华民族带来国破家亡无穷无尽的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