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摸我胸部!”北京大兴,一男子郭某与张女士系亲戚关系,但二人平时基本没有什么往
花火爱你
2024-03-25 09:33:17
“他摸我胸部!”北京大兴,一男子郭某与张女士系亲戚关系,但二人平时基本没有什么往来。一天,张女士在家中客厅玩手机,突然客厅门响了,张女士看是同村的郭某。因为郭某之前对她有过侵犯,张女士感觉这个人非常恶心,于是就喊郭某滚出去。 随后,郭某将张女士从沙发上拽起来,往卧室里推,然后摸她的胸部。张女士进而卖力反抗,并试图用尽全身力气挣脱开,但力气没有对方大,随后,便发生了不可描述的画面。 郭某正要试图对张女士强行实施了“软件硬化工程”行为时,张女士对郭某说:“你做的是人干的事吗?干嘛要欺负我?”,然后张女士说要不然就报“110”,要不然告诉你家里人。郭某害怕了,于是提上裤子逃离现场。 事后,张女士第一时间到郭某的父母家要说法,在未得到回应后,张女士一边哭泣一边到公安机关报案。警方随后介入调查,并将郭守江于案发当日传唤到案。 后经鉴定、调查等一系列程序之后,检方以强奸罪指控郭某。郭某称,自己没有使用暴力对女方实施“软件硬化工程”行为,对方是自愿的,自己不构成犯罪。 评析: 1、郭某的行为如何定性? 郭某涉嫌强奸罪。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就构成了强奸罪。 刑法第236条规定,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之性交,或者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构成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具体到本案中,郭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行发生性关系,侵犯了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其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涉嫌强奸罪。 2、郭某的量刑如何处理? 行为人构成强奸罪的,需要处3-10年有期徒刑。如果情节严重的,比如存在多人或者当众场所等情节,则要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案中,郭某显然没有达到严重情节的程度,也就是说不考虑其他量刑情节,郭某需要在3-10年内量刑。 具体来说,本案中,郭某没有如实陈述案件的主要事实,不符合自首的情节,按照法律的规定,不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事后也没有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按照法律的规定,不可以从宽处理。郭某存在强奸未遂,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从宽处理。 法院经过审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后,最终认为:郭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 大家对于本案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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