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用对公司享有的借款或垫付款来‘补足’认缴出资?小心踩雷!即使你开了股东会、改了章程、做了工商变更,只要公司已经还不起债,这种‘债权抵出资’很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为什么?因为这相当于你自己优先拿回钱,而把风险留给外部债权人。最高法已明确:公司丧失清偿能力是红线,此时任何减少责任
想用对公司享有的借款或垫付款来‘补足’认缴出资?小心踩雷!即使你开了股东会、改了章程、做了工商变更,只要公司已经还不起债,这种‘债权抵出资’很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为什么?因为这相当于你自己优先拿回钱,而把风险留给外部债权人。最高法已明确:公司丧失清偿能力是红线,此时任何减少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