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木重逢火位,名为气散之文
琴鹤堂国学/原创
《继善篇》有云:“一木重逢火位,名为气散之文。”
甲乙日生,重见丙丁火,则泄气也。
诗曰:
木能生火本荣昌,木火通明佐庙廊。
一木重逢离火位,终身泄气落文章。
《真宝赋》有云:“木火衰盛不均,功名蹭蹬,而夭折无疑。”
乙日夏生,柱中丙丁午巳火多,即功名蹭蹬,名为气散之文。柱无财印,灰飞烟灭,克子伤妻,或残疾。得劫刃帮助,壬癸生扶,戊己资益,功名虽有,亦小就而已。
万祺有云:伤官元辰无官星,又行伤官运,此为窃气太过,即一木迭逢火位,名为散气之文,非贫则夭,喜身旺及官乡。
琴鹤堂国学注解:
甲乙木日生人,若八字重见丙丁食伤之火,则为泄气。火主礼,又主文明;丙丁食伤,又主聪明。若八字食伤泄气过重,又不能成从儿格,虽绝顶聪明,却不过只能写点气散之文,易为贫夭之命。
以真实案例为证:
平章命:戊午、戊午、甲午、甲戌。
甲木日元生于午月,地支三午一戌合化火局,从儿格。年月双戊透出,只要吾儿又得儿,从儿格喜财,故贵为平章命。
某残疾命:戊申、戊午、乙巳、丙午。
乙生午月,木之死地,火旺木枯,全恃印绶为救。无如申宫壬水,为戊土所压,不能润木。巳午申夹未,气聚南方。书云:「乙木生居离位,名为气散之文」,残疾之命。
若将子平格局法扩而充之,纳音禄命法亦同此论。
《兰台妙选》有云:“火煨骷髅,疲废必无鹤发。”
火煨骷髅格,入格条件如下:
年本或日主干支或纳音为木,其他三柱天干、地支、纳音见四处火者,即是。
以《万注兰台妙选》真实案例为证:
某凶死廪生:戊辰、戊午、戊午、戊午。
年柱戊辰纳音为大林木,月日时戊午三逢纳音天上火,且三逢午火,故入火煨骷髅格。
某瞽夭命:癸未、戊午、戊午、戊午。
年柱癸未纳音为杨柳木,月日时戊午三逢纳音天上火,且三逢午火,故入火煨骷髅格。
某孤贫命:己未、丙寅、辛酉、戊子。
日柱纳音为石榴木,年柱己未为天上火,月柱丙寅纳音为炉中火,时柱戊子纳音为霹雳火,再见月干丙火,故入火煨骷髅格。
某贫夭命:丁未、丙午、甲午、丙寅。
甲木日元,年干为丁火,月干为丙火,时干为丙火,月支为午火,寅午半合火局,且时柱丙寅纳音为炉中火,故入火煨骷髅格。
某贫夭命:甲申、丙寅、丙寅、丁酉。
年干为甲木,月日干为丙火,时干为丁火,且月日丙寅纳音为炉中火,时柱丁酉纳音为山下火,故入火煨骷髅格。
某背疽死命:丙戌、丙申、甲午、丙寅。
甲木日元,年月时干三逢丙火,且月柱丙申纳音为山下火,时柱丙寅纳音为炉中火,再见寅午戌三合火局,故入火煨骷髅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