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再一次告诉我们:老人还是要有些钱攥在手里。 “我儿子就住在我楼上,几年了都没

凡波说国际 2023-03-30 18:57:15

人性再一次告诉我们:老人还是要有些钱攥在手里。 “我儿子就住在我楼上,几年了都没来看过我,也不给我生活费。”湖南长沙,双目失明、81岁的邓美华老人揪心的哭诉,又一次为养儿防老提供了一个反面佐证。 邓美华养育了两个儿子,两个女儿。2013年老伴去世以后,邓美华认为子女们会养她老,就将自己手中的100万元拆迁款分给了两个儿子各20万元,两个女儿各15万元,孙子和孙女各15万元。 却不料想,她的身体状况越来越糟,逐渐失明,几个子女都说没有时间照顾她。后来召开家庭会议,一致同意共同出资请保姆照顾母亲。 在连续换了四个保姆后,实在请不到保姆,已经60岁的大女儿张某月提出自己来照顾母亲。经过社区调解,几个子女同意每人每月支付母亲500元作为生活费,但大儿子却拒不支付。 邓美华老人子女都不愿意照料她的结果,其实是分钱的“因”造成的,她不应该过早的把百万拆迁款全部分给儿女。 实践反复证明,许多家庭的矛盾,尤其是围绕照顾老人的事,都与钱大有干系。 我们看到许多关于养老的文章,往往都有一条:老人手里要有点钱,否则后果会很严重。 我们小区有一对夫妻,退休后考虑要把房子卖了,把卖房款交给在一线城市居住的儿子、儿媳妇,然后去那养老。 这个想法几乎遭到所有知情者的坚决反对:房子卖了,后路就没有了;把钱交了,余生就交待了。 谁都别不服,这一条屡试不爽。 说起来,子女对于年迈父母的赡养义务,无论是从法律上讲还是道德人情上看,都要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与精神上慰藉三个主要方面。 回到本案,不管是拆迁房款怎么分配,也都不影响儿子履行赡养义务。但是,住在楼下的大儿子几年对老母亲不管不顾的行为,会在法律与人心的考量中受到谴责与惩戒。 同时,本案也再一次警示大家,不要拿钱的事去试探人心,人心不禁试,谁试谁糟心! @凯雷 头条热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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