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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最爱的儿子,被宠成300斤的胖子,最后被李自成扔进锅里煮了

万历皇帝的青花瓷碗里,盛着一块刚炖好的鹿筋。他夹起来,颤巍巍递到朱常洵嘴边。朱常洵张嘴接了,嚼了两下,腮帮子上的肉跟着抖

万历皇帝的青花瓷碗里,盛着一块刚炖好的鹿筋。他夹起来,颤巍巍递到朱常洵嘴边。朱常洵张嘴接了,嚼了两下,腮帮子上的肉跟着抖。

他今年不到三十岁,体重已经超过三百斤。

万历看着他,眼里满是慈爱,像看着一件自己亲手养大的得意物件。

旁边的太监端着一碟蜜饯候着,这是朱常洵每顿饭后的规矩,不吃两碟蜜饯,这顿饭不算完。

万历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人是他的太子朱常洛,最对得起的人就是他这个三儿子朱常洵。

太子朱常洛每天读书读到半夜,站规矩站到腿肿,稍有不慎就被万历训斥。朱常洵呢?封了福王,赏了洛阳最肥的封地,结了朝中最硬的亲,宫里凡有好吃的、好玩的,第一个往他那送。

朱常洵别的本事没有,吃这件事上从不掉链子,从十几岁开始就一路吃成了宫里最圆润的人。万历看着他那张被肉挤得只剩一条缝的脸,反而觉得踏实。

朱常洵这辈子享的福,是从他娘郑贵妃那来的。

郑贵妃是万历心尖子上的人,万历为了她,曾经动了换太子的心思。他想废了太子朱常洛,立朱常洵为储君,这件事在朝堂上吵了十几年,史称“国本之争”。

满朝文武上书反对,内阁大臣轮番劝谏,万历全不搭理,硬是跟群臣耗了十五年。最后他输了,朱常洛的太子位没换成,可他对朱常洵的愧疚和补偿一点没少。

不能让他当皇帝,那就给他最好的封地,洛阳,那是天下最富庶的地方之一。

给他最高的俸禄,福王府的岁禄是亲王里顶格的,比别的亲王翻了一番还多。

给他最贵的排场,万历三十一年,朱常洵大婚,万历掏了三十万两银子给他办婚事,光婚礼上用的绸缎就从江南运了整整一条漕船。

朱常洵自己也争气,在吃这件事上从未辜负他爹的期望。

到了洛阳之后,福王府的厨房比皇宫的御膳房还大。他每天从早上睁开眼就开始吃,先是几样精细点心,然后一碗燕窝粥打底,接着是正席,鸡鸭鱼肉轮流上。午睡起来又是一轮点心,到了晚上再摆一桌。

王府里有十来个厨子,专门研究各种让他胃口大开的菜式。一个厨子要是能做出他吃了还想吃的菜,当月赏银翻倍。要是连着好几天做不出新花样,卷铺盖走人。

朱常洵的体重从封王到就藩,一路飙升,从两百斤到两百五十斤,从两百五十斤到三百斤。到了最后那几年,他连走路都费劲,出府得让两个仆人搀着。他有辆特制的软轿,轿子底座比普通人宽了三成。。

崇祯十三年,李自成打到了洛阳。洛阳城防不算差,守军也有一万多人,可福王府的银子堆在那里,守城的兵却发不出饷。

有人劝朱常洵打开府库取钱犒军,他舍不得。府里存了十几年的金银珠宝,每一件都是他爹派人千里迢迢运过来的。他躲在王府最里间的屋里不出来,外面的事一概不问。底下的官员急得团团转,他坐在屋里吃炖肘子。

城破那天,李自成的兵冲进福王府,朱常洵还在屋里喝汤。他被两个士兵从椅子上拽起来,三百斤的肉拖在地上,一路拖到城门口。

据《明史·流贼传》记载,李自成下令将他处死,然后“剔肉和鹿汁煮,名曰‘福禄(鹿)宴’,分啖其肉”。

另一部史料《明季北略》补了更残忍的细节,先将他剖腹,腹中填草做成鼓,然后才取肉与鹿肉同煮。福王福禄,鹿肉为禄,一道“福禄宴”就这么摆上了义军的宴席。

那位万历最疼的儿子,最后连个完整的尸身都没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