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丨杨宏
作者简介:
桡哲,独立学者。10余年来,致力于东岳哲学的革新、研究、传播和发展。
著有原创哲学理论:“外在生存结构论”、“群团化分工论”;《三大起源通论》(含生命起源、意识起源、社会起源);心理学基础理论《心理学原理》、《人格学原理》;哲学通史《物演哲学史》;美学基础理论《物演美学论》。
感知结构第二层:知性与判断
知性与判断──之所以把知性与判断联系起来讨论,乃是由于知性之所“知”就是建立在对感性之所“感”的判断上,如果感性之所“感”业已直接成就了感应之所“应”,则知性全然无由发生。
注释:知性是建立在体质性状上的一种本能、下意识的感应属性代偿,是载体通过数百万年甚至上千万年的基因变异才逐步形成的,绝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是任何一个脊椎动物的体质性状本能,其核心在于低级神经中枢所达成的无推理判别求断。如性器官会自动生成繁衍的意志冲动,胃会自动生成求存的意志冲动,这些组织会产生本能性的意识使低级神经中枢能够快速做出维护生存繁衍的基本行为,因此体质性状的神经中枢就类似一个传达组织器官信息行为的一种意识整合工具,并不具有过多的独立推理意识,仅仅是依据自身机体提供本能携带的意志去完成对应的行为。
换言之,所谓“判断”,是指对“感”来的诸“多”对象或表象系统加以判别和决断,以便于“应”有所“应”,倘若“感”来的对象原本就是未分化的“一”体囫囵,则判断自然没有了可供“判别求断”的前提。
注释:在理化感性阶段,具体的存在者依靠自身的感应属性就能被动的直接获得依存对象,不需要判断、不用分别,因为自身的感应属性只能对“对应”的依存对象所感,并且感的同时就达成“应”;比如氯离子的负电荷一旦和钠离子正电荷所感就形成了盐,根本不需要氯离子还要来判断是否是钠离子。而到了感性生物阶段,感应分离,但对于感性生物而言,基本上感知到的都能作为自身的依存对象,感性直观是直接应对自己的依存物,只是感性生物需要主动的移动自身去获取对象,但不用辨别对象是否属于自己的依存物,就好比单细胞形成之前的胞饮,遇到什么吞什么;所以感性是对单一大数量对象的“感”,而一旦单一对象复多化、多样化,这个时候就会面临选择判断,就必须跃迁为知性,否则弱化后的主体难以稳定存在,知性由此产生。
于是,知性比感性多了“分离”(即分化)和“确定”(即确认)两个要素,因为感性生物的对象仅仅是一个囫囵的、没有具体内容的、单一对象的整体,而随着自身的弱化和环境的不断改变,以及对象分化出具体的内容,主体所感的对象已经不完全能被自身作为最佳的依存对象,于是知性逐步发展壮大,其目的就是在众多的感性信息中来判断出更适合自身稳定存在的依存对象,于是就必须对内容进行区分和判断,再移动自身发生“应”。
但我们要知道的是,此时主宰载体的是基因的遗传变异,其辨别判断必须通过自身的某个组织和器官、低级脑中枢才能实现,也就是适宜生存的器官组织下的生物才能幸存,而一旦这种本能性的判断选择错误,这个基因就无法保留,久而久之这个自动化的组织就会形成本能型的选择。
总之,知性是对主体感性获取的信息进行判断和决断,而不可能脱离感性信息而独立存在。
【说得更明白一些:知性比感性增加了两个要素,即“分离”(分化)和“确定”(确认),对象在知性那里分化成A、B、C……,知性主体必须首先完成A=A(同一律)的判断性确认之后方能加以反应,此乃知性区别于感性和理性的关键点。理性的继发性特征是,在知性完成了A=A的分离性确认之后,理性主体仍然不能直接达成“应”(指与对象实现反应及依存),而是将上述确认转化为一组概念和命题,再通过一系列或简或繁的推理之后方才有望落实为“应”。
注释:感性生物所感知的都是依存对象,是A=A的直接确认(不需要判断),感之所及即应之所及,然后只需要移动自身与依存对象发生“应”。而随着对象和自身逐渐复杂化和弱化,所感的对象分化成了A、B、C、D等,但是主体只能达成A=A的依存结构,而知性判断达成的结果就是同一律下A=A的确认,所以主体必须从A、B、C、D等中判断A,完成对A=A的确认,然后主体再移动去与A达成依存,这个从多中找一的确认过程(先分离后确认)就是判断。
但是到了理性阶段,无论是感性获取的直观信息,还是知性对信息已经做出判断,即便是能实现感知上A=A,也不能直接达成“应”,而必须要通过理性逻辑来推导这个判断是否真正利于自身,所以理性是多层级的归纳、演绎,即通过知性归纳分类总结为概念,在概念上归纳、演绎,最后达成简一律的简洁模型表象,即A系=A理;比如你饥肠辘辘的走在荒野的大森林里,看到一只烤熟的烧鸡,感性获取到了烧鸡的信息,你的本能指引你前去,因为此刻在知性本能上是满足A=A的,但是你的理性却告诉你不能贸然行动,你必须考虑好这个烧鸡究竟用来做什么的?会不会有毒,需要通过大量概念上的推演,你最终才能去吃这只烧鸡,达成“应”。
而只有理性才能反思,知性不能反思;要知道,所有对理性的排斥都是建立在理性认知的基础上的,还有是对感性、知性的反思都是通过理性才能实现, 因为只有理性能反思;
这便是感性、知性、理性的区别。
由此可见,我这里所说的“知性”与康德的知性概念有很大的不同,在我看来,康德混淆了知性与理性的界限,即他所谓的“知性”其实是知性与理性的混合体(人类的知性不免如此),尽管他一心想要研究“纯粹知性”。问题出在他当时不可能获悉,只有脊椎动物才是“纯粹知性”的载体或主体。】(1)
注释:康德的知性为什么混含理性?一是因为康德的时代都是横向观念的观照世界,那么理解知性生物和理性生物同属一个范围区间,知性、理性就不能得到准确区分,于是知性混合了理性、理性也混合了知性,两者不可分割;二是因为既往哲学没有更明确的广义逻辑概念,不明白人类混合的知性与动物纯粹知性的区别,也就是不能认识到动物本能和人类本能的不同,这导致了人类对知性的一系列混乱的认知。
所以说,康德的知性是本书中知性和理性的混合,是人类的后天知性,包含了后天理性的沉淀而不是纯粹知性,因为纯粹知性的载体只有脊椎动物才开始,感知能力尚未分化出理性的脊椎动物的知性才是纯粹知性,是完全依靠自身的组织、器官来对感性的对象进行判断决策,而绝没有任何的概念推导。
基于此,可见“知性判断”无非是自然存在从“一”到“多”的分化产物──既是作为被感应物的实存体系从一到多的分化产物(由以形成客观上的“宇宙结构”);也是作为感应属性的虚存系统从一到多的分化产物(由以形成主观上的“感知结构”);而且,由于二者(实存载体与虚存属性)完全是同一自然存在的两个方面,或者说是同一自然存在的存在质态和存在方式,所以必然呈现出莱布尼茨所谓的“预定和谐”状态。
注释:所谓虚存系统的由一到多指的是当存在演化至知性判断的生物阶段,达成知性判断的主体已经是多个感性结构所组成的后衍存在,而不是感性生物阶段仅依靠某一个感性结构来达成耦合依存。就必然说达成“知性判断”的知性生物,比如蝙蝠,会有超声波发射回收装置,其皮肤、其味觉等综合感知结构,而这都是单一感性结构的组合而成的。
至于知性判断的主体是自然存在从“一”到“多”的分化产物,前文已经反复强调。
基于此,实存载体与虚存属性必然预定和谐。也就是说,主体还是客体的后衍一部分,而客体是自然存在从一到多的产物,而在自然存在从“一”到“多”的分化衍存过程中,一方面是实体结构的分化代偿进程,另一方面也是作为实体结构(即实存)的感应属性的分化代偿进程。这两方面共同构成自然衍存的序列,即两方面是同一物演过程的一体两面;如一方面人的肉身是粒子、原子、分子、细胞、中级生物、高级生物分化代偿的结果,另一方面人的感知属性是粒子、原子、分子等理化感应到细胞的趋性、扁形动物的视觉、脊椎动物的五官、知性、灵长目动物的理性这样一步步从感应跃迁为感知的过程,人类的演进过程中,肉身(即实体结构或体质)和属性(即虚体感应属性或精神)是同时进化的,所以这一过程的两方面必定和谐的。
【如果把莱布尼茨关于独立封闭的“无窗单子论”视为是他对“形而上学禁闭”的某种变相确认的话,那么,他的“预定和谐学说”无疑就是整个哲学史上对“精神禁闭”与“禁闭外互联”之间如何可能和谐一致这一重大问题所进行的第一次认真思考。
注释:所谓“无窗单子论”,就是说精神性“单子”直接就是构成万物的基本元素,不同的万物有不同的精神单子,而不同的精神单子构成的事物之间能沟通,但是不同的万物因为精神单子不同所以不能互相沟通,而他的“预定和谐学说”正是基于这样一个起点来探究“精神禁闭”与“禁闭外互联”之间如何可能和谐一致。
这种“和谐一致”应该涉及三方面的联系:
第一是“灵魂”(即精神)与“形体”(即精神载体)之间如何达成有机和谐的一体(本书卷一之主题);第二是主体(即感知者)与客体(即被感知物)之间如何保持对应如一的关系(本书卷二之主题);第三是“物理界”(即自然界)与“伦理界”(即社会)之间如何实现预先规定的统一(本书卷三之主题)。
注释:(1)精神与精神载体是如何达成和谐一体。
精神是精神载体的感应属性,二者是不可分割的整体,载体必须通过精神来选择对应的依存对象,而精神的基础和目的是为了载体的存在。而自然存在从“一”到“多”的分化衍存过程中,一方面是精神载体的分化代偿进程,另一方面也是作为精神的感应属性的分化代偿进程,两方面共同构成自然衍存的序列,即两方面是同一物演过程的一体两面,所以这一过程的两方面肯定是一体和谐的。
(2)主体的精神存在(即“知”)与客观世界(即“在”) 如何达成和谐一体;
通过纵向视角,以及一切的“知”都是为了达成“在”的耦合依存,从而达成精神存在与客观存在的预定和谐。也就是说,在物演通论中,将精神存在和客观存在都放在纵向的演化进程中,也就是说,无论是客体还是主体,都是从同一前体分化而来,也就是说后衍主体感知中的对象(即横向感知中的客体)正是在自然分化进程中演化出了后衍主体的前衍存在,所以感知主体与对象(或客体)为同一衍存序列中的客体体系中的一员,共同遵循统一的衍存律,即递弱代偿的原理和代偿(包括感应属性代偿)遵循的简约原理。也可以说,其可感属性和感知属性都是前体感应属性的分化,或后衍的可感属性正是前体可感属性演变而来的,其都是为实现感应载体的存在,所以其本质是预定和谐的,所以主体与客体能始终保持对应如一的关系。
所以说,尽管主体的感知扭曲了客观世界,但其扭曲的方式遵循自然统一的规定,故感知结果(即精神存在,即“知”)与客观世界(即自然存在,即“在”)预定和谐。
(3)“物理界”(即自然界)与“伦理界”(即社会)如何实现预定和谐;
在递弱代偿纵向演化的前提下,所谓“物理界”可以理解为物演序列中的前衍阶段,随后无机物进一步递弱代偿出有机物,有机物进一步递弱代偿出单细胞生物、多细胞生物、生物社会乃至人类社会,这是一个不间断的物演进程;而一切存在都是结构存在,如粒子有粒子结构(夸克是强子结构中的东西,无法打出自由夸克)、原子有原子结构(质子、中子、电子构成原子)、分子有分子结构(通过化学键即电子层能量云的分布构成分子结构),分子继续分化叠加就有了细胞结构,细胞分化构合形成有机体结构,机体残化构合形成社会结构。
社会结构可以分为初级单细胞社会、中级动物社会和晚级的人类社会,但其本质都是有体质个体性状残化(体质性状和智质性状)所构成的社会结构;这一脉相承的衍存关系说明了社会结构也是自然结构,个体人类也不过是社会结构的组成部分,即人类社会不过是机体残化到人类阶段的所必须要达成的社会结构,也就是说社会是宇宙物质结构化进程的终末代偿形态。
广义的自然存在是囊括了人类社会在内的整个物演进程中的所有存在;故,物理界和伦理界,或者说自然界和社会,本质上都是本原存在的分化物,是递弱代偿存在性下的衍存者,统一于同一物演进程,其差别只是衍存位相和存在度的差别,自然预定和谐。
由于莱布尼茨的精神性“单子”直接就是构成万物的基本元素,所以他的“预定和谐系统”只涉及第一和第三两个方面,纵然如此,他也必须求助于超单子的上帝来干预“两具时钟”的精确运行,结果最终仍旧未能达成彻底的预定和谐(譬如可以问:上帝与它所造就的“时钟”之间的“和谐”由谁“预定”或如何“预定”?)】(2)
注释:莱布尼茨没有意识到人类精神的是自然衍存中感应属性增益,他的思想是绝对精神,他把世界视为一元化的精神存在,而他的无窗单子指的是组成“精神存在”的基本单元,而这个精神存在他直接视为客观存在本身;所以他的“预定和谐”是“不同质的单子之间”以及“对应不同层次的知觉之间”如何和谐的问题,尽管已经初步有了广义逻辑自洽的雏形,却说不清如何和谐以及和谐的原因,所以还是无法说清精神载体和精神、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如何能和谐统一;也所以莱布尼茨的预定和谐只在解释第一和第三方面,而且它必须求助上帝来干预精神与精神载体、自然与人类社会这两具时钟共同运行,但最终未能达成其效果。因为莱布尼茨说不清精神的源头,也说不清社会的源头,那么和谐由谁预定呢?又如何预定?
也就是说,知性与感性直观中的对象之间的和谐,恰恰导源于知性载体(主体)与对象载体(客体)之间的非知性的物演统一之和谐。
注释:知性直观中的对象和感性直观的对象之间的和谐,源于感知主体与对象(即客体)之间的纵向衍存关系的统一性,也就是说不同的主体通过自身的感知属性与对象达成耦合,使得自身融于统一的物演系统之中,即便不同主体的“所知”不同,但是并不影响自身的存续,也就是知性直观中的对象和感性直观的对象之间的和谐其根源是因为主客体都是遵循物演规定下的存在,二者同是递弱代偿存在性下同一衍存流程中的衍存者,所以达成知性与感性直观中的对象之间的和谐。
这种“和谐”以如下方式得到贯彻:
a.知性的运作过程呈现为对感性直观中的对象在不知不觉中直接加以判断的过程,即,如果感性对象是低分化的单一的对象就无所谓“知性”,如果感性对象是高分化的复多的对象则感性立刻成为知性,所谓“高分化的复多的对象”就是前述的“辨析关系式表象”,此乃知性与感性的唯一区别。于是,“判断”不过是“应”的转化形态,亦即“(知性)判断”与“(原始)感应”重合为同一个过程。须知把感性与知性区别开来不是知性范畴内的事情,而是理性范畴内的事情,即是说,知性不自知。
注释:“判断”是“应”的转化形态,也就是说,在知性生物“感”的同时也就有了“应前”判断的“应”,也就是对多个对象进行选择,会自动选择出最优对象采取对应的实践或行为去“应”,而感性生物只能感知到符合自身依存的对象,感知到以后才采取实践或行为去“应”;所以说,知性“判断”是感性直观“应”分裂后的应前的“应”,所以说知性就是感性的跃迁状态,是一脉承继,并没有“质”的区别,只是需要在对应的阶段采取对应的感知方式。而实际上,这本身就表达着作为知性的生物就是感性生物的后衍存在,知性结构所呈现出的判断也就是基于感性结构的简约化叠加,两者是同一物演流程中前后承继的两种存在。
于是,这正好表达了知性与感性直观中的对象之间的和谐,源于主体与客体之间的非知性物演统一之和谐;也可以说,知性与感性的唯一区别在于,感性生物所感知到的对象都是适合自己的依存的单一、低分化对象,所以不需要任何判别求断。而随着主体的弱化和客体的复多化,主体感知到的对象已经不全是适合自身依存的高分化、复多对象,于是感性直观必须代偿增益为知性判断,而这个知性判断可以说是感性“应”的转化形态,使“判断”成为“应”前的预处理,最终落实为“应”。所以可以说,这种从感性直观到知性直观的自动转化就是“范畴”或的自动处理或判断,也即是“范畴”就是对象为多时遵循知性先验性规定而对“对象”做的自动处理,也就是知性的判断是不自觉的,这和感性的“应”是同一的,所以表达了知性与感性直观中的对象之间的和谐,源于主体与客体之间的非知性物演统一之和谐。
何谓“范畴”。所谓范畴,举个简单例子就是比如人类的眼睛只能看到400-700纳米光波的波长,超过这个范围是无法明显看到的,再比如动物这个此项,你只能说狮子、老虎、河马、大象等,但是你不能说花草树木是动物,所以要理解感性逻辑、知性逻辑、理性逻辑首先就得先清楚范畴,由此你才能理解逻辑是如何一步一步从感性逻辑跃迁到理性逻辑,因为其本质就是范畴的扩大,其所覆盖和整顿的信息量也就越大,处理的对象也就越多。所以感性直观和知性直观的差别全在于从对象单一到对象复多的情况下由“范畴”自动依据主体的生存结构而形成的差别,即不同逻辑内涵的信息量是不同的,这就是感性与知性的区别;也就是说,感性所面对的是单一对象,感性只能直观感受依存物,而知性面对的是复多对象,知性是不自觉的判断,所以判断不过是应的转化态,所以说判断和感应为同一个过程,一个是直观感应,一个是不自觉判断下的感应,所以感知对象预定和谐。
但无论是感性、还是知性都是理性下的感性或知性,因为感性和知性都不自知,必须到了理性阶段,才有可能理清感性和知性。
【所以,在逻辑学里,知性常常得不到显现,它要么被混淆于感性之中,要么被埋藏于理性之下。只有康德把它作为理智的核心对待,从而发现“知性”不过是某种“先验直观形式”,却到底未能说清“知性直观”与“感性直观”的差别。】
注释:人类的知性是包含了理性沉淀的混合知性,所以既往的逻辑学中,知性要么被混淆在感性中,要么被埋藏在理性下,始终没有真正将纯粹的知性分离出来,尽管康德发现了知性直观的先验性,即范畴,但即便如此也无法区分感性直观和知性直观,因为只有在纵向的理性逻辑中才能真正区分感性、知性、理性。
b.因此,判断中的推理过程(如三段论式的推理判断)其实已是理性层级的知,而不是前理性层级的知,前理性层级的知是一种直觉判断或识辨判断,而不是一种推理判断或思辨判断。所谓“直觉判断”亦可叫作“应式判断”,即在“感”的一瞬间完成了判断或在“应”的一瞬间实现了判断,是为“本能”或“行为”。【譬如,低等动物的逃生行为虽有一个对其天敌的事先判断,但这判断并不包含“天敌为什么是天敌”的推理,而且这种无推理的识辨反应正表达着知性判断的完成;其实在幼儿甚至成人的日常行为中,某些极简单的判断亦属此类,不同点仅仅在于,对动物的判断无从考问,而对成人的这类判断一经考问就可以使之上升为“事后的思维”(亦可能竟是一番无以应对的愕然),即便这思维推理并不成理也罢。】
注释:所谓直觉判断或应式判断就是不经任何的理性推理,而直接表达为你的某种认识或认知,比如到一个地方你会直观的分出前后左右上下,看到不同的人你会无意的分成美丑,这些都不跟你的理性相关,而与这些分辨条件是否有利于你的生存、繁衍相关,而一旦你开始对这些分辨开始反思就立马成立理性的产物,而不是知性判断本身。
所以说,纯粹的知性和感性阶段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感性结构简约叠加成了知性结构,其知性判断本质仍旧是在感性基础之上的,只是比感性多了一个不自觉多中选一的判断,也就是说知性可以直接理解为本能,也就是说面对众多的对象,主体不自觉的就会判断或者作出某种行为,因为这种不自觉是源自低级中枢的直接反映。而人类的知性则是混合了理性沉淀的后天知性,受后天固有思想和经验意识的影响,理性推理的核心在于将对象概念化,然后在概念上进行推理,然后再落实到现实中,无论是三段论、还是具象概念的逻辑推导、抽象概念的逻辑推导都是理性层级的知,而理性层级的知一旦确立,就会落实在直觉判断上,成为一种理想沉淀下的知性本能,这是直觉判断;比如你刚学开车,你大脑高速运转,让你这样那样,而一旦你学会,几乎就不用脑子,你身体就自发的进行判断选择;
总之,纯粹知性是动物性的先天体质本能,即应式判断则是主体自身的组织、器官一旦有所感,就立马会产生应,这个过程不受到理性逻辑的支配,也可以理解为非理性经验,也就是在既往选择中,选择对了的经验就会保留在这个低级中枢中,当下一次再遇到同样的情况就会直接作出反应;比如一只獾看到一堆熟透了的水果,它的嘴里会立马分泌出唾液,即便是理性的人类也是如此,看到酸透了的橘子,不用大脑思考,嘴里就已经开始分泌唾液了,这种基于组织、器官先天本能的功能所感而产生的应就是“应式判断”。
于是,基于知性感的同时就已经达成了应前的“应”表达着知性与感性直观中对象之间的和谐,源于主体与客体之间的非知性物演统一之和谐,因为知性感知结构就是直接是感性结构的简约叠加。
c.可见知性判断诚然是一个识辨或辨析的过程,却全然没有推理的必要,这就产生出一个疑问:那“识辨”的判断如何在“辨析关系式的表象”中达成?答案可以用一句话表述:此刻的“知性判断”必须借助于某种物质实存结构(如低级脑中枢)的和谐递变,才能成就它对“感性直观”的进一步整合,就像未来的“理性思维”必须借助于高级脑中枢的和谐递变才能实现其对“知性直观”的进一步整合一样。
注释:感性必须感性的实体结构,比如眼球、舌头、皮肤、鼻子等,那么知性必须有知性的实体结构,比如低级脑中枢,而正是有了一个低级脑中枢才能对感性经验的产物进行快速判断并反应,也就是对“感性直观”的综合产物进行进一步的整合。而理性则是有理性的实体结构,比如高级脑中枢,他将一切感性直观对象外的对象都概念化,然后将其通过感性现象来验证,最后将其重塑再来进行判断选择。也就是说,精神载体的实体结构的和谐递变,达成了精神存在或感知结构的和谐递变(即广义逻辑融洽),知性的发展依靠低级脑中枢和自身的体质性状等,而理性思维的发展也离不开高级脑中枢的和谐递变。
所以,所有感应属性终归是实体存在实现求存的功能属性;于是,无论是应式判断还是直觉判断,其共同点都在于其行为已经落实在具体的身体的组织、器官或者低级脑中枢上,一旦遇到触发对应场景不需要任何的大脑推理判断就能直接完成相应的不自觉行为;比如饥肠辘辘的狗看到一块硕大的骨头会不自觉的流口水,再比如老司机开车基本是依靠肌肉记忆来开车,很少直接会思考踩刹车或者换挡应该如何的第一步、第二步、第三步等等。也所以,对于知性本能的动物来说,当感官获取到感性直观信息之后,主体会依据自身器官、组织或低级脑中枢的先天本能(比如胃产生的饥饿感、性器官产生的性冲动),或者后天对某些体质性状的经验性塑造(比如对四肢多次经验性训练,从而使其更简洁高效来完成相应的动作),来获得最大鲜明度的依存对象;但无论如何都是在DNA为主导的体质性状框架上所做的局部改动,其体质改变主要是依赖DNA的变动。
总之,知性判断本能必须依赖主体自身的实存结构,实存结构本能的冲动引发主体的对应不自觉行为,而理性推理逻辑则是以高级脑中枢为基础,然后在逻辑概念中推理,再落回到现实中;正是基于这一原则,于是就表达着知性与感性直观中的对象之间的和谐,源于主体与客体之间的非知性物演统一之和谐;
(选看)对介于知性本能与纯粹理性推理之间人类经验的部分解读
知性动物有机体自身的原发冲动,然后以固化的体质逐渐延伸出不同的后天经验,这经验都是日积月累才最终形成的,其本质都是为主体为了使得自身得以生存和延续,而不断通过实践来形成或加深后天经验;总之就是在自身体质性状上通过实践来实现求存,是一个物种体质经验实践逐步量化的过程;而对于理性的人类来说,同样有固化的体质、和依据固化体质之上的实践性后天经验,但随着理性逻辑的逐步加深,无论是固化的体质还是实践意义上的后天经验都能在纯概念上虚拟演变,实现高速变革,于是这理性推理下的经验化就成了知性本能动物与纯理性推理的过渡,于是异常复杂,因为这理性推理下的经验化,是知性本能的动物演化到今天的实践经验的极致,再加上理性之后,变得异常复杂。
即是说,既然从感性直观者发展出知性直观者是自然演化的客观规定,则辨析表象作为直观表象的直接分化产物必然也是一种客观规定。
注释:因为从感性直观者发展出知性直观者是自然演化的客观规定,也就是知性直观者就是感性直观者的简约叠加产物,那么作为知性直观的表象也就是感性直观表象的直接分化产物,其感知者必然与其表象是对应匹配的。
具体地讲,“辨析表象”在形成表象之同时就已经完成了“辨析”的步骤——故亦可称为知性“识辨逻辑”,以与其后代偿的理性“思辨逻辑”相对应,因为对于处在比感性直观者更高的条件依存层级上的知性直观者来说,它的感知鲜明性或感知状态(即其“对象性”或“对象状态”)会自动发生相应的变异,即感性对象的鲜明性会随感知者存在位相的移动而另行分布。(参阅第八十六章)
注释:因为感性对象的鲜明性会随感知者存在位相的移动而另行分布,所以不同衍存位相上的主体与客体间的对象性是不同的,存在着依存条件体系的差异、依存紧迫程度的差异,所以在简约原理下,对不同感知对象的鲜明性是不同的,也就是对于处在比感性直观者更高的条件依存层级上的知性直观者来说,它的感知鲜明性或感知状态(即其“对象性”或“对象状态”)会自动发生相应的变异。
从感性直观到知性直观,从直观表象到辨析表象,只是感应属性代偿增益的体现,而随着感应层级的分化衍生,后衍的感知主体只会对最切近的依存条件保持最大的鲜明性,而知性直观能本能选择出自己的最切近的依存条件,而感性直观无需选择直接达成依存;所以对于感性直观生物来说,感应所及即应之所及,不需要选择判断都能与之达成稳定结构,所以感性直观生物感知鲜明性是最强的;而知性生物,而随着演化的不断进行,自身的感知属性越来越复杂,需要的依存条件越来越多,感知鲜明性也就随着知性主体的判断需求,从而愈加局限化,而不再切记鲜明、
所以可以说,随着主体演化的继续,感性对象的鲜明性会随着感知者存在位相的移动而另行分布,也其实就是对起初鲜明性的逐渐局限化,或者说知性主体只会选择以切近的依存对象。这个过程必然是随着存在位相的移动而自动发生,从而更高效的寻求到依存对象,否则知性直观者必然被自然淘汰;同时,感性直观是主体依照自身的体质性状直接获取外部信息,而当主体自身弱化和客体对象加剧,所以必然主体会从感性直观逐步发展到知性直观,是为了更弱化的主体更高效的寻求到依存对象。
两者的共同之处就在于对信息的处理方式都内化在自身的实存结构上,能高效的作出不自觉反应,而不需要理性再去推导才能实现“应”,所以可以说辨析表象在感的同时就已完成“辨析”步骤。
d.所以,不同的知性载体(即不同的生物物种),自有不同的知性状态或“所知内涵”,尽管它们面对着同一个世界。
注释:不同的知性载体有不同的知性状态或“所知内涵”。世界万物都是整体“一”的分化物,而每个分化物因为自身衍存位相的不同、对不同依存条件需要层级的不同,有着各自不同的对象性和感知鲜明性,也就是说不同的知性载体,就有不同的体质性状和不同的感知形式,而不同的感知形式就对应着不同的感性直观表象或“世界体系”;比如说蝙蝠通过超声波所建立的“世界体系”必然是与人类通过五感创造的“世界体系”是不同的,尽管面对的是同一个世界,而这本质就是基于不同的知性载体,或者说不同感知结构的综合。
而这不同感知形式的背后是主体要与客体达成依存结构的必要方式,非此,知性载体不能稳定存在。
也所以,在后来高度分化的人类知性中,世界直接地──即不加思考地──呈现出“范围”的差别和“范畴”的差别。换句话说,在人类的直觉中,世界就存在着横向的类别(即“范围”)和纵向的差异(即“范畴”),正是这种种“异趣”构成了“理性”的用武之地。【所谓“横向的类别”是指物的空间分布状态;所谓“纵向的差异”是指物的时间分布状态;
注释:范围代表横向对象类的分别,范畴表达对象整体存在形式或存在形态的纵向流变或对象信息流变的觉察(所以说对象、属性和范畴在表达同一种意思),而知性范畴表达的对象小时间尺度的流变,必须借助知性逻辑定律达成同一,即将不同的横向范围的对象纵向联系;比如一多酝酿果实的花与一颗成熟的果实在横向上的表象完全不是一样的,但是作为知性直观者就必须将花和果实进行联系,由此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存续和存在;而理性范畴则表达的是存在整体尺度的流变,而必须借助理性逻辑定律达成简一,比如递弱代偿存在论模型将一切的万物都是视为同一始基质料的编织体,而一切外在的样态都是因为存在程度的不同而呈现得不同。
这才有了知性范畴和理性范畴的区别。
所谓范畴的纵向差异,指是纵向物类存在形式的流变(单向度流变的大尺度范围),而知性范畴强调小尺度的存在形式的流变(如短时间周期尺度),对其归整,使其达成同一律的统一,而理性范畴则在整个单向度流变的大尺度范围内对其归整,使其达成简一律的统一。也就是说,“纵向差异”的物时间分布状态指的是不同时间“物”会发生变化或物会发生流变,且流变尺度不同(知性直观的对象的流变尺度是小时间尺度,而理性直观的对象则变成了存在整体的流变尺度),于是同一律中的同一将不再同一,而知性范畴就是对这种小时假流变尺度的察觉,进而通过排中律、矛盾律对这些“物”的变化进行不自觉辨别,使其达成同一律;比如说,知性范畴就是将横向的物纵向统一为满足同一律,其衍生物包括上下左右前后、远近距离等自身与对象的定位,矛盾律、排中律等皆是知性范畴,也可以说是低级神经中枢及对应器官组织自身必带的某种特性;而在理性阶段,对“物”的小时间尺度的变化已经不够用了,而必须变成整个存在范畴的尺度,就是借助存在整体的单向度演化来达成简一律,于是就必然导致排序律、不矛盾律、追本溯源律的出现。
总之,范畴的本质就是将不同阶段主体感性直观中的横向的事物纵向的统一达成同一律或排序达成简一律。
于是,知性逻辑有同一律,理性逻辑有简一律,其本质都是在先验知性范畴或理性范畴下将横向排列为纵向同一,以达成自身与对象的耦合;而理性范畴就是将横向的世界万物概念化的排列为简一律;其排序律、不矛盾律、追本溯源律皆是理性范畴为了达成简一律;当然,感性生物同样有范畴,但是感性生物几乎就只呈现为同一律,也就是只能感知自身的依存对象,所以范畴几乎可以忽略,但是一旦到了知性和理性阶段,就必然要不自觉的觉察对象的流变,否则就不能达成同一律或简一律,从而无法稳定存在。所以说,人类的直觉中,世界先天存在着横向的类别(即“范围”)和纵向的差异(即“范畴”),这直接构成了“理性”的用武之地,因为知性范畴纵向的差异仅是小时间尺度的差异,而理性范畴要比知性范畴的尺度要广大得多。
而所谓“横向类别”的空间分布状态指的是,知性直观者目之所及的世界万物都是横向在不同的空间范围,比如只鸟在树林里,目之所及的就是不同空间分布状态的各种颜色的树叶、树木、果实、虫子等,这种横向排列的世界万物就是所谓的“横向的类别”,这是基于此刻的知性直观者以及具备充足对外物识别的感性结构,但是面对这些繁杂的对象,鸟如何才能准确把握住自身的最适依存对象?同时随着小虫逐渐长大,这种形态上的变化,鸟如何才能准确识辨,这就要求鸟类必然建立知性范畴下的矛盾律、排中律等,以及建立鸟类自身更明确的前后左右上下等方位的确立,以及对自身与对象之间远近距离更为明确的判断,也就是首要的是对自身和对象的时空进行定位,但是物的时间先后排序是知性范畴中最重要的,由此才能实现达成鸟类的稳定存在。
从这一点上讲,应该承认康德是第一个将范畴联系在时间轴上的思想家,但康德的时间是一个空洞的延续(这与康德的绝对时空观有关),而我所说的时间却直接代表物存质态的演动内涵或衍续函量。
注释:所谓康德将范畴联系在时间轴上指的是在年、月、日的时间尺度上来探究“物”的流变过程,进而将这个年、月、日的时间尺度作为“物”的总流变尺度,比如说花草一岁一枯、而山石数百年不毁,以此人类主观的时间尺度作为“物”的流变尺度。尽管康德的纵向范畴是以时间为基础的,但是这个时间如果放在物演序列中,就成了空洞,只是一个空洞的延续,也就是无论时间还是空间都是存在性的一种属性,是物演质态演化历程的一种表达,相对存在的相对运动才产生了时间,无可指谓,也就是时间只能指谓个体时间范围内的先后,绝不能指谓纵向的物演范畴,所以康德理性抽象的范畴仅仅表示的是小范围、短时间内的现象差别的构成。
而只有纵向观念物演序列的形成,才真正找到范畴的本身含义;而上述所说“物的时间分布状态”指的是单向度的物演,也就是把物与时空整合成一元的整体,即物存在度的差异就是万物在有限衍存区间的时空分布的差异,这也是从整个奇点到人类的尺度来规定的“存在”范畴,而所谓的具体时间长短则只是对某个个体物类的流变范畴有效,而对整个存在的流变范畴无效。
而康德就是将对物类周期的时长范畴来规定整个存在的范畴,那必然是有巨大谬误的。
可见,哲学上所谓的“范畴”虽然是抽象的产物,却绝不是理性抽象的产物,理性抽象的产物是范畴的结构关系,而不是范畴本身。对范畴的结构关系加以图解,就形成了理性的“理想模型式”表象。
注释:哲学上的“范畴”不是理性抽象的产物,范畴指的是存在整体或个体的纵向流变尺度,对其存在整体的流变尺度抽象称为范畴,但理性是对范畴的结构关系加以图解,从而形成了理性的“理想模型式”表象。比如,递弱代偿的“理性模型”表象,就是理性抽象一切不同层级范畴的存在,将不同层级的范畴全部进行整顿,从而形成所有范畴存在图解式的模型关系,这也就是理性对范畴的结构关系加以图解的最终产物,即“递弱代偿”理论。
显然,全部的问题在于对“抽象”一词怎样理解,如前所述(第八十九章),抽象是属性感应或属性耦合的统一方式,即,不是在哪一个感知层级上才能抽象的问题,而是在哪一个分化层级上如何抽象的问题──同样是抽象,在感性层级就抽象出广义的“现象”;在知性层级就抽象出现象的“差别”;而在理性层级则抽象出差别的“构成”;
注释:抽象即主体的感知属性和客体的可感属性耦合,任何的感知过程就是一个抽象过程,而感性、知性、理性在纵向上随着物演分化而逐步派生的层级关系。感性直观缔造现象,比如看到一颗大树,就是我们感知属性与树的可感属性,比如颜色、性状等,这就是现象。
知性则判断出现象的差别,包括“范围”的差别和“范畴”的差别,“范畴”作为知性判断的先验禀赋,即某个范畴内的内容会直接引发组织、器官的本能或自动反应,是对小时间尺度(或演动内涵尺度)的个体存在形式流变的觉察,也为将来具有理性的后衍主体建构立体的世界模型表象了奠定基础,同时缔造辨析表象,比如区别大树的各个部位,比如树上的水果更容易让人产生吃的冲动,让主体去吃果子实现应,而树叶和树干则不能此次效果。
理性是为处理知性的,理性通过现象的差别推导出差别的关系构成,缔造模型表象,也就是说理性的抽象则在于将所有的组成部分抽取共相并概念化,在逻辑上推演为什么会有组成部分的差别,以及为什么必须要区别它;也就是说,所谓理性层级抽象出差别的“构成”,就是说在理性的逻辑模型下能了解到不同现象差别是如何导致的,也就是说在超感性的理性模型下了解差别的构成。比如说日心说,它表达的就是对太阳系中的各星系整顿,从而形成的日心说宇宙观模型,即是将不同的范畴体系图式化为整体的模型关系。再比如说鸟目之所及的就是不同空间分布状态的各种颜色的树叶、树木、果实、虫子,这是现象的差别,而理性则是在原子、细胞、分子等理性模型下了解这些差别是如何构成的,比如树叶、树叶、果实各自组成的分子不同或细胞不同等等因为导致的差别。
而这种纵向的层级衍生关系,就是“范畴”概念对应模型得以衍生的基础。
如此而已。再者,请读者特别留意:正是由于抽象过程(也就是“认识过程”)的纵向演动,以及意识深层对纵向演动的体察和迷惑,才使有关“范畴”的概念得以形成;
注释:“抽象过程”、“认识过程”的纵向演动,以及意识深层对纵向演动的体察和迷惑,才有了范畴;也就是说,对象会发生流变,同时随着主体存在度的弱化,其认识过程就会同步增进,但这就意味着主体将面对大量的横向“对象”,而如果面对这么多的横向对象,无法达成同一律或简一律就必然导致主体无法正常存续,于是在知性和理性阶段必然会有对“对象”设定的对应范畴,使得在对应的范畴内对应相应的感知结构;在知性阶段,面对的是小时间尺度各类存在形式的流变,知性主体通过矛盾律、排中律就能达成同一律,在理性阶段就得对整个存在的流变进行处理,于是理性主体通过不矛盾律、排序律、追本溯源律达成简一律。
所以说,范畴的产生是基于不同阶段主体的不同阶段感知结构对“对象”流变的体察和迷惑,而一旦范畴产生就使得主体必然产生将横向对象归整为达成统一的同一律或纵向的简一律下的感知结构或逻辑形式,唯有如此才能实现主体的存续。
这一点可以从哲学史上已被引出的各个双项式范畴中一一验证,鉴于所涉太繁,兹不赘述。为了便于理解,在这里仅举“必然性与偶然性”一例示之:必然性是指物质趋于指数分化的注定走势,偶然性是指任一分化者与其他分化物发生随机耦合或点式依存之几率递减的当下状态,二者之间非但不矛盾,反而恰恰是一脉涵融的,即“偶然(性)状态”正是“必然(性)进程”处在贯彻途中的位相指标,亦即越后衍的依存者之间邂逅相依的概率越小(呈现为偶然态),越前衍的依存者之间实现碰合的概率越大(呈现为非偶然态)。这里表达着某种连续递进的单向分化量增动势,其间绝没有跳跃两端或双向图解的辩证余地。】(3)
注释:也就是对于抽象过程、意识深层对纵向衍动体察的不足和迷惑,造成了对既往哲学上双向式范畴关系的迷惑,于是范畴出现。“偶然”与“必然”,“自在”与“自为”在横向上是完全对立的,但在纵向上是统一的,是“同一质素的概念”在不同的衍存位相下不同的表达。
“自在”与“自为”是一回事,越后衍的存在者自为程度越高,而自为的代偿才能达成存在者递弱状态下的依存实现,即“自在”或“在”的实现,二者没有本质的不同,只有存在者衍存位相或存在度的差异;“必然性”与“偶然性”也是一样;“必然性”是前衍存在度高的分化物因分化程度低而彼此达成依存的概率更大的表达,“偶然性”是后衍存在度低的分化物因分化程度高而彼此达成依存的概率越来越小的表达;二者没有本质的不同,只是存在者衍存位相或存在度的差异的表达,只是越后衍的存在者其横向的依存实现越偶然,但正是所有的横向的偶然汇集成了纵向的必然。
由此看出,武断与割裂是一切感知的基本特点,否则无法将作为整体的存在或连续变化的分化物予以区分,也无法实现识辨和思辨,也就是说,正如“自在”与“自为”、“必然性”与“偶然性”对元一而连续的存在性的武断和割裂,人类感性、知性、理性的整个感知过程,都离不开这种割裂和武断,这是一切认知的基础。
因为无论感性、知性、理性,为了高效求存的代偿有效性,都遵循简约原理(这是导致武断的原因),也唯有实现简约原理下代偿的有效性,才会被自然选择下存留。所以在物演通论中,把广义逻辑划分为理化感应逻辑、感性逻辑、知性逻辑、理性逻辑,但实际上任何划分都是不成立,都是武断,划分的目的只是为了帮助读者理解;比如按照大多数哺乳动物的视觉标准,绿色和橙色的波长极其接近,几乎可以认定为同一种颜色,对不需要区分二者的动物而言,绿色和橙色是人类搅乱标准、硬要区分的结果,所以对颜色的武断划分完全是人类的主观界定;再比如人类的视红和视绿基因是同一条基因变异出来的,它俩的实际差别很小,光谱峰值离得很近,这就导致了人眼对600nm-535nm这一段波长的变化“过于敏感”,而橙和绿本来没那么大的差异,是人在采集水果的依存需要中由视觉系统将其夸大化了,如果不夸大,人类就不能在一片绿色的森林海洋中区分出赖以生存的成熟的水果,唯有能把二者夸大的基因突变才得以被自然选择保留,而这夸大既是武断的一种表达方式。
所以说,武断与割裂是一切感知的基础,否则无法将作为整体的存在或连续变化的分化物予以区分,人类感性、知性、理性的整个感知过程,都离不开这种割裂和武断,这是一切认知的基础;因为无论感性、知性、理性,为了高效求存的代偿有效性,都遵循简约原理(这是导致武断的原因),也唯有遵循简约原理下才能实现代偿的有效性,被自然选择下存留;也就是说,自然对基因突变的选择基于求存而非求真,整个感知体系也都只为求存而代偿,而不是为了求真。
以往有关“知性”的问题多是由于如下缘故才弄成麻烦:人类总想独占知性的体面和优越,却不知知性正是人类的一种动物源性禀赋,结果,当我们把“动物的知性”称为“本能”(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一书中称其为“特种本能”),而又把“人类的本能”叫作“知性”时,我们自己就此已将“知性”的含义抽空成“无知”的含义了。所以,在哲学史上,“直觉”──它就是“知性”并被正确地命义为“理智直观”──虽然一直受到许多哲人莫名其妙地垂青,却从来没有人能够讲清“理智”如何可能“直观”,结果不免造成“理智的内讧”:
注释:因为既往哲学是横向的观照世界,所以没有提出纵向的广义逻辑概念,所以弄不清楚人类混合知性与动物纯粹知性的不同,即动物本能和人类本能的本质不同;纯粹知性即本能,是脊椎动物认识世界的基本方式,它纯粹是基于主体自身的组织、器官、低级中枢的原始冲动及后台经验实践的产物,而丝毫与纯逻辑概念的推理无关,但是既往的人类认为知性、理性只有人类才有,这导致了人类对于知性的一系列混乱的认知。而如非逻辑的直觉、灵感、顿悟等等都是混合知性的表达,是在理性逻辑推导成立之后沉淀到知性上的“知”,所以尽管哲学史中把直觉称之为“理智直观”,但终究未能说清这个“理智直观”是如何“直观”的;事实上,理智直观即是直觉,而直觉就是“武断”的确立范畴,这也才是直觉或理智直观的本质。
从古罗马的普罗提诺和中世纪前夜的奥古斯丁借以“证明”神的存在──可是直觉本身尚待证明;到唯理论者笛卡尔借以建立其推理的“起点”──却说不清这起点到底是“理”的起点还是“非理”的终点;再到斯宾诺莎将其视为高于推理并使心灵获得“最高满足”的“真观念”──然则还要那反而可能导出假观念的思维推理何用;乃至二十世纪初叶以柏格森为代表的“直觉主义”天真地发出抛弃理智的呼吁──不过这呼吁正是那无法被抛弃的理智自己在呼吁。
注释:知性阶段的直觉分为两种,一种是纯粹知性生物的“知觉”,比如基于身体器官组织当接触对应“信息”就会表达出对应的某种行为,这个知觉和行为本身就是同一的,这是知性的“知觉”;另一种则是先获取大量的信息量,然后在大脑里的无意识整顿,最够才会得出最简约的终极之道,这是真正的理性沉淀下的“直觉”或“知觉”。
总之,知觉或直觉是直接基于“对象”而产生的主体不自觉的“知”,这种“知”的逻辑是不被主体所察觉的。
而本段则是强调人类阶段的“直觉”,即先获取大量的信息量,然后在大脑里的无意识整顿,最够才会得出最简约的终极之道,这才是真正的理性沉淀下的“直觉”。所以,某种“真理”的来由并不全出于逻辑的推导,反而是先存了一点“明白”再借用逻辑推理把它铺张开来,以取信于人,而这个存了一点“明白”的非逻辑的灵感或者说顿悟也是理性沉淀为知性后的直觉,也就是说,灵感、顿悟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勤于思考的你的感性经验和理性认知积累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也所以,你在理性层面进行大量的模型推演、信息积累,和在感性层面吸取了大量的经验,最终会在你的大脑里形成一个非推理而形成的观念,但是此刻的观念已经与推理无关,而是一切推理的起点;就好比苹果砸向牛顿之前的牛顿已经饱览群书、获得大量前衍的信息,而砸向他的那一刻,形成了一个学说的逻辑奇点,而这就是直觉或理性直观。
而既往哲学在横向的观念从未说清直觉的本质。
其实,对“直觉”的体验和怀旧,正表达出从更易发生错乱的理性层次上反观知性层次的鲜明性所引发的某种不自觉的感应失落,但这并不表示直觉可以成为“心灵的最高满足”,而恰恰是自然感应属性(至此已可以称为“心灵”)愈来愈不能满足的标志。(4)
注释:越是前衍的感知形式其感知就越鲜明,范围也就越宽广,而越后衍的感知形式其感知就越不鲜明,局限;所以,从后衍更为迷失、混乱的理性返还到知性上去解决问题,正表达着我们在文明发展进程中存在度急速衰减的越来越失稳失位的危存状态,表达了理性逻辑自身的不稳定,而理性代偿效力的越来越弱,也就表达着人类整体的依存越来越难以实现,后衍存在的感应属性代偿增益越来越不能满足主体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