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瀚海易学
《子平真诠》论刃、禄劫 阳刃者,劫我正财之神,乃正财之七煞也。禄前一位,惟五阳有之,故为阳刃。不曰劫而曰刃,劫之甚也。刃宜伏制,官煞皆宜,财印相随,尤为贵显。 夫正官而财印相随美矣,七煞得之,夫乃甚乎?岂知他格以煞能伤身,故喜制伏,忌财印;阳刃用之,则赖以制刃,不怕伤身;故反喜财印,忌制伏也。 阳刃用官,透刃不虑;阳刃露煞,透刃无成。盖官能制刃,透而不为害;刃能合煞,则有何功?如丙生午月,透壬制刃,而又露丁,丁与壬合,则七煞有贪合忘克之意,如何制刃?故无功也。 然同是官煞制刃,而格亦有高低。如官煞露而根深,其贵也大;官煞藏而不露,或露而根浅,其贵也小。若:己酉 丙子 壬寅 丙午,官透有力,旺财生之,丞相命也。又:辛酉 甲午 丙申 壬辰,透煞根浅,财印助之,亦丞相命也。 然亦有官煞制刃带伤食而贵者,何也?或是印护,或是煞太重而裁损之,官煞轻而取清之。如穆同知命:甲午 癸酉 庚寅 戊寅,癸水伤寅午之官,而戊以合之,所谓印护也。 如贾平章命:甲寅 庚午 戊申 甲寅,煞两透而根太重,食以制之,所谓裁损也。如:丙戌 丁酉 庚申 壬午,官煞竞出,而壬合丁官,煞纯而不杂。况阳刃之格,利于留煞,所谓取清也。 其于丙生午月,内藏己土,可以克水,尤宜带财佩印。若戊生午月,干透丙火,支会火局,则化刃为印,或官或煞,透则去刃存印,其格愈清。 倘或财煞并透露,则犯去印存煞之忌,不作生煞制煞之例,富贵两空矣。更若阳刃用财,格所不喜;然财根深而用伤食,以转刃生财,虽不比建禄月劫,可以取贵,亦可就富。不然,则刃与财相搏,不成局矣。 阳刃用官,则运喜助官;然命中官星根深,则印绶比劫之方,反为美运,但不喜伤食合官耳。 阳刃用煞,煞不甚旺,则运喜助煞;煞若太重,则运喜身旺印绶,伤食亦不为忌。 阳刃而官煞并出,不论去官去煞,运喜制伏,身旺亦利,财地官乡反为不吉也。 建禄者,月建逢禄堂也,禄即是劫,或以禄堂透出,即可依以用者,非也。故建禄与月劫,可同一格,不必加分,皆以透干支,别取财官煞食为用。 禄格用官,干头透出为奇,又要财印相随,不可孤官无辅,有用官而印护者。如:庚戌 戊子 癸酉 癸亥,金丞相命是也。有用官而财助者。如:丁酉 丙午 丁巳 壬寅,李知府命是也。 有官而兼带财印者,所谓身强值三奇,尤为贵气。三奇者,财官印也,只要以官隔之,使财印两不相伤,其格便大。如:庚午 戊子 癸卯 丁巳,王少师命是也。 禄劫用财,须带食伤,盖月令为劫而以财作用,二财相克,必以伤食化之,始可转劫生财。如:甲子 丙子 癸丑 壬辰,张都统命是也。至于化劫为财,与化劫为生,尤为秀气。 如:己未 己巳 丁未 辛丑,丑与巳会,即以劫财之火为金局之财,安得不为大贵?所谓化劫为财也。如高尚书命:庚子 甲申 庚子 甲申,即以劫财之金,化为生财之水,所谓化劫为生也。 禄劫用煞,必须制伏,如娄参政命:丁巳 壬子 癸卯 己未,壬合丁财以去其党煞,卯未会局以制伏是也。 至用煞而又财,本为不美;然能去煞存财,又成贵格。如:戊辰 癸亥 壬午 丙午,合煞存财,袁内阁命是也。 其禄劫之格,无财官而用伤食;泄其太过,亦为秀气。唯春木秋金,用之则贵,盖木逢火则明,金生水则灵。如张状元命:甲子 丙寅 甲子 丙寅,木火通明也;又如:癸卯 庚申 庚子 庚辰,金水相涵也。 更有禄劫而官煞竞出,必取清,方为贵格。如一平章命:辛丑 庚寅 甲辰 乙亥,合煞留官也;如:辛亥 庚寅 甲申 丙寅,制煞留官也。倘或两官竞出,亦须制伏,所谓争正官不可无伤也。 若夫用官而孤官无辅,格局更小,难于取贵;若透伤食便不破格。然亦有官伤并透而贵者,何也?如:己酉 乙亥 壬戌 庚子,庚合乙而去伤存官,王总兵命也。 用财而不透伤食,便难于发端;然干头透一位而不杂,地支根多,亦可取富,但不贵耳。用官煞重而无制伏,运行制伏,亦可发财,但不可官煞太重,致令身危也。 禄劫取运,即以禄劫所成之局,分而配之。禄劫用官,印护者喜财,怕官星之逢合,畏七煞之相乘。伤食不能为害,劫比未即为凶。财生喜印,宜官星之植根,畏伤食之相侮;逢财愈见其功,杂煞岂能无碍? 禄劫用财而带伤食,财食重则喜印绶,而不喜比肩;财食轻则宜助财,而不喜印比。逢煞无伤,遇官非福。禄劫用煞食制,食重煞轻,则运宜助煞;食轻煞重,则运喜助食。 若用煞而带财,命中合煞存财,则伤食为宜,财运不忌,透官无虑,身旺亦亨。若命中合财存煞,而用食制,煞轻则助煞,食轻则助食则已。禄劫而用伤食,财运最宜;煞亦不忌,行印非吉,透官不美。若命中伤食太重,则财运固利,而印亦不忌矣。 禄劫而官煞并出,不论合煞留官,存官制煞,运喜伤食,比肩亦宜,印绶未为良图,财官亦非福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