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罚官重罚民的现象屡屡出现,重创法律的公信力! 4月10日,一则“

命难违运事 2024-04-13 10:22:04

轻罚官重罚民的现象屡屡出现,重创法律的公信力! 4月10日,一则“枣阳公职人员殴打酒店老板”信息登上多个社交平台热搜。 打人者为福州市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干部常某。 福州市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出具的书面告知书称,该局干部常某殴打他人且在公众场所有不当言论,决定对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内部如何处罚,倒也是无关紧要。派出所对常某的处罚,则有点“棍子高高举起又轻轻落下”的味道 派出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称,常某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三条、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其处以警告处罚,进行了当场训诫。 被打店主谢先生认为,应该对常某进行行政拘留处罚,并且已经申请了行政复议。 近年来,类似这种轻罚官、重罚民的案例,远不止这一起,这里不在一列举了,有兴趣的读者可自行搜索。 轻罚官、重罚民现象的出现,我们不敢说一定是贪官污吏互相勾结、狼狈为奸。但在一些地区和行业,权力和资源被少数人垄断,形成所谓“门阀”的现象,则是事实。 轻罚官,重罚民的现象屡屡出现,也证明当下的社会中,确实存在着权力滥用的问题。而本质上,则是社会中掌握权力一些既得利益者,利用法律、规则去欺负弱势群体,维护其个人的利益 当下,人们的公民意识和法治观念越来越強,店主谢先生申请行政复议,已经证明了这一点。然而,当地的派出所,似乎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须知,人民群众的眼晴是雪亮的。试想:如果是酒店的老板谢先生把常某人打了,能仅仅是训诫和警告吗?结果既使不是常某被拘留,恐怕也得是破财免灾。 轻罚官、重罚民的现象屡屡出现,可能在权势者眼中就是正常的,然而,法律的公信力却因此遭受了重创。更可怕的是,极端暴力事件恐怕也会因此而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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