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评##李再勇一审被控受贿4.32亿余元# 贵州省政协原副主席、大贪官李再勇从1998年至2023年,也就是说他担任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委书记起就贪,一直贪到省官,赃款高达共计折合人民币4.32亿余元。此外更可恨的是,2014年至2017年其担任六盘水市委书记、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主任期间,明知盲目实施相关旅游开发项目必然会突破生态红线并侵占耕地、林地、水源地,且在有关人员明确提出反对意见的情况下,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强令开工建设,并指示授意通过举债融资继续推进该项目。截至案发,该项目已支付项目融资利息和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9.14亿余元,违规占用林地、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草地等土地总面积105余公顷,破坏生态环境造成经济损失人民币8645万余元。
李再勇的教训极其深刻。一是,从他只是个处级干部起就贪,一路腐败,一路提拔,腐败时间持续25年,贪与升并行25年,案发已经官至副部级。如果我们的监管机制健全和严谨,如果我们的选拔任用机制科学和有效,这25年哪一环真发挥作用,也能止住他狂贪猛升的步伐,给党和国家少带来损失呀。当然历史不能假设,但教训必须吸取。
李再勇的教训之二是如何限制一把手权力,有效防止其乱作为、滥作为给党和国家利益带来损失。你瞧瞧,乱作为、滥作为有多可怕,有人反对也白搭,依然故我。我看对当时的反对者应提拔重用,而对当时的同意者应搁置一边,不可用。
抓了李再勇,枪毙他也不多,关键是惨痛的代价和教训啊!