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丨杨宏
作者简介:
桡哲,独立学者。10余年来,致力于东岳哲学的革新、研究、传播和发展。
著有原创哲学理论:“外在生存结构论”、“群团化分工论”;《三大起源通论》(含生命起源、意识起源、社会起源);心理学基础理论《心理学原理》、《人格学原理》;哲学通史《物演哲学史》;美学基础理论《物演美学论》。
感知结构的第三层:理性与思维
理性与思维──思维以推理为其最高形式,但推理并不是思维的唯一形式,在感性和知性的演进发育阶段,思维呈现为较低级的无序暗流(即被弗洛伊德以及柏格森分别称为“潜意识”和“意识流”的那种状态),这正是知性对感性素材加以整理的潜在过程,也是理性“显意识”(或“明意识”)即推理思维的建构基础和前预备阶段。(1)
注释:思维表达着对素材在显意识层面的整理、整顿,思维的最高表达是推理形式,也就是理性;也就是说,思维指的是主体对“对象”整理、整顿过程,这个整理、整顿过程叫思维,于是在理性阶段思维表达为对“对象”概念化的推导整理,而在知性阶段就表达为知性对感性素材加以整理的潜在过程。
而推理形式是一种思维形式中最高的思维形式,即为理性;所以说,思维着重表达于知性、理性阶段,表达是对前衍素材在不同逻辑形式下的整顿或处理,于是知性对感性素材加以整理的潜在过程,也是理性“显意识”(或“明意识”)即推理思维的建构基础和前预备阶段,也就是对于理性推理的思维形式而言则是将对象概念化,在概念上进行推理再落实到行为和实践上。比如看到某个人会感觉到帅、美,但是看到蟑螂、老鼠等就觉得丑,这都是背后有着某种逻辑自动化的不自觉处理当前的对象所导致的。
随着自然分化物的存在效价逐步递减,亦即随着残弱物体的条件依存程度渐次递增,物的感应属性势必依循如下趋势而相应发生代偿性的扩张:理化感应→感性直观→知性判断→思维推理。这就是“理性”的总体内涵,也就是“感知层次”的总体架构。
注释:理化感应→感性直观→知性判断→思维推理是理性的总体内涵,指的基于感应顺序的扩张,思维形式从理化感应到感性直观、知性思维形式,再到推理思维形式,由此成就或导出理性;也就是这一层一层的代偿进程才使得理性显现,同时这推理思维形式即“理性”显现过程也就表达着“感知层次”的总体架构,无论是从感知硬件结构的角度,还是感知软件结构的角度;比如说,人类的理性逻辑推理则称为狭义理性,其来源就是由感性、知性到理性的过程中,其依存对象逐渐增多,依存过程越来越繁难,依存实现越来越不稳定,依存主体不得不不断提升自己的感知能力以在信息量增大的情况下不断寻求依存。
这是一个感知越来越复杂化、飘摇化且准确性越来越低的过程,所以理性逐渐显化的过程并不是标志后衍存在越来越强大的过程,反而是存在效价大幅递弱的过程。
【进一步讲,理性层次本身也在继续分化和扩张,姑且不论作为人类理性基础的高等动物之推理活动,仅拿人类思想史来看,可以这样排序:神学(含从图腾到宗教的发展全过程)是物演感应属性或感知属性进位至理性层级的初始阶段,它以“信仰”方式作为简捷推理和达标定格的代偿实现形态;而后是哲学(含科学之胚的博物学),它主要继承了神学纵向探求终极原因的传统(兼以未分化的横向观照),却借助于典型的“理性”方式作为逻辑推理和格物致知的代偿实现形态;再后,科学问世,“科学”者,“分科之学”也(亚里士多德定义),它标志着感知属性的彻底分化,同时继承哲学的“理性”工具(兼以神学阶段所用的虽属低级却简捷有力的“猜想”),全面展开了纵向演化轴上的求知和横向多态系上的识辨,从而实现了逻辑分化和感知结构得以最终形成的理性代偿形态。】(2)
注释:简言之,思维即是基于武断,推理的规则和推理,只是推理在知性阶段是推理思维的建构基础和前预备阶段,而在理性阶段则完全以显意识层面的“推理”为基准。思维推理形式的“理性”本身仍旧在不断的分化扩张,在神学阶段以“信仰”方式来作为简捷推理和达标定格的代偿实现形态;在哲学阶段是借助“理性”方式或 “推理思维方式”(概念推理、逻辑推导)作为逻辑推理和格物致知的代偿实现形态,即扩大形而上的认知边界;而在科学阶段则是继承哲学的“理性”工具兼以神学所用的“猜想”作为纵向演化轴上的求知和横向多态系上的识辨的代偿实现状态,即假设证明,来实现形而上学与形而下的耦合。具体来说,人类的理性认知会随着人类社会的分化而进一步层次化或结构化,在思想史上则表达为从神学到哲学到科学的智质分化过程。因为理性逻辑的目的在于辅助人类产生确定性以应对未知的未来和未知的环境,神学的逻辑模型追求终极来产生确知,但实现手段更多的基于信仰而非理性,但这“信”是一种不经任何需要主体推理反思的“信”,而更多是一种盲目的“信”,你信就行了,至于结果能匹配当时的生存结构就行。
而随后的哲学是理性逻辑的进一步分化,其表达为终极追问、精密逻辑和科学前瞻,也就是,哲学的逻辑模型追求终极再通过理性来证明,这就使得在这样的哲学思考中产生更值得确信的“知”,而且此刻更强调的是通过推理分析从而达成“知”,于是才去确信它,而西方哲学最初是博物学,是对横向感知中万物的格物致知,但因为这个横向感知的信息处理尚未分化,也就是对万物没有纵向的演化观念,所以纵向追究终极的感知与横向感知处理的信息量是一致的,使得哲学逐渐退为背景。理性分化的最后阶段是科学,科学是对于万物信息量增加以后的分科处理,导致了不同专业、观念下的人对世界的横向观照信息是不同的,但处理的手段都是理性,而且随着科学逻辑模型的缔造越来越完全的依赖理性思维,科学基础理论的创新越来越依赖于思想实验,从而成就了其“理论——观察——新理论”的假设与证明体系。也就是通过猜想,精密逻辑证明和实验来证实这猜想,最后才产生确信。所以说理性分化使得对确信的“知”的把握越来越难,而这正是逻辑本身的分化和扩展的在纵向演化轴上的表达。
在这个层次性结构中,下位层级(即前位状态)必然受到其上位层级(即后位状态)的压抑与削弱,此乃简约原理(即“存在阈”或“代偿度”)的规定。(参阅卷一第四十一章)
注释:因为主体自身内外的整体感应能度必与其前体物类的总体感应程度相吻合,所以任何一种主体存在的感知结构一定是要使得主体最简洁、高效获取依存对象。所以,后衍主体必须选择感知鲜明度最高的方式来作为主要的感知方式,而对应就必须要对此前的感知方式则更深层次的内化,也可以说是压抑和削弱,由此才能实现当下更切近的感知鲜明性;也就是说,人类的“感知”涵盖从最基层的细胞膜电磁感应即钾钠离子来回跨动形成生物电,到神经网、植物神经系统、低级神经中枢、高级神经中枢,从而形成的整个感性、知性、理性能力,即“理化感应→感性直观→知性判断→思维推理”的层次化的感知结构。
但对于人类来说,理性才是人类阶段最重要的一下基础感知属性;就好比说,知性本能的生物更多应用的是知性判断这一简洁高效的方式,即只是选择对象,所以只能更适合前衍的中级生物阶段,而理性的人类也更多运用的是理性逻辑,因为要处理更多的对象才能把握对象;所以,一般肠胃的蠕动、感知器官信息的输入、免疫系统等都是自动化的,都不需要人类理性来关注的,而一旦关注这些方面,则只是证明这些部位病变到无法依据自身免疫来解决,所以人类更多运用的是感知鲜明度最高的理性,而不再是自动化的知性判断、感性逻辑甚或是理化逻辑。
这就简约原理的规定。
所以,在“精神存在”中,处于最前列的“理化感应”已无丝毫踪迹可觅(固然它正是“感性”生理的神经质基础),而处于最后列的“思维推理”就凸显为华丽的理性浮雕──结果,“精神”被掩蔽成“纯理性”的东西。
注释:精神并不仅仅指的是理性推理逻辑,而是包含理化逻辑、感性逻辑、知性逻辑、理性逻辑以及应向、意向、志向的总和,这才是精神全体。
演化的各个存在阶段都会匹配最合适的感应属性;也就是说,任何存在者都是以求存为核心,那么一定会选择与自身结构、外界环境最适宜的求存方式来实现求存,也就是任何的感应也好、逻辑也罢,一定是以简约化的感知属性来获得依存条件的基准而施行,因为过度的负载是难于生存的;所以在感性阶段,理化感应成了自动化会被忽略;知性阶段,感性成了自动化会被忽略;理性阶段,前体的大部分感应属性都会被忽略,保留的是该存在者处于的阶段而对应的感应属性。也所以,随着存在的弱化,后衍阶段的存在者感应属性强,到了人类文明阶段,具备了重塑智质载体自身的能力,逻辑本身由此显现,而且对前体代偿形态具有遮蔽化的抑制作用;于是在简约原理下,后衍感知层级对前衍感知层级的遮蔽导致最基础的前衍层级的意识成为“无意识”(即理化感应)和“潜意识”(即感性和知性),最后衍的狭义的理性层级而凸现为“显意识”,因为只有显意识才能被认识出来。
由此,理性统摄万物彰显为虚体存在,成为独立的精神存在,精神则被掩蔽为纯理性。
【在这里,读者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存在”怎样从“感应属性的演化过程中”消失,以及“精神”怎样从“感知属性的膨胀序列中”诞生。而且由此亦可见得:从泰勒斯发轫的古希腊自然哲学(唯针对“外物”而发论的“自然论”或“唯物论”),到笛卡尔以降的近现代精神哲学(唯针对“体验”而发论的“经验论”或“唯理论”),简直就是自然存在从实到虚的缩影和重演。】
注释:前衍高存在度的存在者感应属性弱,更多展现为实体结构存在,而后衍低存在度的存在者感应代偿增益逐渐增强,到理性出现甚至能意识到自身的感知,即有了逻辑反思,扭曲抽象对象感应属性之能力,于是理性认知中的存在由此成为精神存在,或者说是客观存在的可感属性综合之产物;也就是说,“知”的分化同步于“知”的载体(即“在”)的分化的,前衍阶段,“在”的分化主导着“知”的分化,“在”即为存在者的实体结构,即“存在”,但后衍阶段,尤其是人类文明阶段,“知”的分化(即智质分化)更占主导性,也就是靠“存在”的可感属性耦合就达成自身的存在或存续,而且具备了重塑智质载体的能力,所以随着理性的分化,精神甚至变成了类似物质实体的精神实体,但事实只是可感属性的耦合,是主体对“客观存在”可感属性的扭曲抽象,所以这时候的“知”便独立成精神存在,存在于是消失,精神由此诞生。
哲学的分化也是人类社会文明阶段“知”(或感应属性)的分化的一个表达,从泰勒斯以“水”为万物终极的本体论,到笛卡尔开始意识到感知非真的认识论,存在由实而虚,最终西方哲学走向末途。
其实,正是这种从“存在”到“精神”的总和,既构成了“非精神的存在”,又构成了“非存在的精神”。也就是说,“精神构成”本身就是“非精神构成”的产物,而“非精神构成”的存在又只能在“精神构成”中以精神特定的样态“被指谓”,或者更准确地说是“被体现”──由以达成递弱代偿法则在精神载体(实体或体质)上和精神虚存(属性或智质)中的继续贯彻。
注释:存在即客观存在,精神即精神存在,客观存在指的是未扭曲下的主客体属性的总和,而精神存在则指的是主体对客体可感属性扭曲的变态产物,所以非精神的存在就指的是客观存在,而非存在的精神就指的是可感属性的耦合变态,客观存在着重表达在前存阶段,而精神存在着重表达在人类阶段,而人类本就是客观存在一脉演化的末端产物,所以从“存在”到“精神”的总和,既构成了“非精神的存在”,又构成了“非存在的精神”。
由此也可以说,作为精神虚存的“精神构成”(感应属性)就是作为客观存在的“非精神构成”的产物(结构属性、感应属性、能动属性等),也就是作为精神的“精神构成”只是为了维护作为客观存在的精神载体(实体或体质)的耦合依存,同时在人类阶段作为客观存在的“非精神构成”只能被对应能知下的“精神构成”指谓或体现;也就是说,所有前衍的“在”作为后衍存在的依存条件要被后衍的主体感知和依存,只能先呈现在后衍主体的精神存在(即“知”、即“精神构成”)中,然后才能实现耦合,所以说,客体一旦被主体认知,那一定是在主体的感知属性内被扭曲的认知,而不是客观的客体本身。
于是,从客观存在到精神存在,就是递弱代偿在精神载体(实体或体质)上和精神虚存(属性或智质)中的贯彻导致,是从感应属性、结构属性、能动属性等多个角度演化的必然。
这就是“理性思维”的宏观概念,也就是“精神核心”在感知结构中的衍存势态。因此成为后文讨论的重点内容。(3)
注释:从理化感应→感性直观→知性判断到思维推理是思维形式或理性的宏观概念,而其过程就是“精神核心”在感知结构中的衍存势态,也就是从理化感应→感性直观→知性判断到思维推理一步步跃迁才成就了“精神”;也就是说,本章把原本狭义的“理性思维”广义化、宏观化,从而说清狭义理性在整个感知结构中的分化流脉,有效阐述精神的渊源和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