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高频交易、多账户交易、异常交易、市场操纵?有必要要明确界定! 沪深交易所公布,量化私募宁波灵均在2月19日开盘1分钟内,名下多个账户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生产交易指令,短时间大量下单卖出超过25亿元股票,导致同期两个市场指数快速下跌。 灵均投资成立于2014年,目前外部客户资产管理规模据超600亿元人民币。 既然是私募,量化、高频交易都具有合法性,但不明白的是,这家私募为何还要用“名下多个账户”掩饰自己!而不是光明正大地去做? 灵均投资被认定为“构成异常交易行为”,短期内令两市股指“快速下跌”,这又是否存在操纵行为值得怀疑? “决定对其账户采取阶段性限制交易措施,并启动对其的公开谴责纪律处分的程序”,这样的处罚是否过于宽松了呢? 高频交易、异常交易、市场操纵是完全不同的行为,需要明确界定,更需要监管层反思。
到底是高频交易、多账户交易、异常交易、市场操纵?有必要要明确界定! 沪深交易所
长风破浪的孤独
2024-02-21 10: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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