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全国人大代表常巨平:据调研发现,在献血者志愿献血的血液中,每年因传染病指标不合格,以及包装破损、脂肪血、溶血、血量不足等原因,经各地血站检测不合格的报废率在3%-5%之间。按2021年全国采血量计算,该年度血站非检验阳性报废血的数量大约为114吨。
关于血液利用的现实情况是,目前体外诊断行业(IVD)质控品、校准品90%以上依赖进口,不但每年要花费一定数量的外汇,关键还在于,一旦欧美等国限制出口,相关行业将大受影响甚至遭遇灭顶之灾。从技术上看,经血站检测不合格的血液中的非检验阳性报废血本身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满足我国IVD的需求。
建议《献血法》第十一条修改为:“无偿献血的血液不得买卖,合格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临床使用之外的血液,有关血站、医疗机构不得出售给单采血浆站或者血液制品生产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加以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