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不算是变相的卖淫合法化?贵州一男子付给了一女子6.6万元的彩礼。然而女子却
花火爱你
2024-04-03 10:32:12
这算不算是变相的卖淫合法化? 贵州一男子付给了一女子6.6万元的彩礼。然而女子却不愿意跟他结婚了,6.6万元的彩礼不退。最后男子把女子告上了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女子已经和男子共同生活了十个月,于是判决女子退男子一半的彩礼,即3.3万元。 不是很赞同这种判决,人家男子给的是彩礼,是女子不愿意跟人家结婚了,按照规定,彩礼得退回去。 如今共同生活了十个月就拿到3.3万,相当于一个月3300元。当然平时生活中肯定要负责吃喝拉撒,买点礼物啥的,这不就相当于变相的合法化吗?
1
阅读:3858
一棵树
如果这个判决合理的话,那就是鼓励全国妇女骗婚
Herokel
男的赔了夫人又折兵,白白被女的玩了10个月,还花了钱
王哲七排
没道理
半城樱花
嗯
善恶
女子与男子生活十个月,和男子与女子生活十个月不是一回事?那男人还要付出体力怎么算?可能还在运动的时候女人在玩手机不尽责那又算什么?所以天天叫男女平等,我怎么觉得现在对男性没有一点平等的事?
傅顺平
应有判彩礼全额返还
广南西路 回复 04-03 16:31
女的要给男的钱才对
宫廷玉液酒
法院判的没问题,我们只能在道德上谴责那个女的,这种女的真的是…我不想说脏字
huako1688 回复 04-04 07:30
道德不值钱了
给爷死 回复 04-04 03:51
磨损费?
CAF
我认为算
时光 荏 苒
长期的都叫不正当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